入團志願書

入團志願書

首要團員檔案
入團志願書,是指《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是首要團員檔案。《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章程》第一章第四條規定:要求入團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入團志願書,經支部大會讨論通過和上級委員會批準,才能成為團員。[1]《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第三章規定:《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入團申請書等團員檔案材料納入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應保證真實準确、全面規範、鮮活及時。[2]
  • 中文名:入團志願書
  • 全稱: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
  • 填寫要求: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
  • 填寫人:入團申請人
  • 制定方:團中央基層建設部
  • 翻印方:省級團委基層建設部門

發展程序

入團申請人向團組織提出入團申請後,團組織應當在一個月内派人同入團申請人談話,采取團員推薦、少先隊組織推優等方式,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從中确定入團積極分子

團組織應當高度重視對入團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養考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對入團積極分子須進行三個月以上的培養教育。入團積極分子在發展入團之前要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團課學習。團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團員作入團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團支部委員會應在入團積極分子中讨論确定發展對象,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團委預審。基層團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預審。預審結果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團支部委員會,并向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入團志願書》。申請入團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兩名團員作介紹人,入團介紹人應指導被介紹人如實填寫《入團志願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入團志願書》經支委會檢查合格後,再提交支部大會讨論。

青年入團必須經團支部大會讨論通過。讨論青年入團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支部大會讨論兩名以上的青年入團時,必須逐個讨論和表決。團支部應當及時将支部大會決議寫入《入團志願書》,連同本人入團申請書,一并報上級團組織審批。

接收新團員由基層團委審批。基層團委審批接收新團員必須召開委員會,集體審議,表決決定。審批意見寫入《入團志願書》,并通知報批的團支部。基層團委審批兩名以上青年入團時,應逐個審議和表決。

被批準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計算團齡,并交納團費。新團員應當參加入團儀式。

團組織應将新團員的《入團志願書》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由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檔案的,學生團員的《入團志願書》由學校團委建立團員檔案并進行管理;其他團員的由街道、鄉鎮團組織統一管理。縣級團委要加強對學校、街道、鄉鎮團組織發展團員工作檔案管理的指導和監督。

團員檔案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試行)》第五章第二十三條規定:自發展團員工作開始,團組織應建立團員個人檔案。團員檔案主要包括《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入團申請書、入團積極分子培養考察(團校學習結業)材料、團員證、團員登記表、團内懲罰材料等。入團志願書是首要團員檔案。

團員檔案應當按國家規定納入學籍檔案或人事檔案。學生團員檔案一般納入學籍檔案進行管理,原則上随學籍檔案轉移,由學校團組織管理。已建立人事檔案的,由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用人單位,或由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授權管理服務機構等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統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檔案的,一般由縣級團委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由鄉鎮、街道團組織管理。

團員檔案遺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隸屬團組織或入團時所在單位團組織出具證明。團員身份核實無誤的,可按程序補辦團員登記表、團員證等作為團員身份證明,不補辦入團志願書。補辦團員檔案及相關證明材料須真實可信,對提供虛假材料和檔案的應當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依托“智慧團建”系統,以新發展團員為重點,建立團員電子檔案庫。

各級團的領導機關應當加強對團員檔案管理的指導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填寫說明

申請人填寫《入團志願書》要嚴肅、認真、忠實。填寫前,團支部負責人或入團介紹人應将表内項目向申請人解釋清楚。

填寫《入團志願書》須使用筆、簽字筆,并使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表内所有欄目必須填寫,确無内容填寫時,應注明“無”。欄目填寫不下時,可加附頁。

《入團志願書》是團員的檔案材料,由檔案管理部門統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檔案的,學生團員的《入團志願書》由學校團委建立團員檔案并進行管理;其他團員的由街道、鄉鎮團組織統一管理。

《入團志願書》由各省級團委按照團中央基層建設部提供的式樣統一制作,要在《入團志願書》封面右上角顯著位置加印發展團員編号。

填寫範例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