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商殺人案

河南富商殺人案

1999年發生在安徽界首的河南富商殺人案件
1999年,安徽界首發現一具無名女屍,警方認定他殺。2012年,嫌疑人楊志才、王夫偉被抓獲,兩人供述殺害女子梅麗。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泥土中檢出女屍DNA,确認女屍為受害人梅麗,兩嫌疑人再次被抓獲。2019年8月29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将開庭審理該案。2019年9月16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志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夫偉有期徒刑十五年。2021年11月10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審判決: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楊志才限制減刑。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 中文名:河南富商殺人案
  • 外文名:
  • 發生地點:
  • 傷亡情況:1人死亡

案發經過

1999年,安徽界首發現一具無名女屍,警方認定他殺。

案件傷亡

該案件導緻受害人梅麗1人死亡。

案件處置

2012年,嫌疑人楊志才、王夫偉被抓獲,兩人供述殺害女子。2018年,警方從案發現場泥土中檢出女屍DNA,确認女屍為受害人梅麗,兩嫌疑人再次被抓獲。

2019年8月14日,該案8月29日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律師稱,嫌犯楊志才仍不認罪道歉,望依法嚴懲。

一審宣判

2019年9月16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河南富商殺人案一審宣判,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認為,楊志才策劃殺人,預謀精密,殺人意圖堅決,殺人手段殘忍,當庭翻供,拒不認罪,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嚴懲。王夫偉系受楊志才指使實施殺人行為,雖系直接實施者,但在本案的整體作用較楊志才小,案發時系剛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且其如實供述其與楊志才的犯罪事實并當庭自願認罪,構成坦白,認罪悔罪态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

二審開庭

2020年9月29日上午9點30分,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志才、王夫偉故意殺人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上訴一案,鑒于案情重大,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發回重審

2021年1月14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定,認為楊志才、王夫偉故意殺人一案原判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重審開庭

2021年4月23日上午,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界首市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河南億萬富商殺人案,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重審宣判

2021年11月10日,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重審判決: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楊志才限制減刑。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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