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兩方面都願意。多指婚姻或交易。出處明·施耐庵《水浒傳》第五回:“太公,你也是個癡漢,既然不兩相情願,如何招贅做個女婿。”示例事畢,其字号存酬勞銀一百兩,即歸我支用。兩相情願,決無虛假。——清·劉鹗《老殘遊記》第十九回用法作謂語、定語;指兩方面都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