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村

太阳村

北京市顺义区下辖村
太阳村(也称儿童村),位于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作为非政府的慈善组织,十年来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开展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及职业培训服务以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受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地成长。[1]
  • 中文名:太阳村
  • 外文名:sun country
  • 别名:
  • 所属地区:中国,北京
  • 别称:儿童村
  • 政府驻地:太阳村村委会

简介

太阳村作为NGO组织,以无偿代养代教的形式,所针对扶助的对象,是一群特殊的弱势群体——中国监狱里正在服刑的在押犯子女们。这些孩子无论是在基本生存保障,还是在接受基础义务教育等方面,都面临严峻的困境。因父/母犯罪的背景得不到人们的同情。他们有的流浪,有的为人放牧,有的沿门乞讨,有的不被亲属接纳,遭受虐待。更有甚者,已像父/母那样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2年,共有近500名孩子分别在北京、西安、河南省新乡、陕西陇县、青海大同、江西九江六处的儿童村生活。

太阳花是太阳村的村花,是太阳村和孩子象征。它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就如同太阳村,十多年来经历了无数风雨,在夹缝中不断地生存发展和壮大,也如同太阳村的孩子们,能够勇敢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顽强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

创立

原陕西省监狱管理局高级警官张淑琴女士,因工作的关系接触了这一特殊的群体。十年来,她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相继在陕西省、河南省新乡市、北京市顺义区、陕西省陇县创建了4所专门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帮助了600余名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渡过了最困难的离开父/母的日子。回到亲人身边,走上工作岗位,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

为了避免孩子们刑释后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父母重新犯罪而再次危及到孩子。2001年,张淑琴女士在陕西创办了“女性刑释人员中途服务中心”,帮助她们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5年来,200多名男女刑释人员得到寻找亲属,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安置就业等帮助。

张淑琴希望,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群体,使他们走出阴影,远离流浪、乞讨、失学、饥饿、疾病、虐待的威胁,和其他孩子一样,生活在和平与祥和之中。

使命

中国监狱中在押犯人的子女,难以获得来自政府和社会的相关福利救济。这些孩子监狱里正在服刑的父母,没有任何经济能力负担他们的基本生活及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甚为堪忧的,这些孩子得不到来自双亲和家庭的温暖和关爱。同时,因为犯罪背景的家庭,他们生活在父母的阴影里,社会的歧视下,他们孤苦无依:有的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有的为人放牧,有的沿街乞讨,还有些被所寄养的亲戚家庭抛弃和虐待。可想而知,在如此冷漠和残酷的生存情形下,这些孩子游走在犯罪的边沿,极有可能步上父母的后尘。在一切还来得及时,我们接纳和收容这群缺失的孩子们,力求给他们一个安稳的避风港,一个有爱的家。

作为NGO组织,太阳村以无偿代养代教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己任,对服刑人员无人抚养的2000余名未成年子女进行特殊教育,心理辅导,权益保护以及职业培训服务。使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定温馨的大家庭里像其他孩子一样收到保护,得到教育,健康快乐的成长。

分布情况

目前太阳村在全国有六个中心,分别是:北京太阳村,陕西西安儿童村,河南新乡太阳村,陕西陇州孤儿院,江西太阳村,青海太阳村。

其中以北京太阳村规模最大。

培养工作

太阳村负担生活在这里的孩子们的所有开支,包括:婴幼儿所需消耗品费用,所有孩子教育费,医疗费,服装鞋袜,食物,生活起居费用等等;每年孩子们去各地监狱探望他们的父母亲的费用;还有为成年孩子提供的继续深造的学费,以及职业培训相关费用。

基础学校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辅导他们的学业。

健康和营养均衡的食物(我们村里自有土地中的食物,自给自足)

日常生活辅助和教导(基本生活准则建立)

相关的类似社会生活互动,健康身心的建立,比如:交朋友,游戏和运动。

创办人简介

女,生于1948年12月21日,居住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毕业于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作家班。人民警察一级警督警衔。社会职务,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回归研究会儿童村管理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中心法人。从事报纸工作时任副主编,新闻职称主任编辑。

张淑琴在山区从事医务工作十三年,从事报纸记者编辑工作十二年,在主持报纸编辑工作外,亲自培训通讯员二十五期,有三百多名监狱干警和一千多名罪犯参加了培训。在业余时间,本人还进行法制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创作。

自编自导电视专题片三部(由省台播出)创作电影一部《满月》(西影厂拍)电视剧五部二十集,91年四集电视句《特殊战线》(上影厂拍)在中央及地方的二十几家电视台播出。自91年以来,本人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记实文学、影视作品共一百万字。电影86年全国四部委“白鹤奖”,电视剧93年获广电部司法部“金剑奖”,本人89年获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量文文学奖”,95年获西安“海龙王杯女作家奖”。

95年5月,张淑琴自动要求调往基层单位(省少年犯管教所)从事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95年8月发起成立了旨在帮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善良人生,帮助回归人员安置就业的民间社团“陕西省回归研究会”任该会的会长兼秘书长。动员社会力量成立4个志愿者帮教团,在监狱劳教场所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自筹经费,自96年5月起先后成立了5所替罪犯代养代教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儿童村。10年来救助了400余名1-16岁的罪犯的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外有较强的反响。

张淑琴撰写的论文《保护无辜儿童的合法权益,替犯罪者代养未成年子女》、《陕西“回归儿童村现象的思考”》、《还孩子一个公平》已在97年2月和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际国内有关组织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了宣读。

张淑琴从事社会工作近10年,热心慈善工作,特别是对儿童的救助工作。长期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张淑琴系陕西省作家协会员,91年被收入《中国当代青年作家名典》。98年6月6日,被中央电视台推为“东方之子”。2008年被联想推荐为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评为非凡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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