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政府工作部门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一个政府机构,主要是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中文名: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外文名:
  • 办公地址:
  • 性质:政府工作部门
  • 行政级别:局级
  • 所属地区:汉中市
  • 主管部门:汉中市人民政府
  • 职责: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职能

(一)贯彻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制定人才开发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才发展规划。负责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汉(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措施或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社会保障机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招商引资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指导创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定就业援助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养和激励措施。牵头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工作,组织贫困劳动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扩大贫困人口就业,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全市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状况监测,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急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统筹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牵头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相关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宏观调控。

(十)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方面规范性文件和规划,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及数据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完成《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全市毕业生就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直属单位

1、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承办全市失业、医疗、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稽核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民主街建设巷口社保大楼

2、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承办全市劳动者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择业指导、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档案托管等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人民路中段

3、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交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见习基地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西大街14号楼二楼。

4、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中省驻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和运营工作。

办公地址:民主街市人大机关办公楼八楼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开展执法监察,纠正非法用工行为,协助讨要工资,查处群众举报投诉,调处劳资矛盾,依法维护劳动权益。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401室

6、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全市人事工作考试工作安排,承办各类人事考试组织工作;组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职称外语的考试组织工作。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1楼111室

7、市工考办: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备案工作。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5楼508室

8、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全市企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等级鉴定;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4室

9、市自主择业办: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和服务;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退役金发放;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再就业培训。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515室

1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金保工程数据中心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办公地址:人民路中段劳动就业服务局院内

11、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业务工作;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5室

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协调、文档管理、人员工资、后勤服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信访、维稳、应急工作。

2、考录与调配科:监督检查公务员法实施情况。负责公务员和参照单位人员考试录用、登记、调任、选调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工人调配;牵头拟订全市人才资源发展规划;负责公务员相关统计工作。

3、考核任免科:负责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奖励惩戒、任职回避、辞职辞退等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审批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的系统奖励表彰事项。

4、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发展规划;负责公务员、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企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制定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承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日常工作。

5、事业单位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

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意见;负责军转干部档案审核、接收、适应性培训和考试考核;牵头做好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工作。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改办):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推行专技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工作;负责中省市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

8、工资福利科:指导全市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工资审批;发布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承办市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法制仲裁与劳动关系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规划实施方案;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资金管理使用规则;审批监管职业中介机构;承担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养老失业保险科:统筹拟订城乡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办企业职工退职审批;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

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统筹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拟订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给付标准;负责企业工伤认定。

13、农村社会保险科:拟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拟定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1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社保基金监管政策,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定期组织对社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农民工工作科: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制定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规划政策;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协助局纪检组调查处理相关案件;配合局纪检组督察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落实情况;承办局纪检组日常工作。

领导概况

局长李宏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办公室。

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市外国专家工作局局长付良鹏:协助李宏杰局长负责局日常工作,负责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工作局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考录调配科、考核任免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副局长(兼)粟财富:负责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工作。

副局长江卫中:分管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农民工工作科、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市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联系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副局长田俊发:分管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与法制仲裁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纪检组长桂保宝:负责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改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调研员郭兴汉:协助李宏杰局长工作。

调研员杨建民:协助李宏杰局长工作。

副调研员徐春风:协助田俊发副局长分管劳动关系与法制仲裁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副调研员丁守云:协助田俊发副局长分管事业单位管理科。

副调研员王晓力:协助田俊发副局长分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副调研员王纪树:协助江卫中副局长分管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部门职能直属单位内设机构领导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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