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公安局

中国惠州市公安机关
惠州市公安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政府、广东省公安厅双重领导。各县(县级市)区设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中文名:惠州市公安局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 行政级别: 适用地区:惠州市 地点:惠州市 管辖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参与全市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涉毒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保安服务组织依规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公安业务,协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等。

(七)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边防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在惠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参与、监督县(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协调并参与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十)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法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所并负责本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在惠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做好公安消防、边防、武警部队的协管工作。

(十五)指导森林、铁路公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高诚苗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全面工作。

伍成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一级调研员,分管巡逻警察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特警支队、宣传科、信访科、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系铁路公安处;挂点博罗县公安局。

张 忠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一级高级警长,分管刑事警察支队、缉毒支队、市禁毒办、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森林分局;挂点惠东县公安局。

黄新平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分管监所管理支队、审计科、网络警察支队、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羁留医院安全管理所;挂点龙门县公安局。

宋庆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分管交通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信息通信科技科、“畅通工程”工作;挂点惠城区分局。

李富国 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分管警务督察支队、警察协会;负责警察协会工作;挂点大亚湾区公安局。

邹运章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高级警长,分管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支队、警务保障处、打击走私支队、机场分局、“放管服”改革工作;挂点仲恺区分局。

陈 霖 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分管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警官训练处、巡查工作;挂点惠阳区分局。

内设机构

惠州市公安局设有:指挥中心、政治处、法制支队、宣传科、出入境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信息通信科技科、户政支队、警务保障处、信访科、审计科、交通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巡逻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办、缉毒支队、网络警察支队、特警支队、警官训练处、强制隔离戒毒所、看守所、拘留所、羁留医院安全管理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打击走私支队、机场分局、森林分局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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