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配

春秋配

秦腔、京剧、豫剧剧目
《春秋配》是豫剧皇后陈素真先生、京剧大师张君秋先生的代表作,为秦腔传统剧目。《春秋配》写书生李春发与姜秋莲、张秋联二位女子的爱情经历。尽管未出才子佳人常套,但情节离奇,故事曲折,且悬念层出,能引人入胜。小说最后以大团圆终,李春发与姜秋莲、张秋联结为一夫二妻,故名《春秋配》。[3]
    中文名称:春秋配 著名版本:豫剧、京剧等 主演:陈素真、张君秋 题材:爱情故事 作者:李十三 经典部分:捡柴

作者

李芳桂(1748—1810)、俗称:李十三;清代剧作家。字林一,号秋岩,鹫峰。清代著名剧作家。祖籍陕西华州(今华县),出生于陕西渭南县蔺店乡李十三村。由于群众对他的爱戴的崇敬,死后不再呼其名而以其出生地名相称。

剧情

春秋配》讲述了一对才子佳人历经磨难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

少女秋莲生母早逝,父亲出外经商,经常受后母虐待。一日,姜秋莲随乳母深山捡柴,路遇公子李春华,李同情姜的遭遇赠银相助,姜难中受助对李产生爱慕之情。后母唆使外甥侯上官深夜奸杀姜秋莲不成反而误杀乳母,于是嫁祸于李春华,诬陷李杀死乳母拐走秋莲将其告至公堂。县官受贿枉法将李春华屈打收监。姜秋莲连夜逃离家庭寻父鸣冤,巧遇李春华挚友、占山为王的张彦行带领弟兄下山营救李春华。最终张彦行假扮朝廷大员赶至公堂,惩处后母、侯上官及县官一干恶人,救出蒙冤的李春华,并当场让李、姜二人拜堂成婚。

《春秋配》是一出唱功戏,尤以“捡柴”一场最为经典,这也是陈素真大师花费心血精益求精之作。那段“羞答答出门来将头低下”的正宗祥符调慢板唱腔,一咏三叹,九曲回肠,唱得人如痴如醉,具有回味无穷的魅力,这正是当年汴京城“户户‘羞答答’”的原因所在。

这场戏的表演也很见功力,姜秋莲受后母辱骂毒打之后的委屈、幽怨、痛楚,作为一个闺中少女抛头露面野外捡柴的羞涩、难堪,对素昧平生而解囊相助的公子李春华的感激,由感激而产生的朦胧的爱慕之情,以及因爱慕而急于了解对方更多情况却又没有勇气直接询问只能让乳母代为传话,这一系列复杂的感情通过精心设计的唱腔和动作表现出来,一个无辜受难、矜持娇羞而又情窦初开的古典少女形象站立于舞台之上,引发人无限的怜爱与同情。

京剧剧目

剧目简介

传统戏。剧情简介:商人姜韶外出,继室贾氏虐待前妻之女秋莲,逼往山涧拾取芦柴,乳母随行代劳。遇书生李春发询悉详情,乃赠银俾买芦柴。秋莲归,贾氏诬女不贞,欲鸣官。乳母伴秋莲乘夜逃走,遇巨盗侯尚官,杀乳母劫包裹并逼秋莲成亲。秋莲佯允,诱侯在山崖摘花时将其推坠涧中,投石砸之,旋逃奔尼庵。

窃贼石敬坡见侯,将其所劫包裹掳去;因李春发对己有恩,将包裹投入李院中以为报答。贾氏见乳母尸鸣官,供出李赠银事,衙役至李处见包裹,疑李为凶手,押禁狱中,石知而探监,李嘱往好友张雁行处求救。张妹秋鸾寄居侯尚官家,侯欲卖之为娼,为石窃听,误以秋鸾为秋莲,助其逃走去见官救李春发。

秋鸾投井,恰遇姜韶救之,姜伙计徐黑虎见秋鸾美,杀姜,抛尸井中,缚秋鸾而逃,遇巡按何德福,被拿获,秋鸾安置尼庵。石敬坡告官“秋莲投井”,打捞却得姜尸,贾氏反诬石为凶手。何巡按私访逮解侯、石回衙。

张雁行劫李回山,李却私逃下山入尼庵,遇秋莲、秋鸾互诉冤苦,齐赴何巡按处告状,何审明案情,判贾氏、侯尚官、徐黑虎等罪,又以李春发招安张雁行有功,荐李为翰林学士,奉旨与姜秋莲、张秋鸾成婚。该剧一般只演“拷打”、“捡柴”两折,也有加演“砸涧”的。梅兰芳演“捡柴”、“砸涧”两折,黄桂秋于1951年4月自己改编全部《新春秋配》,在人民大舞台首演。改编本删去张秋鸾一条线,演出效果良好,受到观众的欢迎。此剧被誉为黄桂秋的代表作。

剧情梗概

姜秋莲,商人姜韶之女,姜韶原配早故。继娶贾氏,性悍刻,有小家气,以姜秋莲系前室所生,非己出,故待之虐。每逢姜韶远出经商,则待之甚酷。日者见姜秋莲深处闺中,又不悦,即呼之出,命往郊野捡柴。姜秋莲以非素习,辞不能。贾氏怒,遂詈且杖姜秋莲,乳娘见之不忍,愿代往,贾氏不许。姜秋莲无如何,只得勉强与乳娘同往郊外捡拾芦柴。偶忆亡母,不禁泪簌簌如梗糜,放哭声。时有书生李华者,走马郊野,适与姜秋莲主仆遇,见姜秋莲哭甚哀,且人品不类农家女,不应做此事,度必有委屈,因一再穷诘之。乳娘初之不理,且斥其无状,不避男女嫌。李华既去复返。

剧目评论

《春秋配》写书生李春发与姜秋莲、张秋联二位女子的爱情经历。尽管未出才子佳人常套,但情节离奇,故事曲折,且悬念层出,能引人入胜。小说最后以大团圆终,李春发与姜秋莲、张秋联结为一夫二妻,故名《春秋配》,戏曲中《春秋配》一出,即由本书改编而成。

《春秋配》在清代遭到焚毁,其原因当是由于书中所写男女情事与封建礼教不合,且对封建专制社会有所抨击。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