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以下简称江苏中心)成立于2011年9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人事、劳资、财务管理权,经费自理。[1]
  • 中文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 外文名:
  •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光启路88号
  • 性质:
  • 行政级别:
  • 一级内设机构:11个
  • 工作范围: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等

主要职责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委托,江苏中心承担如下工作: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展目标

江苏中心的建设目标包括:壮大中国专利审查队伍,提高专利审查能力;促进江苏省专利事业发展,提升华东地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路子。

根据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预计到2015年末,江苏中心将形成2000名专利审查员和120名管理人员的队伍规模。伴随中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知识产权制度将为激励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江苏中心将融入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组织架构

江苏中心设11个一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查业务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设总审查师1名。各一级内设机构下设室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中心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编报中心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税金缴纳工作;负责财务文件和财务档案管理;负责文秘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事务、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信息化建设和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消防和保密工作;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组织、宣传、培训和统战工作;负责党员和党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培训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

负责制定人事、劳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员招聘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培训计划和考核方案;负责干部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调配、考核、合同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

技术职务、等级审查员和等级职员的评聘工作;负责薪酬、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审查业务部

负责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查计划;负责审查业务、审查质量的管理与协调;负责审查业务研究、专利技术分析研究和相关政策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机械发明审查部

负责机械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电学发明审查部

负责电学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通信发明审查部

负责通信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

负责医药生物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化学发明审查部

负责化学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

负责光电技术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

负责材料工程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负责PCT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总审查师

总审查师职责:负责指导制定中心审查质量标准、中心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查计划;负责指导中心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工作;负责中心与专利局等相关部门审查业务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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