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巧姐

贾巧姐

《红楼梦》中的人物
巧姐是《红楼梦》中的人物,是王熙凤与贾琏之女。列入金陵十二钗的巧姐由于年纪细小,性格尚未形成,所以在书中处于陪衬地位。巧姐娇贵多病,生在七月初七,所以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高鹗续书写道贾家破败后她嫁于一姓周的地主后宽衣足食。但根据书中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以及脂砚斋批语表明,巧姐应在贾府事败后为“狠舅奸兄”卖入青楼之地,后刘姥姥将巧姐救出,最后嫁给了刘姥姥外孙板儿。
  • 中文名:贾巧姐
  • 外文名:
  • 别名:巧哥儿
  • 性别:女
  • 国籍:中国

概 述

虽然巧姐《红楼梦》里列入金陵十二钗,但在雪芹原著的前80回中,由于年纪细小,性格尚未形成,甚至连句话都没有,所以在书中处于陪衬地位并没有什么依据可以说明她的个性特征。但是巧姐并不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

书中提到巧姐娇贵多病,在大部分出场时巧姐都是生病的状态,不是出水痘就是感冒伤风,身体是娇弱得很。所以凤姐很为她担心,毕竟骨肉情深况且这也是她唯一的孩子,要是再活不长,她可就真是一点指望也没有了。她不但担心女儿的身体,也担心女儿的前途。巧姐出生的日期是阴历七月初七。

中国人认为“七”是个不大好的数字。阴历七月初七是“乞巧节”,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民间认为这个日子阴气很重,因为所有喜鹊都上天搭桥去了,所以人间无喜气。这天出生的孩子多半长大后也是忧多喜少。所以凤姐也为自己的女儿担忧。

判词解释

正册判词之九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注释】

这一首是说巧姐的。

1.“势败”二句——曹雪芹佚稿中贾府后来是“一败涂地”、“子孙流散”的,所以说“势败”、“家亡”。那时,任你出身显贵也无济于事,骨肉亲人也翻脸不认。当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卖于烟花巷。脂批说:“非经历者,此二句则云纸上谈兵,过来人那得不哭!”揭示出这一情节与作者、批者的生活经历的关系。

2.“偶因”二句——“刘氏”,程高本作“村妇”,当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刘姥姥进荣国府告艰难,王熙凤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后来贾家败落,巧姐遭难,幸亏有刘姥姥相救,所以说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说刘姥姥“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说巧姐与板儿有“缘”(庚辰本第四十一回),当是指他们后来结成夫妻,过着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续本则写巧姐嫁给了一个“家财巨万,良田千顷”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妇,把“荒村野店”写成了地主庄院,与作者在画中所预示之意相悖。“偶”,贾府本不存心济贫,凤姐更惯于搜刮聚敛,对刘姥姥不过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语意双关,是凑巧,同时也指巧姐。

红楼梦曲

 留余庆

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说明】

这首曲子是写贾巧姐的。曲名“留余庆”,是说贾巧姐的娘王熙凤曾接济过刘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报——由刘姥姥救巧姐出火坑。前代为后代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说法。

【注释】

1.留余庆——先代为后代所遗留下来的福泽叫余庆。《易·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留余庆,与“积得阴功”义相似,都是一种因果报应的迷信说法。娘亲,“母亲”的一种方言叫法。

2.狠舅奸兄——不知曹雪芹原计划中“奸兄”所指系谁。续书写巧姐后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卖,但可以肯定贾芸不是曹雪芹原计划中所说的“奸兄”。第二十四回的脂批说后半部有“芸哥仗义探庵”(靖藏本)事,并说“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贾环则既非“舅”,也非“兄”,而是巧姐的叔叔。

3.乘除加减——指老天的赏罚丝毫不爽,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鉴赏】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佚稿中的情节,前面“判词”注中已有提及。那么,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呢?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像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的。脂批批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所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第六回)。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姐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

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被作为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

要把被卖作妓女的巧姐从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此外巧姐也别无出路),则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出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于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所说的“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

脂批的思想与之就有很大的差距,他说:“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看来,他对这样的“成祥”“化吉”还有保留,所以仍不免“哀哉伤哉”。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言,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农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

当刘姥姥游完大观园后,凤姐抱着生病的女儿,开始跟她探讨起了女儿的命运。凤姐希望刘姥姥给久未取名的女儿起个好名字,一来可以借刘姥姥的寿,二来因为老刘是穷人,旧社会的人都相信穷人起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刘姥姥虽然只是个农妇,却生来有些见识。有时表现有点“半仙”的风度,是个怀才不露、大智若愚的高人。她问清了孩子的生日后,决定给她取名为巧姐,说这是个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刘姥姥还向凤姐保证说,这个名字可以使这孩子长大后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都从这“巧”字上来。

从判词来看,巧姐后来的确是遇到了难处。贾府败落,母亲病死“狱神庙”。父亲可能是入狱,也可能是死了。她被“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也许是王仁和贾蓉)卖入青楼,沦为娼妓。巧姐本来就体弱多病娇生惯养,一旦从锦绣丛中跌落尘埃,早就是又悲又怕,精神几乎崩溃,哪里还能想办法跟命运抗争呢?

基本上已经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状态了。可是因为机缘巧合,遇到了刘姥姥。刘姥姥因为以前得到过凤姐和贾府的周济,决定滴水之恩要以涌泉相报。所以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搭救巧姐,终于替她赎了身。赎身后的巧姐无家可归,刘姥姥又收留她,并不嫌弃她的青楼经历,忍辱含垢,把她许配给自己唯一的外孙板儿为妻。  

名字的来历

宝玉称巧姐为妞妞,又说:“我瞧大妞妞这个小模样儿……”“大妞妞”是否因为根据一个较早的脂本续书,巧姐是凤姐长女?说见赵冈“红楼梦考证拾遗”第一三六页。巧姐、大姐儿姊妹俩后并为一人,故高鹗将后四十回大姐儿悉改巧姐,以致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惊风症,旧本也作巧姐,而且有无数“巧姐”,绝非笔误。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妈拧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儿”,是屡经校改的唯一漏网之鱼。抄本第一○一回不是旧本,但是旧本想必总也是“大姐儿”,否则程本的“大姐儿”从何而来?被拧大哭,凤姐先发脾气,然后慨叹:“明儿我要是死了,撂下这小孽障,还不知怎么样呢!……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只有一个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儿,是另有一个长女巧姐。一页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儿患惊风,早期脂本流行不广,抄手过录时根据后期脂本代改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旧本,当然不是同一抄手;只有一个“大姐儿”字样,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两次校阅,也没注意,仍作大姐儿。

下文“撂下这小孽障”,仅提次女,因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们知好歹,只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只疼我那两个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两个”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忽而警觉,却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来没有“两个”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旧本,凤姐叫巧姐儿见过刘姥姥,说:“你的名字还是他起的呢。”大姐儿由刘姥姥改名巧姐——续书并不是根据早期脂本,写凤姐有两个女儿。“大妞妞”不过是较客气的称呼,如“史大妹妹”,并没有“史二妹妹”。

续书写巧姐暴长暴缩,无可推诿。不过原著将凤姐两个女儿并为一个,巧姐的年龄本有矛盾,长得太慢,续书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旧当作婴儿,有时候也仍旧沿用大姐儿名字。后来需要应预言被卖,一算她的年纪也有十岁上下了,(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后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语。)第一百十八回相亲,也还加上句解释:“那巧姐到底是个小孩子。”

外藩买妾,两个宫人相看巧姐,“浑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来,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只看手,不看脚,因为巧姐没裹脚。前八十回贾母看尤二姐的脚,是因为她是小脚。

写二尤小脚的两节,至程甲本已删,当是后四十回旧本作者删的,因为原续书者注重满人这一点,认为他们来往的圈子里不会有小脚。第七十回晴雯的红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无法断定后四十回初出现时,有关小脚的三句已删。

为什么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为甲本不主张强调书中人是满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儿”误。本来书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读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写满人。自然是汉人的故事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书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应作“大姐儿”。

甲本道学气特浓,巧姐是闺名,堂叔也不能乱叫。第一百十八回贾政信上称探春为探姐,也就是探姐儿。那是自己父亲,没给改掉。宝玉仍称巧姐为大姐儿,因为家中小辈女孩子通称大姐,如西门庆称女儿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列位金陵十二钗之一?

曹雪芹写巧姐立意是多方面的,先写尽了人世冷暖:亲人落井下石如狠舅奸兄,或无动于衷如李纨,旁人却能尽力相助如刘姥姥。

巧姐的结局也寄托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为僧如宝玉,为尼如惜春,大观园里的人该怎样寻找一条出路,或许归隐田园是一个好的终结。

曹雪芹曾表达了自己对农家的向往,如宝玉识农具一节,还有在第17回借助贾政的话“倒是此处有些道理。固然系人力穿凿,此时一见,未免勾引起我归农之意”。但是曹雪芹极度厌恶假的田园生活。在17回里,在贾政表达对稻香村的喜爱同时,宝玉却认为稻香村不伦不类,不是真正的农家,是一种矫情。“

宝玉忙答道:‘老爷教训的固是,但古人常云‘天然’二字,不知何意?‘众人见宝玉牛心,都怪他呆痴不改。今见问‘天然’二字,众人忙道:‘别的都明白,为何连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宝玉道:‘却又来此处置一田庄,分明见得人力穿凿扭捏而成。

远无邻村,近不负郭,背山山无脉,临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争似先处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气,虽种竹引泉,亦不伤于穿凿。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地,非其山而强为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宝玉认为真正的村落应当是二丫头或巧姐日后生活的村落那样,虽贫苦却乐于其中,那是一种自然之美。

虽然曹雪芹让贾家最后结局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但是这场大雪却惠及巧姐无数:雪伴随着巧姐的逃跑是越下越大,不仅掩盖其足迹,也让烟花巷的人最终难以找着巧姐;大雪还让巧姐渴了吃它、饿了吃它,为巧姐提供一路上的充饮之食;漫山遍野的几尺厚的大雪犹如宽宽的银河永远地隔绝了巧姐与烟花巷的关系。

这是多么解人事的大雪呀!它为巧姐带来了重生的希望。此时的巧姐带着干干净净的身躯和心灵投奔到虽贫苦却有人间真情的“荒村野店”。被一场大雪洗尽铅华的巧姐也从此跟着板儿过上了虽贫苦却真正幸福的生活。这也是许多读过《红楼梦》的人认为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结局最好的主要缘由。

在前80回中,如果说秦可卿的结局是虽写而实未写,那么巧姐的结局则是未写而实已写。可卿的结局可以说是曹雪芹不关心的,因为它没有太实际的价值,除了警告后人不要有贪欲外,还有其他什么价值吗?巧姐的结局则不然,它是要告诉读者我们的出路、我们的真情、我们的希望。

主要出场

在前80回里,巧姐仅有的几次出场几乎就是一个普通小孩子、最多是富贵人家孩子的通常表现,比如出水痘(见第21回),再者娇生惯养易生病,如仅仅因为对风吃了块糕点就发热了,后来大夫说不过饿两顿就好了(见第42回)。这些描写充其量展示了富贵家庭子女过于娇惯的一面,当然也是为了与巧姐后半生生活穷困相对比,以形成人物命运的前后极大反差。

如果说前80回里有有关巧姐的主要情节的话,那也无法与其他十二钗出场的份量相比。用来暗示巧姐后来命运的情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巧姐与板儿互换玩物,人们一致认为这是巧姐后来嫁与板儿为妻的伏线,“那大姐儿因抱着一个大柚子玩的,忽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便也要佛手。

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儿等不得,便哭了。众人忙把柚子与了板儿,将板儿的佛手哄过来与他才罢。那板儿因顽了半日佛手,此刻又两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见这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顽,且当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见第41回)

另一个是刘姥姥给巧姐取名字以及取名字的缘由(见第42回)。“刘姥姥忙笑道:‘这个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儿。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这名字,他必长命百岁。日后大了,各人成家立业,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却从这‘巧’字上来。”

刘姥姥起名字的缘由透露出巧姐长大后曾有“一时的不遂心的事”,可是巧姐后来能够“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上来。这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巧姐后来摆脱困境是“诸多的巧合或恰巧”的结果,而不是巧姐被刘姥姥“有意”搭救的结果,或许刘姥姥不顾一切拼了老命也要搭救巧姐,可是事与愿违,均以失败告终,因而,人们通常认为刘姥姥"主动“找到巧姐并搭救巧姐(为巧姐赎身)”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刘心武揭秘——巧姐命运之谜

巧姐凭什么进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不少读者觉得她前八十回戏份儿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为什么她跟她母亲两个人都被排进正册里。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辈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对贾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运展现更有立体化的效果。当然,从表面上看,正十二钗里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辈,巧姐是贾母重

孙女,秦可卿是重孙媳妇,但是,前面我已经讲了那么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后面,有太多的疑点,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贾琏凤姐的亲女儿,这是没有疑问的。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

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惨死的姑妈、母亲等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

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这个角色,许多读者都觉得把她写得太小,那么八十回后,故事的时间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贾家败落时,往多了说也不过六七岁,她能经历那些遭遇,比如被卖入娼门,以及被解救后嫁给板儿等等吗?而且板儿在那时候也应该没有多大,往多了说不过十多岁,曹雪芹这样写,是否属于情节设计不合理?我觉得还是合理的。

第一回香被拐子拐走,也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女孩,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许很快就能出手卖掉;女孩子呢,他会先养起来,养得稍大,再卖给人家当童养媳或丫头。有的妓院,也会买尚年幼的女孩,先当小丫头使唤,大了再逼着接客。巧姐年纪虽小,被骗被拐被卖的可能性却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败落的过程里,而刘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来,尽管她和板儿都不大,把她先作为童养媳收养,在那个时代和那种社会里,是一点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

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语,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前面已经引过脂砚斋关于小红到狱神庙安慰宝玉的批语。

贾芸、小红后来是一对夫妻,他们是大胆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凤姐对他们两个都有恩,八十回后,作者会写到他们去安慰、救助凤姐、宝玉。至于贾芸探庵,探的哪个庵?栊翠庵?馒头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种仗义的行为,不会是奸诈的行径。

那么,奸兄会是谁呢?有人去猜贾蔷,也无道理。贾蔷和龄官的爱情,不说可歌可泣,说可圈可点吧,那也足能和贾芸、小红的爱情媲美;贾蔷跟凤姐的关系一贯很好,替凤姐教训贾瑞,他是一员战将,而且他后来经济自立,荣国府解散戏班子以后,龄官没有留下,应该是被他接去,两人共同生活了。他不可能在八十回后,成为坑害巧姐的奸兄。那么,奸兄究竟是谁?奸在哪里?你别着急,我将在下一讲里,从从容容地告诉你。

巧姐的原型,就是贾琏、王熙凤两个原型的独生女儿,这本来没什么好讨论的,但是,在多达六种的古本《石头记》里,第二十九回写荣国府浩浩荡荡地去清虚观打醮,却有一句分明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这不大可能是抄书人抄错了,应该是曹雪芹某一时期原稿上的句子。

这么说,贾琏王熙凤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一个女儿,而是有两个,大的那个,自己能走路的,是巧姐儿。但是巧姐这个名字,根据书里的情节流动,是直到第四十二回刘姥姥才给她取的,按说去清虚观打醮时,即使有那么个大点的女儿,也应该还没有巧姐这个称呼。我的看法是,生活真实里的贾琏王熙凤原型夫妇就是有两个女儿,因此,王熙凤原型不生男孩的家庭危机才会深重,贾琏原型偷娶二房的决心,才会那么坚定。

第二十九回写得早,曹雪芹就按生活的真实写出了他们有两个女儿,后来,他调整文稿,觉得写两个女儿很麻烦,就合并为了一个,就是四十一回里请求刘姥姥给取名字的那个巧姐儿。

我坚持认为,曹雪芹基本上把《红楼梦》完成了,但是,却没能将全稿通盘修改好,不但还剩一些“零件”没来得及装上,更有许多“毛刺”没有剔尽。这里顺便再举出一些例子:

第七十一回大写贾母八旬大庆,明写正日子是八月初三,季节背景描写跟前后情节流动吻合,但是,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话却是这么说的:“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赶得巧。

三月初一是太太……”贾母生日究竟是什么时候?我感觉,探春的话,倒说的是生活真实里李氏的那个真实的生日,被曹雪芹很自然地写了下来。但是,从生活到小说,他又故意把贾母生日安排在秋天,就在那个秋日的八旬庆典之时,爆发出宁、荣两府和黑油大门里邢夫人那家之间的连锁冲突,又导致贾母发狠查赌,滚雪球般地酿成抄检大观园,秋风萧瑟,寒冬逼近……他写得很精彩,但是,没来得及把前面探春的话改得一致起来。

第七十五回,贾母强打精神过中秋节,在凸碧山庄大家围大圆桌坐下,贾母居中,左边是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边是贾政、宝玉、贾环、贾兰,结果还有半桌空着,贾母就叹息人少,后来就把围屏后边的迎、探、惜叫过来一桌坐。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座的没有贾琮,贾琮是贾赦的儿子,贾琏的弟弟,也就是贾母的一个长房孙子呀。

在第二十四回,他正式登场,邢夫人还责备他黑眉污嘴,后来他还出现过几次,五十三回祭宗祠时,他和贾琏一起献帛,这样一个嫡亲的孙儿,怎么会在中秋团聚时缺席?贾母叹人少,多他一个不就略有安慰么?难道仅仅因为其形象不雅,就连月饼也不允许来一起分吃?

这写得很怪。也在这一回,贾赦夸贾环的诗写得好,说出很蹊跷的话,他说:“以后就这么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书里前面写得很清楚,他本人袭着一等将军,贾政因为是弟弟就都没资格袭爵,他如果死了,应该是贾琏来袭,可能再降一等,贾琏死了,可以轮到贾琮,再怎么也轮不到贾政的儿子来袭呀,何况,就是由贾政儿子袭,前头还有个宝玉呢,贾赦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也在这一回,更前面一点,写贾珍在宁国府搞射鹄子活动,贾赦、贾政听说了,下面就有一句,请注意是怎么写的——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

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四个人里宝玉最大,却排在第三位。再推敲“两处遂也命”的含义,则贾环、贾琮是贾赦那边命令过来的,宝玉和贾兰是贾政命令过来的,甚为明白。贾环算是贾赦那边的,怪吗?但是,如果他真是贾赦那边的,那么,前面引的,贾赦那个说他有资格袭爵的话,却又好懂了。贾琮射鹄子时候在,同一回文字里,中秋大团圆又无踪影,更让人纳闷。

前面讲到过,这一回里本应该有三首中秋诗,但一直没有填上,脂砚斋在回前注明“缺中秋诗,俟雪芹”,估计这一回写得比较早,跟第二十二回缺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没来得及补上,就去世了。跟这回连续的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可怜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

”贾母省去“去世”二字是很符合她说话方式的,但从写贾敬吞丹死去的第六十三回看过来,情节在季节中的流动是连续的,贾敬死了并不到二年,类似这样的前后矛盾的“毛刺”还可以挑出很多,我就不一一罗列了。这也说明,曹雪芹写这部书,不是定稿一回再去写下一回,他是跳着写,跳着定稿的,而全部书稿还没来得及将其前后矛盾的地方完全调整修订妥帖。

虽然曹雪芹没能完成修订《红楼梦》的工作,后来又迷失了八十回后的文稿,但是,这部书却跟现在保存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古希腊雕塑——米罗的维纳斯一样,具有惊人的残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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