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创新优势

益民创新优势

2007年7月11日成立的基金
益民创新优势是2007年7月11日成立的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和潜在优势企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较高风险水平下的较高收益。
    中文名:益民创新优势 外文名: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是否伞型基金:否 是否指数基金:否 基金成立日:2007年7月11日

简介

基金名称: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标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25%曾用名基金成立日:2007-07-11开放期申购起始日:2007-09-03开放期赎回起始日:2007-10-11单笔申购金额下限(元):0.05单笔赎回份额下限(份):500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上限(份)投资风格:混合型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以及潜在的优势企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为:股票资产为基金资产的40%-90%,债券资产为基金资产的5%-55%,权证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原则

只有那些不断创新的企业才能成为全球经济中的优势企业,才能分享到经济全球化的成果。力求把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结构性机遇,积极挖掘企业的创新溢价和优势溢价,为投资者创造超额收益。

决策依据

1、资产配置行业及主题精选本基金投资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资产配置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基金经理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和其他重大投资事宜的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按照该指导性意见,确定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其他重大投资方向。

2、类别资产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根据前述各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分别进行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等资产类别的投资决策。股票投资决策A.基金经理根据行业研究员的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精选个股作为本基金的备选投资对象。

3、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研究员、债券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选择具体的债券(含可转债)、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品种构造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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