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次概念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績和考生人數總和後的綜合排序;
(2)高考分數最高的考生位次為1;
(3)相同分數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适用于各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類(如物理類、曆史類)進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招生等類别不适合用位次方法進行參考;
(6)位次主要有省市位次、區縣位次和學校位次,在做參考的時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和區縣位次為主;
(7)曆史類考生按照文科位次進行排序,物理類考生按照理科位次進行排序。
提出
高考位次概念是高考志願填報指導專家阮吉鵬老師于2001年提出的一種全新概念,此後一直作為填報志願的科學依據之一,這種方法适合于考後出分、出分數段填報志願的省市。
由于教育部對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都規定了一定的名額,即招生計劃,因此考生根據自己在本省的位次情況,可以更精确、更科學地把握自己可以填報的學校。
參考價值
相對于高考分數和排名,高考的位次最具有參考價值,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在填報志願之前,可以把意向學院近年來的位次與自己的高考位次做一下對比,如果位次比較接近,就有較大的錄取概率。不過,對于那些不适用高考位次的類别考生,位次則不具有參考價值,實在沒有把握的話,也可以根據分數和排名綜合考慮。
位次計算方法
新高考考生根據分數算自己的位次,隻可以算出一個範圍,是無法算出具體位次的。
舉例說明一下計算方法,假設考生A高考600分,然後再查看本省市的一分一段表,假如在600分處全省累計人數為1500人,其中全省600分的考生人數有100人,那麼考生A的位次就是1400到1500之間。
高考錄取位次是指曆史類或者物理類考生,高考成績在全省該科類考生中屬于哪個位置。
位次是依據高考成績由高到低來排的,但當成績相同時就會并列為同一位次。知道高考錄取位次就可以大體判斷報考哪些大學哪些專業,被錄取的可能性最大。位次在填報志願時有很大作用,可以作為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