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

清算審計

企業财産、債權、債務的清算過程
清算是指企業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解散、終止後,按照有關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對企業的财産、債權、債務進行最後清理、清算的過程。[1]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産變現情況,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淨資産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确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中文名:清算審計 外文名: 别名: 類型:合約期滿、産業調整、違法經營、無法持續經營、企業兼并

内容

清算審計的委托人一般為人民法院或破産清算組。審計的期間破産企業經法院裁定破産并成立破産清算組接受該企業的資産負債起,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止,審計内容是審核破産企業通過破産審計後的會計科目結轉,從行業會計科目轉入破産清算會計科目的有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金額是否正确。審計結果用于清算組對債權人報告資産變現及清償債務的核算的實際情況。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賬壞賬的核銷有無依據。

2、實物資産的處置及變價收入情況,有無隐匿、私分、非正常壓價出售等違法行為。

3、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

4、資産評估增值(減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資産、福利設施資産、借入資産、取回資産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産債權申報時間限制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清算調整的依據是否充足,逾期未申報的是否作了依法處理。

7、清算費用的開支範圍是否符合标準及有關規定。

8、第一順序破産債務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損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特點

1、企業清算必須具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序的立項批文。

2、企業對債權債務清算償付的登報公告。

3、成立債權委員會确認清算的資産計價和資産分配方案。

4、企業終止經營時的會計報表及财産清冊移交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

5、企業清算期,由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對财産進行清算後編制清算期的資産負債表、财産分配表,申請清算審計。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及企業成立時的批準證書

2、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及相關文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4、稅務登記證、納稅鑒定或通知書以及批複的免稅文件等

5、管理當局曆次決議及決定經營管理和财務會計問題的資料

6、企業會計制度或會計核算辦法

7、重要内部管理制度、辦法,包括生産經營、勞動管理、工資獎勵、勞保福利及财産物資管理制度

8、企業清算需經審批機構或主管部門批準的,應提供有關批準文件

9、清算開始日報表(主要有清算資産負債表、清算财産表、财産清單、債權清算、債務清單)

10、以前年度已審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

11、當年科目餘額及發生額明細表,總賬、日記賬及明細賬

12、當年納稅申報表、稅務檢查報告

13、當年完整的銀行對賬單及審計期末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4、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産産權證明、無形資産證明書(鑒定書)

15、企業對外投資清單

16、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營業外收入、支出明細表

17、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财務費用明細表

18、重要的經濟合同(含租賃、貨款、保證保險、許可權、委托管理、長期投資、購銷、專有技術等)

19、其他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需要提供的資料

吊銷轉注銷辦理程序

吊銷轉注銷審計,一般是由于未參加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辦理注銷登記,一并辦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續。

需要提交文件、證件如下:

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注銷原因注明“因未參加年檢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申請辦理注銷登記。申請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東會決議或決定。

3、法定驗資、審計機構出具清算審計報告。

報告中應載明下列事項:

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清。

3、已經在ХХ報紙上發布注銷公告(該報紙應為公開發行的報紙)。

4、清算組成員《備案确認通知書》。

5、《指定(委托)書》。

6、營業執照正、副本。

被審計單位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地稅)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特殊行業許可證

3、企業章程、協議

4、設立、變更驗資報告

5、以前年度審計報告

6、财務會計制度及相關内部控制制度

7、單位組織結構框架圖

8、納稅鑒定文件、納稅申報表及稅收優惠文件

9、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

10、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憑證

11、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2、資産負債表各會計科目期初、期末餘額明細表(往來明細需要注明發生日期)

13、現金盤點表、存貨盤點表

14、長短期投資情況明細表,投資協議,被投資單位營業執照及資産負債表

15、固定資産明細表、折舊表及主要項目産權證明(房産證、土地證、大額發票、行駛證等)

16、無形資産(産權證明包括專利證書、商标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出讓金發票、專用技術專家論證報告及研究開發費用明細和單據、購進合同及發票)

17、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财務費用明細表

18、長短期借款合同,有關抵押擔保資料

19、房屋租賃合同

20、關聯單位及交易明細、或有事項相關資料

21、被審單位聲明書

審計工作一般流程

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二、接受審計業務委托,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三、制定審計計劃。

四、搜集審計資料,實施審計工作程序。

五、與委托單位、被審計單位溝通,發出審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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