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附加費

航空燃油附加費

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
航空燃油附加費(Fueloilsurcharge)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該費用以每運輸噸多少金額或者以運費的百分比來表示。2000年中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内航線征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占機票全價的10%-25%範圍内起伏。自2015年1月5日零時起的國内航線機票,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标準由30元下調至1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征收标準由60元下調至30元。2015年2月5日起,國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費,旅客隻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
    中文名:航空燃油附加費 外文名: 别名: 其他外文名:Fueloilsurcharge 實施時間:2013年4月5日 費用起伏:10%-25%

出現背景

為适當緩解油價大幅上漲給航空公司帶來的成本增支壓力,2000年開始對國際航線征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占機票全價的10%-25%,航油出廠價格調整後各航空公司可按現行聯動機制規定,确定民航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費。

價格變動

2000年中國開始對國際和國内航線征收燃油附加費,費用約占機票全價的10%-25%。

2004年民航總局規定航空公司可将機票基準價上浮25%,并同時取消燃油附加費。

2005年8月1日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恢複征收:800公裡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費首次上調:800公裡以下漲至3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漲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費再次提高:800公裡以下提高到6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提高到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費首度降低:800公裡以下航段降到5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降到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裡以下航段再次上調為60元/人,800公裡(含)以上航段上調為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公裡以下航線提高到80元;800公裡(含)以上航 燃油附加費線提高到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費标準達到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裡(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

2009年1月15日暫停收取中國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以出票時間為準)。

2009年11月14日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恢複征收:800公裡(含)以下20元/人,800公裡以上50元/人自2010年4月6日起開始預訂購買的機票拟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50元下調為人民币4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繼續執行人民币20元的标準不變。

2011年2月22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标準,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90元,800公裡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50元。

2011年4月8日零時(含)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調整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标準,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110元,800公裡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60元,漲幅分别為22%和20%。

2011年5月26日零時起,中國國航、東方航空、南方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在内的大多數航空公司已發布通告,上調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其中,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60元調整為8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110元調整為140元。

2011年8月1日,發改委《關于推進航油價格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正式實行,包括國航、東上航、南航、春秋在内的國内航空公司紛紛宣布,将自8月2日零時起(出票日期)上調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由調整前的每位旅客140元調整為150元,而800公裡以下(含800公裡)航線的燃油費标準未作調整,仍為80元每人。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其中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150元下調為人民币140元;而800公裡(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征收80元,維持原标準不變。

2011年12月5日起,800公裡以上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30元人民币調整為14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70元不變。

2012年3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對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内容為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130元上調為140元,800公裡(含)以下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仍為70元。

2012年6月5日起,各航空公司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下調:800公裡以上每位旅客征收130元(包括國際航線國内段),800公裡(含)以下每位旅客征收70元。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緻殘的人民警察,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減半,分别為30元和60元。

2012年10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上調10元,由70元調整至8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上調10元,由130元調整為140元。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上調1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調為4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由60元調整為70元。按成人全票價10%計費的嬰兒則免收燃油附加費。

2012年12月5日起,國内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将下調,各航段的下調幅度均為10元人民币。

攜程旅行網已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調燃油附加費的通知,自12月5日起,成人旅客乘坐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由80元調整至7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下調10元,由140元調整為130元。兒童旅客乘坐航段的燃油附加費亦下調1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調為3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由70元調整為60元。

按照聯動機制,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漲跌幅度一緻,繼吉祥航空後,預計其他航空公司也将跟進下調。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下調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10元。

調整後的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具體為:公裡(含)800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80元下調為人民币70元;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人民币140元下調為人民币130元。

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緻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标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具體标準為:800公裡(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裡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

對2013年4月5日前已出票的,乘機日期為2013年4月5日(含)後的國内客票,不再按照新标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銷售國内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内段),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10元。

民航處宣布,2013年8月航空公司最高附加費水平将維持不變。其短途航班為200元,長途航班為859元。有關附加費以發出機票日期為準,收費有效期為8月1日至31日。為幫助航空公司在航油價格出現波動時能收回部分的額外經營成本,民航處定期審批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上一輪附加費申請則在6月審批。

2013年9月5日起800公裡以上航段需多交10元燃油附加費,這說明了800公裡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費由原來的110元上漲至12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的燃油附加費維持60元不變。

2014年從9月5日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航空燃油附加費有調整,即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下調10元,征收标準由原來的120元調整為110元。800公裡以下(含)航線每位旅客收取标準為60元不變。

2014年從11月5日起(以出票時間為準),航空燃油附加費調整,此次調整後,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50元下調至4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110元下調至70元。革命傷殘軍人、因公緻殘的人民警察、兒童,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收取2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收取30元,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

2014年12月5日,南航、廈航、海航、山航等多家公司再次下調國内燃油附加費,2014年9月以來,國内航空燃油附加費連續第4個月調價。目前燃油費的收取标準僅為去年同期的一半。

調價标準為:成人旅客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此前為7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此前為40元。按成人正常票價50%購票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軍殘、警殘旅客: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維持收取30元的标準不變;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此前為20元。

2015年1月5日起,800公裡(含)以下國内航線下調至10元/人,800公裡以上國内航線下調至30元/人。這要感謝油價下跌。1月國内航空公司國内航班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将下調917元/噸至4795元/噸,達到2009年10月以來最低水平。

2015年2月5日起,國内各家航空公司将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費,旅客隻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

從2015年4月1日起,将國内航線旅客燃油附加起征點由現行的每噸4140元提高到5000元。這意味着,今後旅客購買機票時支付的燃油附加費将有所降低。

發改委、民航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調整民航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點。當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運輸企業方可按照聯動機制規定在票價外收取燃油附加。

根據通知,燃油附加最高标準計算公式相應調整為: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标準=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5000)×800;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标準=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5000)×1500。

按照2014年民航運營數據模拟測算,此次調整後,800公裡以下短途航線旅客每航次可減少支出20元,800公裡以上長途航線可減少支出30至40元。

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航空燃油附加費。

調整原因

航油出廠價格調整後,各航空公司可按現行聯動機制規定,确定民航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費。

自2009年11月國内機票燃油費恢複征收後,國家發改委将價格是否調整、具體漲跌幅度的權限下放給了航空公司。

機票價格競争激烈,而燃油費是不受打折影響的純收益,旱澇保收,航空公司肯定會按較高标準收取。針對航油價格的攀升,航空公司統一上調了國内機票燃油費。不過國内機票燃油費并非與航油價格上調完全同步。為控制通脹水平國家發改委在上調航油價格的同時,有時也會要求航空公司暫時不上調國内航線燃油費。另外如果航油價格漲幅不大,也不足以對燃油費的征收标準産生明顯影響。

理論上燃油費的收取應該覆蓋航空公司航油成本上升的70%,其餘部分應由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總體看這次燃油費上調對增長迅猛的國内航空需求影響有限。航油是航空公司最大的成本消耗,占運營總成本的40%左右。随着國際油價的上漲,多家航空公司開始相繼上調了國際機票燃油費,專家表示如果油價持續上漲,國際機票燃油費不排除再次上調。

計算方法

從2009年11月起,國内機票燃油費與航空煤油實行價格聯動機制。燃油費的收取标準按長短航線分兩檔定額計算。800公裡(含)以下航線按800公裡計算,800公裡以上航線則統一按1500公裡計算。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每噸每超出4140元的基準油價100元,燃油單位收取率最高不超過每公裡0.002908元。

具體計價公式:

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費最高标準=0.00002908×(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4140)×800

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費最高标準=0.00002908×(國内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4140)×1500。

本次航油提價後,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費最高征收标準95.96元,四舍五入後可以收取100元;800公裡及以下航線費最高标準是51.18元,四舍五入後可以收取50元。

2014年11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為準)國内航線航空燃油附加費将再次下調,800公裡(含)以下航段從50元降至4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将從110元降至70元。

随着油價的下降,自2014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内燃油附加費将再次下調,800公裡以上航段降至60元;800公裡含(以下)航段降至30元。

自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國内航線燃油附加費征收标準進行調整:1、成人旅客:800公裡(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裡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2、兒童、按民航局規定享受優惠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緻殘的人民警察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裡(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800公裡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0元;3、按成人公布普通票價10%購票的嬰兒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費。

另外,2015年3月24日國家發改委聯合民航局下發的《關于調整民航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提出,将收取民航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依據的航空煤油基礎價格,由之前每噸4140元提高到每噸5000元。由于2014年下半年開始原油期價持續暴跌,燃油附加費于2015年2月停收。之後原油期價跌至低位後反彈之路坎坷,航煤到岸完稅價始終難以企及5000元/噸的高度。據金聯創最新測算,6月份航煤到岸完稅價預計超過每噸5000元,且波動幅度超過每噸250元,燃油附加費征收機制将被觸發。在當前計價公式下,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用為8.9元(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暫按之前的标準執行),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用為16.7元。按照規定,燃油附加費達到10元才能夠征收,這就說明,800公裡(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稅将繼續停收,800公裡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用将開啟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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