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國進出口監督管理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中央确定海關工作方針是“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中國海關是國務院直屬機構,實行集中統一的垂直領導管理體制。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國務院直屬機構 行政級别:正部級 署長:倪嶽峰

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是國家的進出境監督管理機關,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在組織機構上分為3個層次:第一層次是海關總署;第二層次是廣東分署,天津、上海2個特派員辦事處,41個直屬海關和2所海關學校;第三層次是各直屬海關下轄的562個隸屬海關機構。此外,在布魯塞爾、莫斯科、華盛頓以及香港等地設有派駐機構。中國海關現有關員(含海關緝私警察)48000餘人。共有國家批準的海、陸、空一類口岸253個,此外還有省級人民政府原來批準的二類口岸近200個。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為正部級。負責全國海關工作、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海關監管工作、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征收管理、出入境衛生檢疫和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産品檢驗檢疫、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海關風險管理、國家進出口貨物貿易等海關統計、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海關科技發展規劃以及實驗室建設和技術保障規劃、海關領域國際合作與交流、垂直管理全國海關、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監察組。n中國海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強化監管優化服務,鍛造“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令行禁止、擔當奉獻”的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全面推進政治建關、改革強關、依法把關、科技興關、從嚴治關,馬上就辦、真抓實幹,锲而不舍、一以貫之,奮力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海關。n中國海關加強監管嚴守國門安全。以風險管理為主線,加快建立風險信息集聚、統一分析研判和集中指揮處置的風險管理防控機制,監管範圍從口岸通關環節向出入境全鍊條、寬領域拓展延伸,監管方式從分别作業向整體集約轉變,進一步提高監管的智能化和精準度,切實保障經濟安全,堅決将洋垃圾、走私象牙等危害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貨物物品以及傳染病、病蟲害等拒于國門之外。有效實施知識産權海關保護。n中國海關緻力于簡政放權促進貿易便利。整合海關作業内容,推進“查檢合一”,拓展“多查合一”,優化通關流程,壓縮通關時間。整合各類政務服務資源與數據,加快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實現企業“一次登錄、全網通辦”。加快“互聯網+海關”建設,通關證件資料一地備案、全國通用,一次提交、共享複用。加快建設服務進出口企業的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收集梳理各國進出口産品準入标準、技術法規、海關監管政策措施等,為進出口企業提供便捷查詢咨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n中國海關持續深化口岸改革。從國家安全和整體利益大局出發,優化口岸布局。

組織機構

海關總署是中國海關的領導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正部級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海關總署機關内設15個部門,并管理6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社會團體和3個駐外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中國海關實行關銜制度。關銜設五等十三級。分别為一等:海關總監、海關副總監;二等:關務監督(一級、二級、三級);三等:關務督察(一級、二級、三級);四等:關務督辦(一級、二級、三級);五等:關務員(一級、二級)。

機構職能

辦公廳

1.協助署領導研究拟訂海關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改革方案并組織推動,研究起草總署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文件等重要文稿,組織海關系統開展政策研究工作。

2.協助署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和維護總署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署内外聯系。

3.協調劃分海關業務分工和總署各部門、各單位職責分工。

4.研究提出海關公文處理規定并組織實施,審核以海關總署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

5.研究提出海關系統文檔和保密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文電收發印制和立卷歸檔工作。管理海關系統印章,掌管總署印信。

6.研究提出中國性海關會議管理辦法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署黨組會、署務會、署辦公會等署内綜合性會議和中國海關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7.組織落實中央領導和署領導批示、各類綜合性會議、收文等各項督促檢查工作。

8.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政務信息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各類署發信息、簡報的編發工作。

9.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新聞宣傳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新聞發布工作。

10.研究提出對外開放口岸規劃、規範并組織實施,組織推動“大通關”工作,承辦對外開放口岸審理工作。

11.研究提出中國海關政務信息化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政務信息化工作。

12.研究提出中國海關值班、維護社會穩定和處置突發事件等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辦總署機關值班工作。

13.組織答複中國人大代表建議、中國政協委員提案,承辦總署機關信訪工作。

14.聯系指導中國海關出版社。

政策法規司

1.研究提出海關立法規劃并組織實施。

2.參與起草有關法律,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海關法規和綜合性規章,審核署内各部門起草的專業性規章、海關方面的國際條約文本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按規定發布海關法規、規章,負責海關法規、規章的執法解釋工作。

3.歸口管理海關系統的普法教育。

4.歸口管理海關系統行政審批、行政許可的制度建設和日常管理。

5.負責建立和維護管理海關業務規範性文件數據庫。

6.歸口管理海關标準化工作,制定、管理和維護海關業務信息系統标準化規範和參數數據庫。

7.管理海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審理總署管轄的行政複議、申訴案件,辦理總署行政應訴事宜,承辦總署案件審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海關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

8.研究拟訂各類進出口貨物貿易管制政策、措施和海關實施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9.受理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組織實施知識産權海關保護。

關稅征管司

1.參與研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稅則稅率的調整;承擔關稅立法調研、起草工作和稅法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

2.研究提出關稅、進口環節稅等稅費征收、減免、退補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

3.組織實施國家進出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減免的各項政策和規定。

4.研究提出海關對邊境貿易、邊民互市、對台小額貿易等特殊貿易方式進出口貨物的稅收征管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

5.研究提出進出口貨物海關估價的規章制度并組織監控實施,對境外價格調查工作實施業務管理;管理、維護商品價格資料庫。

6.研究提出海關進出口商品分類目錄并組織監控實施;管理海關商品歸類和化驗工作,确定疑難商品的稅則歸類;管理、維護進出口商品歸類指導數據庫。

7.研究提出國家進出口商品原産地規則并組織監控實施。

8.參與反傾銷調查,組織實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關稅措施。

9.組織、參與各項優惠貿易協定下原産地規則的國際談判。

10.對海關商品價格信息機構、原産地管理機構、商品歸類機構和化驗機構實施業務管理。

監管司

1.研究提出進出口貨物通關、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管理通關數據庫

2.研究提出運輸工具及其服務人員、進出境集裝箱和進出境運輸企業通關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3.研究提出過境、轉運、通運貨物和暫準進出口貨物、進出境展覽品等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4.研究提出報關單格式、填制規範、審單作業和出證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5.研究提出海關監管場所及其經營人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6.研究提出物流監控及貨物查驗科技裝備、設施配置、使用管理及績效評估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7.研究提出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快遞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各類特殊管理物品(含限制、管制、禁止進出境物品)和其它物品的監管、稅收征管和減免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8.研究提出各類免稅品經營企業及其經營的免稅外彙商品監管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9.研究提出駐華外交機構及其人員和其他各類常駐機構及非居民長期旅客公私用物品、免稅品的監管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10.承辦武警部隊參與海關監管和緝私任務的組織協調工作。

11.對海關總署北京印刷品音像制品監控辦公室、海關總署深圳行郵審價辦公室、海關總署秦皇島監管技術研究中心的機構實施業務管理。

稽查司

1.研究提出對一般貿易貨物的稅後稽查、加工貿易貨物的後續稽查、減免稅貨物的後續稽查等海關稽查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2.研究提出海關風險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3.研究提出貿易調查、市場調查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4.研究提出對報關單位、報關員管理及報關從業資格處罰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5.研究提出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為和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6.研究提出海關稽查、風險管理裝備的使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緝私局

1.研究提出海關打擊走私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中國海關反走私形勢分析工作。

2.研究制定走私犯罪偵查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直接組織查辦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導中國海關緝私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提出查處走私、違規等行政違法案件的行政執法标準、措施和操作程序等具體适用法律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辦理對緝私部門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訴案件(複議、訴訟、行政賠償的除外);承辦總署案件審理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4.受理總署緝私局管轄的刑事賠償案件、刑事申訴案件;管理、指導和辦理緝私部門治安處罰及其複議、應訴工作。

5.研究提出打擊海上走私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6.研究提出緝私情報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7.研究提出反走私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及措施并組織實施;承辦對各地、各部門及海關系統反走私綜合治理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推動與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簽訂反走私綜合治理合作諒解備忘錄工作。

8.研究提出海關緝私警察隊伍管理、裝備管理、警務督察、紀檢監察等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9.組織開展海關打擊走私違法犯罪的國際(地區)間合作。

督察内審司

1.研究制定海關内部執法監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常規督察審計辦法、專項督察審計辦法并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海關系統内部審計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海關管理審計工作制度、财政财務收支、基建、采購以及海關所屬事業單位審計辦法并組織實施。

3.對總署各内設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善督察審計意見建議書制度,加大對總署各部門決策的參與和監督力度。對中國海關開展執法監督和内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4.對海關緝私警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活動進行業務指導,對重大行政執法問題依據授權組織開展檢查。

5.研究制定海關關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6.聯系協調審計署有關外審事宜。

關徽

關徽由商神手杖與金色鑰匙交叉組成。商神手杖代表國際貿易,鑰匙象征海關為祖國把關。關徽寓意着中國海關依法實施進出境監督管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關銜制度

關銜制度是中國繼軍銜、警銜後實行的第三種銜級制度。關銜是區分海關關員等級、表明海關關員身份的稱号和标志,是國家給予海關關員的榮譽。2003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銜條例》,江澤民主席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五号頒布實施;7月8日國務院第十四次常務會議通過了《海關關銜标志式樣和佩帶辦法》,溫家寶總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三百八十四号頒布實施;8月4日海關總署正式下發《首次評定授予關銜辦法》。9月12日國務院隆重舉行授予關銜儀式,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領導同志為海關總監、副總監和一、二級關務監督代表共277人頒發授銜命令證書。

關銜的授予以海關工作人員現任職務、德才表現、任職時間和工作年限為依據。二級關務督察以下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在其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内,按照規定的期限晉級;一級關務督察以上關銜的海關工作人員,在職務等級編制關銜幅度内,根據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實行選升。

中國海關首次授予關銜總人數為32236人。2003年10月1日中國海關工作人員正式佩戴銜級标志上崗工作。

七一精神

7月13日,海關總署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學習會議,專題學習研讨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總署黨委書記、署長倪嶽峰主持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的重大意義、豐富内涵、核心要義、實踐要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接續奮鬥,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強大動力和實際行動。總署黨委委員胡偉、王令浚、鄒志武、陶治國、張際文、孫玉甯、張廣志、黃冠勝作學習交流。

大家在集中研讨和學習交流中一緻表示,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傳承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矢志不渝踐行初心使命,确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海關落地生根,努力為黨和人民争取更大光榮。n倪嶽峰指出,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閃耀着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的真理光芒,彰顯着新時代中國共産黨人的崇高曆史使命和強烈曆史擔當,是馬克思主義綱領性文獻,是高舉旗幟、自信昂揚的政治宣言書,是矢志複興、接續奮鬥的時代動員令。n倪嶽峰要求,全國海關要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黨史學習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刻領會偉大建黨精神的鮮明特征和時代價值,持續加強黨對海關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深化政治建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組織實施,深入研讨交流,全面把握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的重大意義、主要内容和豐富内涵,深入理解其中蘊含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記初心、擔當使命,傳承紅色基因,赓續紅色血脈,在新征程、新時代作出海關人新的貢獻。n倪嶽峰強調,全國海關要深刻把握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中以史為鑒、開創未來的根本要求,奮力開拓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新局面。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推進“五關”建設,加快推進改革創新,強化監管優化服務,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口岸疫情防控,下大力氣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産業鍊供應鍊安全穩定,助力“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打造高素質準軍事化紀律部隊,當好“三個表率”,走好“第一方陣”,彰顯新時代海關的使命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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