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

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

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共中央組織部是中共中央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簡稱中共中央組織部或中組部,是中共中央重要工作部門之一,是黨中央在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毛澤東為中央組織部部長。它是一個機密和受到高度信任的機構,并由此構成列甯主義黨組織的機構核心。它控制貫穿整個國家超過千萬黨員的任命,并且編制對未來黨領導人詳細和機密的報告。
    中文名:中共中央組織部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辦公地點:中國北京 機構職能:黨的組織,幹部、人才隊伍建設

曆史沿革

黨的創建時期與第一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

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黨的第一次代表大會在上海舉行。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一個綱領》規定:“我黨定名為‘中國共産黨’”。

鑒于當時黨員很少,各地組織尚不健全,大會決定暫不成立黨的中央委員會,先組成中央局負責領導全黨的工作。大會選舉陳獨秀、李達、張國焘3人組成中央局,陳獨秀為中央局書記,李達為宣傳主任,張國焘為組織主任。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黨的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舉行。大會選舉産生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

中央執行委員會選出陳獨秀為委員長,毛澤東為秘書,羅章龍為會計,加上蔡和森、譚平山,共5人組成中央局。三大後,中央局之下開始設置組織、宣傳、婦女、秘書等部門。

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組織、宣傳、工農等部,毛澤東為中央組織部部長,羅章龍為中央宣傳部部長。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黨的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

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第二次修正章程》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須互推總書記一人總理全國黨務”;“新的中央須特别注意設立一有力的中央組織部”和“一強固的宣傳部”。

大會選舉了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其中陳獨秀任總書記兼中央組織部主任。

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黨的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在武漢舉行。大會的主要讨論确定了黨在危急時期的任務,并決定擴大黨的中央委員會并建立黨的中央和省的監察委員會。

五大後,中央的機構得到了進一步的調整和健全,其中中央組織部由張國焘任部長。

第二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

1927年11月9日至11日,中央臨時政治局在上海召開擴大會議,強調黨組織布爾什維克化和組織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常委集權”的原則,會後改組了中央機構,取消中央組織部、宣傳部、軍事部、婦女部和農民運動委員會。

在常委之下設中央組織局、職工委員會、黨報委員會。中央組織局成立後,取消了南方局、北方局、長江局。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黨的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大會通過的黨章第四次修正案規定:中央委員會按照各種工作需要設立各部或各委員會。

例如組織部、宣傳鼓動部、職工運動委員會、婦女運動委員會、農民運動委員會等,中央委員會指定各部或各委員會主任,這些主任應盡可能地由中央委員會委員擔任。

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中央在陝西瓦窯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制定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路線,并對中央領導機構作了調整,其中中央組織部部長為李維漢(後為秦邦憲)。

抗日戰争時期

1937年12月9日至14日,為了聽取共産國際的指示和總結黨的工作,中央在延安召開政治局會議。會議對中央及中央局機構設置作了具體決定,其中陳雲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李富春任副部長。

1943年3月16日至20日,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通過了《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設立中央宣傳委員會和中央組織委員會,作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助手機構。

其中中央組織委員會統管中央組織部、中央黨務委員會、統戰部、民運委員會、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員會等機構,由劉少奇任書記,楊尚昆兼秘書。

第三次國内革命戰争時期

1948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緻電各中央局、分局、前委,通報中央和中央工委合并後,中央和軍委各部門人事調整有關問題,其中彭真兼中央組織部部長,安子文為副部長。

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時期

1956年1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和中央财貿工作部。中央組織部的工業幹部管理、交通運輸幹部管理、财貿幹部管理3個處分别列入以上各個部。

同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中央工業交通工作部分為中央工業工作部與中央交通工作部。

1960年,中央财貿工作部、中央工業工作部、中央交通工作部與中央組織部合并。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

1982年6月28日,中央書記處決定:由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勞動人事部、教育部共同組成中央機關幹部教育工作小組。

1988年8月21日,新華社報道,自去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全體會議原則批準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改革方案以後,中央書記處經過認真研究,制定了《黨中央直屬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了實施。

經過改革後的黨中央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現有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

中央顧問委員會機關,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央黨校、人民日報社、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編譯局。

1993年3月5日至7日,黨的十四屆二中全會在北京舉行,通過了《關于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7月2日,中央發出《關于印發〈關于黨政機構改革的方案〉和〈關于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方案》确定,中央直屬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理順關系,調整結構,精簡内設機構和人員,進一步改善幹部結構和提高幹部素質,提高工作效率。調整後的中央直屬機構為:中央紀委機關與國家監察部合署辦公,一個機構挂兩塊牌子。

工作部門和辦事機構9個,即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原為中央對外宣傳小組)。

2010年9月10日,經中央批準,将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金融巡視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企業巡視組,統一更名為中央巡視組。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歸口中央組織部管理。

将國家公務員局并入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對外保留國家公務員局牌子。

機構簡介

中共中央組織部是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中共中央重要工作部門之一,是黨中央在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1924年5月中央正式決定分設宣傳、組織、工農等部,毛澤東為中央組織部部長。

第四次黨代會《對于組織問題之議決案》指出“設立一有力的中央組織部,實際上真能指導地方之黨的組織”。

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中央機構調整及精簡的決定》,規定凡屆重大的政治、思想、軍事、政策和組織問題,必須在政治局會議上讨論通過。

在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之下,設立宣傳委員會和組織委員會,作為政治局和書記處的助理機關。毛澤東任宣傳委員會書記,劉少奇任組織委員會書記。

組織委員會負責統一管理中央組織部(包括中央黨務委員會)、統戰部、民運工作委員會、中央研究局、海外工作委員會。組織委員會就是現在的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中組部是中國共産黨最重要的機構之一,它是一個機密和受到高度信任的機構,并由此構成列甯主義黨組織的機構核心。它控制貫穿整個國家超過千萬黨員的任命,并且編制對未來黨領導人詳細和機密的報告。

中組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内有極大的人事控制權。中組部對中共的權力和控制各級政府及企業人員是不可或缺的。中組部部長即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書記處書記。

中組部副部長在國務院擔任要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它是中共中央委員會的關鍵機構之一,另外兩個為中宣部和統戰部。

主要責任

(一)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别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建設,探索在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的有關問題;研究、協調和指導黨員教育,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新時期黨的建設和理論研究。

(二)提出關于省、直轄市,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辦、行、署、大專院校以及其他列入中央管理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

負責中央管理幹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資、待遇、出國(境)、軍轉安置、退(離)休審批手續的辦理;負責幹部檔案和幹部統計工作的綜合指導。

指導省、直轄市和自治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省、直轄省、自治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行署辦機關部級幹部職務任免的備案審查和宏觀管理工作。

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婦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非黨幹部的有關規劃或方案。

(四)負責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督促,及時向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負責中央管幹部現實問題調查核實及參與對反映有問題的省、直轄省、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行署辦領導班子情況的調查了解,抓好幹部監督制度的落實和曆史遺留問題的審查。

(五)制訂幹部教育規劃,組織中央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人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省、直轄省、自治區和國務院部委行署辦的幹部教育工作。

(六)調查了解知識分子工作情況,參與制訂知識分子政策,檢查貫徹執行知識分子政策的情況,組織、指導部分傑出專家開展有關活動。

(七)承辦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辦公廳

黨建研究室

組織局

幹部監督局

幹部教育局

幹部調配局(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

黨政與外事幹部局(二局)

經濟與科技教育幹部局(三局)

中央與國家機關幹部局(四局)

企業幹部局(五局)

老幹部局

人才工作局

人事局

直屬機關管理局

機關黨委

黨建讀物出版社

部機關招待所

組織一局

組織二局

黨員教育中心

組幹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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