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

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

2005施行的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經2005年8月3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3月27日頒布的《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 中文名: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
  • 外文名:
  • 發布單位:
  • 作用:為了做好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發證工作

目錄

1總則………………………………………………………………………………………(1)

2工作機構…………………………………………………………………………………(3)

3企業取得生産許可證的基本條件………………………………………………………(5)

4許可程序…………………………………………………………………………………(6)

4.1申請和受理……………………………………………………………………………(6)

4.2企業實地核查…………………………………………………………………………(6)

4.3産品抽樣與檢驗………………………………………………………………………(7)

4.4審定和發證……………………………………………………………………………(7)

4.5集團公司的生産許可…………………………………………………………………(8)

5審查要求…………………………………………………………………………………(8)

5.1企業生産防爆電氣産品的産品标準及相關标準……………………………………(8)

5.2企業生産防爆電氣産品必備的生産設備和檢測設備………………………………(8)

5.3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11)

5.4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檢驗規則…………………………………………………(11)

6證書和标志……………………………………………………………………………(14)

6.1證書……………………………………………………………………………………(14)

6.2标志……………………………………………………………………………………(15)

7委托加工備案程序……………………………………………………………………(16)

8收費……………………………………………………………………………………(16)

9工作人員守則…………………………………………………………………………(17)

10附則……………………………………………………………………………………(17)

附件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18)

工作機構

2.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内設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負責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審查中心(以下簡稱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是全國許可證辦公室的辦事機構。

2.2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審查部(以下簡稱審查部)設在國家防爆電氣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受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的委托起草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跟蹤防爆電氣産品的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及技術要求的變化,及時提出修訂、補充産品實施細則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的宣貫;負責組織對防爆電氣産品申請取證企業的實地核查;審查、彙總申請取證企業的有關材料;協助許可證主管部門對獲證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内實施中間監督檢查;承擔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交辦的其它事宜。

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審查部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仲景北路20号

郵政編碼:473008

聯系人:程曙光楊士岩

2.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監督和管理工作。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内設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負責受理本行政區域内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的日常工作。

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的監督檢查工作。

2.4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的檢驗工作由以下單位負責:

(1)國家防爆電氣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仲景北路20号

郵政編碼:473008

聯系人:吳建國穆大玉

(2)國家級儀器儀表防爆安全監督檢驗站

地址:上海市漕寶路103号

郵政編碼:200233

聯系人:徐建平胡樹華

地址:沈陽市于洪區巢湖街10号

郵政編碼:110141

聯系人:田傑

(4)石油和化學工業電氣産品防爆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地址:天津市紅橋區丁字沽三号路85号

郵政編碼:300131

聯系人:徐剛

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安慶街3号

郵政編碼:154002

聯系人:王曉文尚志奎

2.5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檢驗單位的檢驗能力範圍見表2:

廣州提供代理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服務

廣州提供代理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服務,企業取得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企業取得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3.1有營業執照;

3.2有與所生産産品相适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3有與所生産産品相适應的生産條件和檢驗手段;

3.4有與所生産産品相适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5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3.6産品符合有關國家标準、行業标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财産安全的要求;

3.7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廣州提供代理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服務廣州将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食品/藥品/化妝品/包裝/保健品/醫療器械/等GMP認證咨詢、輔導、注冊報批及潔淨車間裝修(萬級/10萬級/三十萬級)改造和提供《企業标準》備案咨詢、ISO(國際标準化組織)标準培訓、企業現場管理培訓、驗廠輔導等服務的專業咨詢機構。

廣州專業的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代辦專家——廣州将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黃鋼

單位名稱:廣州将道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黃園路5号(農商銀行)703室

許可程序

4.1申請和受理

4.1.1企業申請辦理生産許可證時,應當向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4.1.1.1《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申請書》中“産品品種、規格型号”一欄填寫防爆電氣産品具體型号、規格、名稱。

注:一個企業填寫一份申請書,并一式三份。具體産品單元應逐項明細填表。

4.1.1.2營業執照複印件三份。

4.1.1.3生産許可證複印件三份(生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重新提出申請的企業)。

(以上材料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及審查中心各一份)

4.1.1.4獲得生産許可證後需要增項和遷址的企業,生産許可證證書、副本各一份(交審查部上報審查中心)。

4.1.1.5所有申證産品在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證書複印件(由企業簽注“與原件一緻”字樣),并加蓋企業公章(存審查部)。

4.1.1.6根據國發40号“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YB系列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機座号63~355mm,電壓660伏及以下)産品和PB2、PB3、PB4型礦用隔爆高壓開關産品在已經國務院批準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中列為淘汰類産品,不再受理生産許可證申請。

4.1.2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收到企業申請後,對申請材料符合實施細則要求的,準予受理,并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内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本實施細則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内向企業發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行政許可法》和《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要求的,應當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發出《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4.1.3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日内将申請材料報送審查部。

4.1.4自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出生産許可受理決定之日起,企業可以試生産申請取證産品。企業試生産的産品,必須經承擔生産許可證産品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依據本實施細則及相關标準規定批批檢驗合格,并在産品或者包裝、說明書上标明“試制品”後,方可銷售。對國家質檢總局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企業從即日起不得繼續試生産該産品。

4.2企業實地核查

4.2.1審查部應當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制定核查計劃,提前5日通知企業,同時将核查計劃抄送所在地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4.2.2審查組應當按照《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見5.3)進行實地核查,并做好記錄。核查時間一般為1-3天。審查組對企業實地核查結果負責,并實行組長負責制。

4.2.3審查組在實地核查結束前向企業通報核查情況,根據企業具備的生産設備和工藝裝備,确認産品的生産類型(生産型或組裝型)。能當場确定核查結論的,審查組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核查結論;不能當場确定核查結論的,審查部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内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核查結論。

4.2.4審查部應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0日内,完成對企業的實地核查和抽封樣品,并将核查結論告知省級許可證辦公室。

4.2.5對于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實地核查工作,如無正當理由拒絕實地核查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2.6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并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2.7企業實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進行産品抽樣檢驗,企業審查工作終止。

4.3産品抽樣與檢驗

4.3.1企業實地核查合格的,審查組根據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抽樣規則(見5.4.1)抽封樣品,告知企業所有承擔該産品生産許可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名單及聯系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并填寫《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抽樣單》(見表3)一式三份。

4.3.2經實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樣檢驗的,應當告知企業在封存樣品之日起7日内将樣品送達檢驗機構。需要現場檢驗的,由核查人員通知企業自主選擇的檢驗機構進行現場檢驗。

4.3.3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企業樣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檢驗工作,并出具檢驗報告一式三份(企業、審查部和審查中心各一份)。産品檢驗時間不計入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

4.3.4對于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已受理的企業,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産品抽樣和檢驗工作,如無正當理由拒絕産品抽樣和檢驗的應當按企業審查不合格處理。

4.3.5企業産品檢驗不合格的判為企業審查不合格,由審查部書面上報國家質檢總局,并由國家質檢總局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審定和發證

4.4.1審查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企業的申請書、營業執照、核查記錄、核查報告和産品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彙總和審核,并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40日内将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

4.4.2全國許可證審查中心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報材料的審查,并報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4.4.3國家質檢總局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60日内做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符合發證條件的,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在做出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内頒發生産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業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4.4.4全國工業産品許可證辦公室将獲證企業名單以網絡、報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也可通過全國工業産品許可證辦公室防爆電氣審查部網站查閱獲證企業名單。

4.5集團公司的生産許可

4.5.1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産基地(以下統稱所屬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可以單獨申請辦理生産許可證;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能以所屬單位名義單獨申請辦理生産許可證。

4.5.2各所屬單位無論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均可以與集團公司一起提出辦理生産許可證申請。

4.5.3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一起申請辦理生産許可證時,應當向集團公司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

4.5.4其他經濟聯合體及所屬單位申請辦理生産許可證的,參照集團公司辦證程序執行。

審查要求

5.1企業生産防爆電氣産品的産品标準及相關标準

企業生産防爆電氣産品應依據下列相關的基礎标準及所執行的産品國家标準、行業标準(如果标準發生變化,企業應依據最新有效版本标準生産):

1.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

2.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

3.GB3836.3-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3部分:增安型“e”

4.GB3836.4-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4部分:本質安全型“i”

5.GB3836.5-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

6.GB3836.6-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6部分:油浸型“o”

7.GB3836.7-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7部分:充砂型“q”

8.GB3836.8-2003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8部分:“n”型電氣設備

3836.9-199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澆封型電氣設備“m”

12476.1-2000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用外殼和限制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

10068-2000軸中心高為56mm及以上電機的機械振動振動的測量、評定及限值

T10069.1-1998旋轉電機噪聲測定方法及限值噪聲工程測定方法

T10069.3-1998旋轉電機噪聲測定方法及限值噪聲限值

T12785-2002潛水電泵試驗方法

T13007-1991離心泵效率

18613-2002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

其它相關的産品标準。

5.2企業生産防爆電氣産品必備的生産設備和檢測設備:

根據企業具備的生産設備和工藝裝備,産品的生産類型分生産型和組裝型。能生産與産品防爆性能相關的零部件(适合專業化生産的零部件,如:接線端子、鋼化玻璃、密封圈等除外)且滿足表3-1中必備生産設備和工藝裝備的,為生産型;不滿足表3-1但滿足表3-2中必備生産設備和工藝裝備的,為組裝型。生産企業必備的生産和檢測設備應與申證産品的生産和檢驗需要相适應

5.3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辦法(見附件)

5.4防爆電氣産品生産許可證檢驗規則

5.4.1抽樣規則及抽樣單

5.4.1.1抽樣規則

1)産品按照所屬産品單元抽取樣品,抽樣原則是:

①不同系列産品應分别抽樣;

②同一系列産品,按不同的防爆型式分别抽樣。不多于四個型号規格時,可抽取一個規格的兩台樣品;多于四個型号規格時,應抽取兩個規格各兩台樣品;

③抽取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如:應優先抽取較複雜産品或容量、電壓和電流等級較高的産品。

示例:某企業申證的YB2-160、132、90、80、71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應抽取YB2-160和YB2-71電動機各兩台,檢驗合格後證書中标明該産品單元中生産産品的規格。

1)抽取的同一規格兩台樣品,一台用于檢測,另一台備用(作為運輸或意外損壞時的備用品,如樣品未損壞時,備用品不參加檢測)。

2)考慮到特殊情況的需要(如:國家重點工程急需、應對突發事件等),對一些重要或較大型産品,必要時由企業向審查部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可采取先抽樣檢驗,後開展企業實地核查的審查方式。

3)抽樣基數一般不少于6台,大型或高價值産品等特殊情況須與審查部協商。

4)封樣:采用專用的封條封樣。申證企業應采取可靠的防損措施,保護封條。

5)抽樣地點和要求:

申證企業的成品庫或生産線末端,必須是經出廠檢驗合格的産品。

6)抽樣注意事項:

抽樣人員與企業代表應認真填寫抽樣單,一式三份,一份審查部留存,一份随樣品交(寄)往檢驗單位,一份申證企業留存。

起始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經2005年8月3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3月27日頒布的《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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