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曆
2009年9月,22歲的向佑與兩名男子在香港赤柱打架,3名人員被控在公衆地方打鬥罪;12月10日,獲控方撤回控罪,3人須自簽2000元和守行為1年。
2015年9月,向佑在旺角亞皆老街金山商業中心外,襲擊的士司機張文偉,又疑恐吓他“知不知道我是誰”,被控襲擊緻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吓及普通襲擊3項罪,案件2016年于觀塘裁判法院預審,向佑由律師駱應淦代表,維持不認罪。審訊定于2016年5月30日,需時1天,傳召2名控方證人,控方稱已完成所有準備和調查。向佑準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即1萬元港元現金及5000元人事擔保。
人物事件
2015年9月19日,司機張文偉供稱,向佑(28歲)和一名女士在旺角朗豪坊上車,欲前往上環,但他不熟路,向叫他前往奧海城計程車站。司機指開車不久在燈位停下,向佑問是否想趕他下車,情緒激動并以粗口罵他,他感危險遂将車頭攝錄器轉向拍攝車内。向佑後來拿出回鄉卡,拍他的臉叫他查看,司機問為什麼,向佑指自己是向佑,司機回複:“這樣了不起呀,你想幹什麼?”
司機稱感到受恐吓,于是在亞皆老街停車,對向佑說不敢載他。向佑緻電一男子稱“我被人兇”,并告知司機的姓名及車牌後。向接着在他耳邊小聲說出“我是向華強個仔”及“就是全香港最大家族的龍頭大佬”兩句話。司機繼續稱,後座的向佑突然挨身向前,用右手捏他的頸,再用左手扯下攝錄器及打他左臉7至8下,并說:“打我的主意,你死定了。”司機稱他下車找途人幫忙報警,等候警察時,他回車上找攝錄器卻找不到,經過向佑身邊時再被他打一拳。張驗傷發現鼻梁、臉和後頸受傷。庭上播放了車頭攝錄器的片段,還沒有有錄到“向華強個仔”及“最大家族龍頭”兩句話,僅聽到司機疑似回應:“這樣了不起呀……你這樣厲害就不用緊張啦,我問清楚你講嗎,你說話都那麼小聲。”司機解釋因太小聲而錄不到該兩句話。
2016年5月30日,向佑認3項控罪受審。司機指控向佑對他稱“我是向華強的兒子”,他詢問其意思時,向佑說:“就是全香港最大家族的龍頭大佬。”但辯方指車上錄音沒錄到,質疑司機虛構,又問他為何不反問:“向華強的兒子了不起啊?”司機回應:“我哪敢講呀,有背景,還敢嗆聲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