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狀況
電力局是國有企業。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在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前,由國家電力工業部直供直管的供企業,都稱之為供電局。省級電力工業局在作為地方行政機構,既有行政職能又負責生産銷售,所以省電力工業局是政企合一的機構,在電力體制改革前,各省電力工業局和省電力公司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省級以下的供電企業無行政管理職能,隻負責生産銷售。1988年後,部分地級市供電局更名為電業局,縣級供電企業都叫供電局。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後,我國電力系統被劃分為五大發電集團和兩大電網公司。省級電力工業局被撤銷,行政職能劃入省級經貿委,而省級電力公司作為企業不再具有行政職能。通過将“管電”的職能交還給政府,電力單位早已回歸為純經營性的企業。“因此此次更名,大勢所趨”。
機構設置
機關
辦公室、工會、思想政治部(團委)、紀檢監察室、人力資源部、營銷部、生産技術部、發展策劃部、基本建設部、安全監察部、農電工作部、财務資産部、審計部、科技信息部、保衛部、産業管理中心、物流中心、新聞中心、法律事務中心、後勤中心、調控中心
生産部門
變電管理所、修試所、線路工區、檢修班、帶電作業班、繼保所
營銷部門
縣級供電公司(供電局)機構設置
辦公室、财務科、生産技術科、安全監察科、客戶服務中心、農電科、人力資源科、稽查科、調控中心、監控中心、營銷班組、生産班組、農電班組(供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