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典型案例的評判對各級法院法官審理類似案件,提供參照标準。對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具體
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每年審理的案件1200萬餘件,法律又賦予了法官一定範圍内的自由裁量權和公序良俗的裁判标準。然而自由裁量權和公序良俗的尺度又如何把握,大多由法官自身的經曆和認知來判斷,這就難免會出現“同案不同判”的現象。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實施了案例指導制度,已經發布了4批指導性案例,但發布的周期較長,數量較少,很難囊括各類法律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會不定期發布一些社會影響大,具有較強典型意義的典型案例。通過發布的典型案例,按照典型案例的評判對各級法院法官審理類似案件,提供參照标準。同時對于社會公衆的類似行為産生導向引導作用,對自己的類似行為作出預期,以規範自己的行為。
3月29日,成都中院召開新聞通氣會,對外公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