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

文學史

研究文學發展曆史的科學
文學史是研究文學發展曆史的科學。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同屬文藝學的範疇。它們都以文學為研究對象﹐但研究的着眼點和側重點有所不同。文學史是研究文學的曆史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根據不同國别、地域、民族及不同時期、不同體裁等分類标準,可分為國别史(如中國文學史)、世界或地區史(如世界文學史、歐洲文學史)、通史或斷代史(中國現代文學史)、民族史(如蒙古族文學史)、分體史(如中國戲曲史)等。其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影響較大的文學史着作有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1915年初版﹐原名《宋元戲曲考》)﹐謝無量的《中國大文學史》(1918年初版)﹐劉師培的《中古文學史》(1920年初版﹐書名亦作《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1923年上卷初版﹐1924年下卷初版)﹐胡适的《白話文學史》(1928年初版)﹐鄭振铎的《插圖本中國文學史》(1932年初版)﹐劉大傑的《中國文學發展史》(1941年上卷初版﹐1949年下卷初版)等。[1]
    中文名:文學史 外文名: 定義: 别稱:文學的曆史 研究方向:不同地域﹑國家﹑民族的文學 研究類别:文學

分類

由于不同地域﹑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文學以及不同時代﹑不同類别的文學各自有着不同的發展曆史﹐所以文學史的研究和撰寫通常都有一定的範圍。根據這種範圍﹐大緻可将文學史着作分為

以下四類﹕

①是按地域﹑國家﹑民族編寫的文學通史﹐如《歐洲文學史》﹑《中國文學史》﹑《漢文學史綱要》﹔

②是在一國(或一個民族)文學史中又分曆史時期的斷代文學史﹐如《魏(讀未)晉南北朝文學史》﹑《中國現代文學史》﹔

③是在一國(或一個民族)文學史中又分不同類别的分類文學史﹐如《中國詩史》﹑《中國俗文學史》﹑《中國婦女文學史》﹔

④是既斷代又分類的文學史﹐如《晚清小說史》。

中國的文學史着作﹐肇始于清代末年﹐最早的兩部是黃人(1857~1914)的《中國文學史》(國學扶輪社印行﹐無出版年月﹐當在1900年至1914年着者于蘇州東吳大學執教期間)和林傳甲(1877~1921)的《中國文學史》(武林謀新室出版﹐日本宏文堂印刷﹐1910年初版)。

其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影響較大的文學史着作有王國維的《宋元戲曲史》(1915年初版﹐原名《宋元戲曲考》)﹐謝無量的《中國大文學史》(1918年初版)﹐劉師培的《中古文學史》(1920年初版﹐書名亦作《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1923年上卷初版﹐1924年下卷初版)﹐胡适的《白話文學史》(1928年初版)﹐鄭振铎的《插圖本中國文學史》(1932年初版)﹐劉大傑的《中國文學發展史》(1941年上卷初版﹐1949年下卷初版)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新編﹑至今仍較通行的文學史着作﹐有王瑤着的《中國新文學史稿》(1951年初版)﹑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中國文學史編寫組編寫的《中國文學史》(1962年初版)﹑遊國恩等主編的《中國文學史》(1964年初版)、袁行霈主編的《中國文學史》(高等教育出版社,初版于199年)等。

必要性

文學史是研究文學發展曆史的科學。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同屬文藝學的範疇。它們都以文學為研究對象﹐但研究的着眼點和側重點有所不同。

文學理論注重研究和探讨文學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規律﹐文學批評注重研究和評價具體的文學現象(主要是同時代的作家作品)﹐文學史則注重研究文學發展的過程﹐總結文學發展的規律﹐其中包括闡述各種文學内容﹑文學形式﹑文學思潮﹑文學流派産生﹑發展和演化的曆史。尋求它們前後相承相傳﹑沿革嬗變的規律﹐揭示文學的發展與各種時代因素﹑社會因素(政治﹑經濟﹑軍事﹑哲學﹑宗教﹑道德﹑藝術等)的關系以及本民族文學的發展與各民族文學相互交流﹑影響的關系﹐對各個時代的重要作家作品在文學發展中的曆史地位和作用作出評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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