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尺

英尺

英國測量單位
正如同英尺的英文單詞意義一樣,foot簡稱 ft ,古英國時期因為沒有國際公認的度量單位,所以人們往往使用自己的腳來測量實地的面積,久而久之,一種基于成年男子單腳的長度就被公認為英國等國家認可的标準度量衡。德國人出了一招,讓最早從教堂出來的16個男子量出左腳的長度加在一起,再除以16,商就是一尺。(1) [foot]∶根據人腳長度而定的古時和現代的各種長度單位中的任何一種;尤指一般用于英語國家的長度單位,等于1/3碼或12英寸。[1](2) [footer]∶長度或高寬度為特定英尺數目的人或物。英尺,舊時寫作“呎”,是英國及其前殖民地和英聯邦國家使用的長度單位。美國等國家也使用。在中國台灣與香港,仍然寫作“呎”(讀作“英尺”)。内地也曾使用這個漢字,1977年在《關于部分計量單位名稱統一用字的通知》加以廢除。“呎”是近代新造的字,借用中國傳統的長度單位“尺”,并加口旁以示區别。2英尺4英寸(2 feet 4 inches)通常寫作2′−4″、 2′ 4″或2′4″。
    中文名:英尺 外文名:foot 拼音:yīngchǐ 功能:計量單位

單位換算

1 foot 英尺(呎) = 0.00018939393939394miles(英裡)=12 inches 英寸(吋) = 30.48 centimeters(厘米)=0.3048meters(米) = 0.333333333333333333yard(碼)n

來曆

英尺——在英語國家中,古代和現代各種以人腳長度為依據的長度計量單位。一般為25—34厘米。在許多其他西方語言中,腳和計量用的尺都用同一個詞表示,雖然它所代表的長度各個地方、各個時期有所不同。例如德語言中的fuss,挪威和丹麥語中的fod等。在其他語言中,翻譯成英語為foot,并表示類似長度單位的詞,但并不與人腳的詞相同,如日語和漢語中的尺。俄語中的fut看來隻不過是英語foot的音譯。在大多數國家裡,英尺及其倍數和分數已分别被公制單位的米所取代。在少數幾個國家裡,仍沿用英尺,但還是用米來作注釋,美國在1959年将英尺定為30.48厘米。

古羅馬人規定一英裡等于1000跨步,一跨步約為羅馬人5隻腳的距離。

庫比特是古埃及采用的測量單位,表示從人的肘到中指尖的距離。庫比特被現在碼代替,一碼等于2庫比特。

噚為兩臂平舉時兩中指指尖之間的距離。?是測量水深的單位,1?等于6英尺。是一種歐洲的習慣用法

十三世紀初期,英國尺度紊亂,全國沒有統一的标準,為全國貿易(trade)往來帶來了很多麻煩。僅尺度上帶來的民事糾紛就使英國皇室大為苦惱,他們先後召開了10餘次大臣會議商讨此事,商量來讨論去始終确定不下來一個統一的标準,曾在大憲章上簽字的約翰王便憤怒地(angrily)在地上踩了一腳,然後指着凹陷下去的腳印對大臣們莊嚴宣布:“Thereisafoot,letitbethemeasurefromthisdayforward.(這個腳印讓它永遠作為丈量的标準吧!)”現在的大英博物館中還珍藏着用膨脹系數很小的合金制成的長方形框子、空心部分即為英王禦足(TheImperialFoot)的标準長度。因為英王穿着鞋,所以,一英尺大約是三十厘米,标準長度為:30.4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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