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于2004年7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1]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外文名:
  • 别名:
  • 属性:政府机构
  • 简称:省国资委
  • 成立日期:2004年7月14日

省属国资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农村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浙江省赞成集团有限公司。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资委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调研计划,组织重要调研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产权管理

研究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检查、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三)企业改革与发展处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及措施,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全省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省属国有企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债转股、兼并破产、解散、清算、关停、重组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四)预算审计与业绩考核处

负责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并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对所监管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其他所监管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者风险抵押金的监缴工作;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和授权经营考核审计情况,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五)统计评价与分配处

负责全省国有资产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全省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综合研究全省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省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监事会工作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工作,负责考察、考核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人员,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奖惩的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指导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负责代表省政府派驻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监事、财务总监的考察、考核工作;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有关领导人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所监管企业教育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和有关审批事项。

(八)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协调、办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省国资委机关编制为69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的专职监事或财务总监所需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成员

陈正兴:浙江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主持省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处。

李德忠: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协助主任、党委书记负责行政、后勤、信息、党群、督查、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和企业党群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

符晓东: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协助主任负责政策法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和交易、统计评价和企业工资分配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产权管理处、统计评价与分配处,联系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张效清:浙江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协助主任负责企业改革与发展、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和内部审计工作。分管企业改革与发展处、预算审计与业绩考核处。

楼仁良:浙江省国资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委委员,协助主任、党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专职财务监管和信访工作、分管监察专员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联系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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