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多用于重症肌无力及腹部手术后的肠麻痹。
解释
药品类别 抗重症肌无力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药理毒理
本品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而发挥完全拟胆碱作用,此外能直接激动骨骼肌运动终板上烟碱样受体(N2受体)。其作用特点为对腺体、眼、心血管及支气管平滑肌作用较弱,对胃肠道平滑肌能促进胃收缩和增加胃酸分泌,并促进小、大肠,尤其是结肠的蠕动,从而防止肠道弛缓、促进肠内容物向下推进。本品对骨骼肌兴奋作用较强,但对中枢作用较弱。
药代动力学
本品注射后消除迅速,肌注给药后平均半衰期0.89~1.2小时。 在婴儿和儿童中消除半衰期明显较成人为短,但其治疗作用持续时间未必明显缩短。肾功能衰竭病人其半衰期明显延长。本品既可被血浆中胆
碱酯酶水解,亦可在肝脏中代谢。用药量的80%可在24小时内经尿排出。其中原形药物占给药量50%,15%以3-羟基苯-3-甲基铵的代谢物排出体外。本品血清蛋白结合率为15%~25%,但进入中枢神经系统的药量很少。
适应症:抗胆碱酯酶药。用于手术结束时拮抗非去极化肌肉松弛药的残留肌松作用,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用法用量
常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0.25~1mg,一日1~3次;极量,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mg,一日5mg。
不良反应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禁忌症
(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 、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注意事项
(1)过量,常规给予阿托品对抗之。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与去极化型肌松药合用。
(2)某些能干扰肌肉传递的药物如奎尼丁,能使本品作用减弱,不宜合用。
不良反应
与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症状相似,包括进行性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过量时可导致胆碱能危象,表现为大量出汗、尿便失禁、瞳孔缩小、睫状肌痉挛、前额疼痛和心律失常。还可出现胸闷和喘鸣。中毒死亡原因是呼吸衰竭或心脏停搏。禁用于机械性肠或泌尿道梗阻病人。
兽药应用
应用:临床上适用于重症肌无力;箭毒中毒;术后腹气胀或尿潴留;牛、羊前胃迟缓或马肠道迟缓;子宫收缩无力和胎衣不下等;用1%溶液用作缩瞳药。
机械性肠梗阻、胃肠完全阻塞或麻痹、痉挛疝及孕畜等禁止使用。用药过量中毒时,可用阿托品解救。
用法用量:肌肉、皮下注射:一次量,马4~10mg;牛4~20mg;羊、猪2~5mg;犬0.25~1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