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蘆柑

永春芦柑

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永春芦柑是福建省永春县一带传统的名优特产之一,也是永春发展生产的当家品种。永春因“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而得名,芦柑是这里最负盛名的特产。得天独厚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加上将近60年不断改善提升的栽培技术,使得永春芦柑具有果形硕大端正、色泽橙黄、果皮薄、果肉汁多、脆嫩香甜等特点。[1]

    中文名:永春芦柑

    产地名称:福建省永春县

    保护级别: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形状:扁圆或高扁圆形

    特点:质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

    地理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品质特点

永春芦柑具有果形硕大端正,色泽橙黄,果皮薄,芦柑果实主要用于鲜食,果肉汁多脆嫩香甜、风味独特、富含维生素及其它营养成份,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盛誉。

也可加工成糖水橘瓣罐头、果汁、果酱、果冻等;果皮和果渣可提取果胶、酒精和柠檬酸;加工后的残渣物,通过发酵、干制可作饲料;橘络富营养又可药用;其果实的综合利用价值高,国外水果商称之为“东方佳果”。

生产情况

历史渊源

永春芦柑栽培时间短,发展速度快。查考史书,永春县没有柑桔栽培记载。明清县志仅记有与柑桔同科的果树如风柑、佛手柑、橙等。

1932年,漳州有一批柑桔苗木进入永春栽种,但成活率很低。直到1953年,印尼老华侨尤扬祖先生回到永春县达埔乡老家,不久在达埔猛虎山独资开辟柑园,引种芦柑名种,办起了华侨垦植场,成为芦柑上山的倡导者。

生产规模

1958年,全县柑桔面积发展到476亩,但产量只有300担(15吨)。1955年至1977年是永春芦柑的扩种阶段。到1977年,已种植0.84万亩,产量达79120担(3956吨),全县柑桔面积、产量跃居福建省第一位。

至1990年,全县芦柑种植面积达9.7万亩,占柑桔总面积的98%,产量约3.83万吨,占柑桔总产量的90%。每年10-12月,是永春芦柑7万亩,占栽培总数的70%。

2005年全县种植柑桔10万多亩,年社会产量100万担,面积、产量已经连续15年居全省第一位,被誉为“柑桔之乡”,其中芦柑占永春柑桔产量80%以上。

种植技术

永春县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努力提高芦柑生产科技水平。1997——1999年组织实施“海峡两岸永春芦柑生产技术综合改进合作项目”,引进台湾芦柑生产技术,对传统生产技术进行综合改进。

示范果园取得了提高一级优质果率30个百分点,降低生产成本30%以上的显着成效;实现了芦柑生产从以数量为中心向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技术转变。

“永春芦柑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1998——2000年列为福建省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001——2003列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产品荣誉

1989年——农业部优质农产品

1994年——福建省首届优质柑桔评比金奖

1995年——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1997年——福建省第二届优质柑桔评比金奖

1997年——农业部有关部门命名为“中国芦柑之乡”

1997年——第三届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1999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1999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

2000年——福建省名牌农产品

2001年——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

2001年——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华名果”称号

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批准自2005年11月29日起对永春芦柑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5年第165号)。

保护范围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永春县列为永春芦柑原产地域的请示》(永政文5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春县所辖行政区域。

地理条件

选择海拔600米以下,年平均气温18℃至21℃,≥10℃年积温6000℃至7350℃区域种植。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土层深度≥80cm,地下水位80cm以下,有机质含量≥1.5%。

栽培管理

种苗:从纯正优良芦柑选取接穗,选用适宜砧木,嫁接繁殖,培育优良苗木。

栽植方式和种植密度:坡地果园应砌铸水平梯田;永久性植株密度每亩50株左右。

土壤管理:在深耕改土的基础上,施行自然草生栽培,每年或隔年对表层土进行周期性中耕。

施肥管理:施用有机肥料,配合施用化肥。

采收贮藏

果实九成熟后采收。薄膜单果包常温贮藏,贮藏期限4个月以内。

质量特色

感官要求:果形扁圆或高扁圆型,果形指数0.70至0.85,果实横径6cm至9cm;果皮橙黄色至深橙色;果皮与果肉结合较紧密,易于剥皮。果肉质地脆嫩,汁多化渣,甜酸适度,风味浓郁。

理化要求:可溶性固形物≥10.5%,总酸≤1.0%,可食率≥65%。

专用标志

永春芦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参考资料

1.张生才 把永春芦柑变成致富果·中国农村科技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