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与中国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与中国

2005年原子能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与中国》是2005年11月原子能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国宝。[1]
  • 书名: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与中国
  • 作者:张国宝
  • 出版社:原子能出版社
  • 页数:222
  • 装帧:平装
  • ISBN:9787502235123
  • 价格:50.00元

内容简介

《与中国》共分七章,前三章介绍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产生、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建立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实施,第四章介绍了缔约国在履约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介绍了首次《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审议大会,后两章介绍了中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准备和实施情况。编写形式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既可作为从事一般履约工作人员的工作参考书,又可作为对此感兴趣的普通读者的科普读物。书后有六个附录,分别给出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化学品附表、缔约国名单、中国已颁布的有关化学品监控的主要法律法规文件及中日两国间关于处理日本在华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图书目录

第一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诞生

第一节化学武器的嵋起和发展

第二节国际社会禁止化学武器的不懈努力

第三节旷日持久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谈判

第四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达成与中国的贡献

第五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内容、特点和意义

第二章筹委会的工作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生效

第一节巴黎决议和筹委会的建立

第二节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

第三节活跃在筹委会的中国代表团第四节1997年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

第三章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建立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实施

第一节第一届缔约国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第二节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正式成立

第三节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机构和职能

第四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实施

第五节各缔约国提交初始宣布

第六节化学武器的销毁与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的销毁和改装

第七节繁忙的检查活动

第四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在履约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赋予缔约国的权利

第二节缔约国义务之一:宣布

第三节缔约国义务之二:销毁化学武器和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第四节缔约国义务之三:接受核查

第五节缔约国义务之四:和平利用化学品及保证公平贸易

第五章第一次《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审议大会

第一节为审议大会所做的准备第二节会议开幕和一般性辩论

第三节《政治宣言》与科技发展

第四节回顾与展望

第六章中国的履约准备

第一节建立国家执行机构

第二节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节国家执行人员的培训和履约研究

第四节指定实验室的建设

第七章中国的履约行动

第一节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进行宣布

第二节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核查

第三节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的管理

第四节实施监控化学品的进出口管制

第五节开展国内宣传和培训

第六节与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密切合作

附录附录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化学品

附表附录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名单

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附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附录五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

附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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