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宇

楊秀宇

立二拆四
楊秀宇,男,吉林省人,網名立二拆四。楊秀宇1997年畢業于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楊秀宇曾策劃炒作“和尚船震門”、“幹爹帶我遊奧運”等虛假事件,楊秀宇及其公司在幕後大發其财。2013年8月,楊秀宇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9時30分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為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被告人楊秀宇、盧梅被控非法經營。[1]
  • 中文名:楊秀宇
  • 外文名:
  • 别名:
  • 出生地:吉林省白山市
  • 性别:男
  • 血型:A
  • 國籍:中國
  • 出生年月:1974年
  • 星座:巨蟹座
  • 職業:網絡推手,北京爾瑪天仙文化互動營銷創始人
  • 畢業院校:東北大學
  • 身高:176厘米

簡介

楊秀宇,男,網名立二拆四,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鎮人,知名網絡推手,爾碼互動營銷創始人、執行董事。

楊秀宇以爾瑪互動營銷為組織平台,帶領着他旗下的骨幹秦志晖(網名“秦火火”)等人,在網絡上一手策劃了 “紅十字會郭美美”事件、“溫州動車事故”事件、“李天一事件”及一系列對公衆人物的攻擊事件,包括對雷鋒、張海迪、楊瀾及軍隊将領羅援、戴旭等人的網絡圍剿。

其操作手段是刻意制造一個以人物為中心的事件,然後再雇傭網絡水軍大肆炒作,将相關人物炒作成互聯網名人,相關人物名利雙收開始走穴演出,而立二拆四及其公司則在幕後大賺黑錢。幹露露事件、鳳姐事件等都是楊秀宇及其爾瑪公司炒作的著名案例。公司主要是進行網絡品牌炒作,以負面的居多,炒作理念是“三情”,即情緒、情感、情欲,以挑戰人們的心理底線來吸引眼球。

網名由來

關于網名“立二拆四”,據楊秀宇本人講,圍棋有句術語叫“立二拆三”,而立二的全名是“立二拆四”,意思就是不按常理出牌。此外,也有指可能因為楊秀宇左腳天生是六趾。

人物經曆

早年經曆

1974年,楊秀宇出生在東北的長白山區,他有2個哥哥1個姐姐,父親是一名司機,母親是一位有高中文化程度、家道殷實的女子。

因為生下來左腳就有6個腳趾頭,又是個強烈的“左撇子”,楊秀宇從小的思維模式就和别人都不同。比如在做數學題時,他的解題方法總和老師講的不同,他總是想找到另外的解法,這種習慣一直持續到大學,甚至于今後的整個人生。

從小學到中學,楊秀宇始終是班裡的第一名,在老師的眼中,“非常聰明、有着美好的未來”。

高一的下半年,楊秀宇不顧父母和老師的反對,退學到工地去做小工。每天晚上從工地幹活回來,就開始寫作,并立志要寫50多部小說。一年半後,他又重新回到學校。 後考取東北大學,學習和化學有關的專業。

大學期間,楊秀宇業餘愛好較多,是圍棋二段、速滑運動員、校隊吉他手,但學習成績一直不是很好。

1997年大學畢業後,楊秀宇回到家鄉附近的城市,在一家大型國有企業做工程師。

2001年,楊秀宇從國企辭職,到北京打工。由于性格執著而又熱心和外向,楊秀宇找到一份網站和軟件開發工作,主要做業務,和客戶談需求、談具體構架。

2004年到上海,給一個外企老闆當董事長助理。由于精通韓語和英語兩門外語,不到一年的時間,楊秀宇的事業已經做得有聲有色。

網絡推手經曆

2005年,楊秀宇與妻子離婚後辭去所有工作,開始從事網絡偷拍活動,随機偷拍街上的女孩,并因此走紅。在他的偷拍團隊中,很多人員都是網友的行為秀,因此,偷拍的成本較低。很快,他在北京成立了自己的廣告公司,為企業做網絡推廣和營銷顧問,客戶中不乏中國移動、五糧液集團等企業。正式成為一名網絡策劃人。

2007年,楊秀宇繼中國版《别針換别墅》之後,先後“設計”了背帶MM、發廊MM的偷拍門 ,吉他女孩的童話,在各大論壇引起軒然大波,除了關于隐私暴露的尖叫外,矛頭直指“推手”本人,有人甚至暴出楊秀宇有病,得了“精神強迫症”。“天仙妹妹”、“别針換别墅”、“封殺王老吉”等互聯網中“著名”人物、事件的成功,為楊秀宇赢得了旺盛的人氣,同時也惹來了相當多的“口水”和争議。

2007年年末,大旗壇論中國盛典頒獎晚會上,立二拆四因“用自己手中的相機制造着一種新的真實的娛樂模式 ”而獲得2007年度行為秀大獎。 

婚姻生活

2000年年初,楊秀宇認識了一個比自己小6歲的幼兒園老師,并很快就結婚。

2001年年初,楊秀宇提出讓中專畢業的妻子去讀自考、上大學,學她喜歡的專業,學費由他負擔。妻子畢業後,楊秀宇也來到上海工作。

2005年,楊秀宇碰到了一位比他大14歲的女人,并因此離婚。不久,他也和那個45歲的女人分手,楊秀宇的父親也因為生氣離開了人世。

網絡謠言制造者

網絡造謠被警方拘留

2013年4月份,一則嚴重诋毀雷鋒形象的信息被網名“秦火火”的人發布在互聯網上并迅速傳播,這則消息引發大量網民對“秦火火”不滿,北京公安機關接到不少網民的報警,要求徹查诋毀雷鋒形象的謠言制造者。

北京警方迅速開展偵查,發現以“秦火火”、“立二拆四”為首的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爾瑪公司),專門通過互聯網策劃制造網絡事件,蓄意制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信息,惡意侵害他人名譽,嚴重擾亂網絡秩序并非法牟取暴利。

2013年8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拉開序幕。将“謠言并非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個謠言”奉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炒作郭美美

從郭美美紅十字會商業經理身份、炒作“2.6億賭債”、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網絡電影《我叫郭美美》、郭美美因賭博被抓,“郭母連夜從日本飛回國”等不實消息疑似炒作,現北京警方已展開深入調查。炒作郭美美的是北京爾瑪公司的網絡推手“立二拆四”。

案件相關

涉案人員

2014年4月11日,北京朝陽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秦志晖涉嫌尋釁滋事、诽謗一案。此案一審已經結束,秦志晖被判3年。

因接受爾瑪天仙、爾瑪互動公司委托,幫助“立二拆四”有償推薦、發布視頻和删帖,原新浪網視頻編輯吳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北京同科創世文化傳媒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科犯非法經營罪,分别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年四個月。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産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這是本罪在主觀方面應具有的兩個主要内容。如果行為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案件調查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楊等人先後策劃、制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散布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兩個小時就被轉發1.2萬次,挑動民衆對政府的不滿情緒;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污稱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國家制造的;利用“郭美美個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捏造中國殘聯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并将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衆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

案件審理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朝陽法院上午将公開審理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案。

同案被訴的還有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策劃總監和實際負責人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爾瑪天仙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簡稱爾瑪互動公司)兩個單位,及曾分别擔任兩個單位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的盧梅。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經營數額共計人民币531200元。在此過程中,被告人楊秀宇全面負責該公司的經營,并由其決策後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

被告單位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間,在被告人楊秀宇決策下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負面信息服務,并由被告人盧梅負責聯系他人進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費用人民币220200元。

依法定罪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無視國家法律,并在明知是虛假信息的情況下仍通過信息網絡有償發布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被告單位爾瑪互動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為牟取經濟利益,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信息服務,情節嚴重。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秀宇作為爾瑪天仙公司及爾瑪互動公司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對二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爾瑪互動公司、被告人楊秀宇、盧梅的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宣判結果

2014年11月18日,炮制後海“僧人船震”事件、策劃“幹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 炒作郭美美、幹露露等所謂網絡名人并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删除信息服務和發布虛假信息服務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非法經營一案上午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

四被告均構成非法經營罪,楊秀宇一審獲刑四年,罰金十五萬;盧梅一審獲刑一年半,罰金三萬;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五十萬;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二十萬元。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盧梅明确表示不上訴,兩公司當庭均表示回去考慮。

人物影響

楊秀宇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炒作了“天仙妹妹”、“别針換别墅”、“僧人船震”、“封殺王老吉”、“幹爹帶我遊奧運”等事件,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挑動民衆對政府的不滿情緒;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中傷道德楷模;利用“郭美美個人炫富事件”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誤導社會輿論,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身世之謎

曾有媒體公布楊秀宇的籍貫為吉林省白山市渾江區七道江鎮,但是七道江鎮下轄15個行政村和一個社區。到底哪裡才是楊秀宇的家鄉?

2013年8月23日下午,北國網、遼沈晚報記者趕到七道江鎮試圖找到楊秀宇的家鄉。但七道江鎮一位副鎮長告訴記者,對于“立二拆四”被拘留的新聞有所留意,但并不知道楊秀宇其人就是七道江鎮人。

經過輾轉查找,記者得知,楊秀宇所登記的戶籍信息登記為“七道江鎮青山湖三委一組”。鎮政府多位工作人員表示,七道江鎮隻有一個“青山湖社區”,具體“三委一組”是哪裡,大家都表示從未聽說。

青山湖社區是一片新建小區,但是對于“三委一組”,工作人員稱并不存在,“過去這裡是一片村莊,但是早就動遷了,社區2005年才成立。”社區裡一位老人告訴記者,她在這裡住了50年,在動遷之前,這個地方被稱作“青山湖生産大隊”,老人稱,從未聽說過“三委一組”這個地方。

各方反思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立二拆四已涉嫌非法經營罪和尋釁滋事罪。

雖然尋釁滋事罪構成上有要求現場行動的意思,但是不一定要網絡發布謠言者直接組織人員現場實施,如果其他人在謠言的誤導下有現場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造謠者也需要承擔尋釁滋事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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