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提費用

預提費用

會計術語
預提費用指企業按規定預先提取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即企業還沒支付,但應該要支付的,要記入負債。中國新會計準則已廢除該科目,原屬于預提費用的業務現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預提費用的特點是受益、預提在前,支付在後。[1]
    中文名:預提費用 外文名:accrued expenses 别名: 類型:費用預支 特點:受益、預提在前,支付在後。 适用範圍:各類費用支出

概念辨析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概念及特點

待攤費用是指在會計做賬時,在某個特定時期内購買的(一般為)固定資産或消耗品,在本期内不會消耗完畢,而要分攤至多個會計分期内的費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裝物的攤銷、預付财産保險費、預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産租金、預付報刊訂閱費、待攤固定資産修理費用、購買印花稅票,國債和一次繳納稅額較多且需要分月攤銷的稅金等。

待攤費用的特點是支付在前,受益、攤銷在後。

預提費用是指企業從成本費用中預先列支但尚未實際支付的各項費用,如銀行借款的利息費用、預提的固定資産修理費用、租金和保險費等。

預提費用的特點是受益、預提在前,支付在後。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區别

1、賬戶的性質不同。“待攤費用”屬于資産類賬戶,“預提費用”屬于負債類賬戶。

2、兩種費用的發生和記錄受益期的時間不一緻。待攤費用是發生或支付在先,攤入受益期在後,預提費用是先将費用計入受益期,支付費用在後。

3、填制會計報表的處理原則不同。待攤費用屬于費用發生後據實攤銷,不需要進行調整;而預提費用需要事前估算将要發生費用的攤銷标準,事前并不知道具體的金額或标準,實務中經常出現多提或少提的現象,需要進行調整。

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聯系

(一)賬戶設置的目的相同

兩者都屬于跨期攤提類賬戶,此類賬戶的設置目的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嚴格劃分費用的受益期間,正确計算各個會計期間的成本和盈虧,換句話說就是“誰受益,誰負擔費用”。

(二)賬戶的用途和結構相同

兩者是用來核算和監督應由若幹個會計期間共同負擔的費用,并将這些費用攤配到各個會計期間的賬戶。借方登記費用的實際支出額或發生額,貸方登記應由各個會計期間負擔的費用攤配數。在實際工作中,對于不經常發生的核算單位,兩賬戶可以合二為一,設置一個“待攤和預提費用”賬戶,借以簡化核算手續。“待攤和預提費用”賬戶的餘額應列示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的差額,即以期末待攤費用大于預提費用的差額列為借方餘額,而期末預提費用大于待攤費用的差額列為貸方餘額。此賬戶餘額列示于資産負債表。

(三)兩者均具有流動性

兩者的受益期皆在2個月以上1年以下,所以都具有流動性,待攤費用為流動資産,預提費用為流動負債;在一定條件下,預提費用可以轉化為待攤費用。

(四)明細賬的設置相同

兩者都是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的核算。

(五)審計方對兩者的審計目标相同

審查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是否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當期成本,有無人為調節利潤的情況。因為在實際工作中,這兩個科目常被企業作為調節生産經營利潤的“蓄水池”,特别是實行“工效挂鈎”的企業和實行利潤承包企業,用調節手段達到承包目标的實現和多計提效益工資的目的。

核算舉例

例一

假定某工業企業10月份通過銀行預付第4季度保險費12600元。其中基本生産車間6900元,輔助生産車間1800元,企業行政管理部門2700元,專設的銷售機構1200元。

支付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待攤費用——預付保險費12600

貸:銀行存款12600

10月份該企業要編制待攤費用分配表(略),然後,根據待攤費用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産成本----保險費2300

制造費用——保險費600

管理費用——保險費900

營業費用——保險費400

貸:待攤費用——待攤保險費4200

該企業11、12月份再做與10月份相同的會計分錄即可。

例二

假定某工業企業某生産車間的固定資産大修理費用,采用按年度的計劃修理費用分月平均預提、年末将預提修理費用與實際修理費用結平的方法。該企業該生産車間年度計劃修理費用為26400元,每月平均預提2200元。該車間實際支付的修理費用為:4月份13000元,8月份14000元。修理費用均用支票支付。

企業根據年度計劃編制預提費用分配表(略),其會計分錄如下:

1—3月份,每月末預提修理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修理費2200

貸: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2200

4月份支付修理費用時:

借: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13000

貸:銀行存款13000

4月末預提修理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修理費2200

貸: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2200

此時,4月末預提費用賬面是借方餘額4200(元)

5—7月份,每月末預提修理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修理費2200

貸: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2200

此時,7月末預提費用賬面是貸方餘額2400(元)

8月份支付修理費用時:

借: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14000

貸:銀行存款14000

此時,預提費用賬借方發生額=13000+14000=27000(元)

而實際的預提數=2200×7=15400(元)

所以還應預提數額=27000-15400=11600(元)

即8-12月5個月内每月應提修理

費用=11600÷5=2320(元)

8-12月份,每月計提修理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修理費2320

貸:預提費用——預提修理費用2320

此時,12月末預提費用賬面已無餘額。

檢查

預提項目的檢查

應檢查預提項目是否屬于本期已經發生并符合規定的項目,有無預提的不屬于成本開支範圍的非生産性支出的内容,如預提基本建設借款的利息等,應就其全額(即貸方發生額)進行調整,即借記“預提費用——銀行借款利息”科目,貸記“本年利潤”或有關費用科目。

預提費用的标準、實際支付額和餘額的檢查

預提費用額,一般都是按根據計算出來的,如每月應付的房租、借款利息等。檢查時,可根據有關資料如月租額、借款總額及月利率等,借以審定預提的正确性。再從預提費用的預提和實支的發生規律來看,一般是先預提幾個月後,再一次支付出去,其餘額外負擔反映為逐月遞增,一次轉平。如果在實際支付發生以後還有餘額的話(即貸方餘額),那就是多提的預提費用。按照預提費用,這種情況,往往是由于預提項目的實際發生額已在生産費用中重複列支的緣故。

核算

預提費用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正确計算本期各項應付未付的費用,正确反映這些預提費用在各期的計提數及實際支付的情況。

企業為了核算和監督預提費用的計提與支付情況,應設置“預提費用”科目,該科目屬于負債類帳戶,其貸方登記企業預提的各項費用;借方登記預提費用的實際支出數;期末餘額一般在貸方,表示已預提但尚未實際支出的費用。如果該賬戶期末出現借方餘額,表示實際支出數大于已預提數額,應視同待攤費用,分期攤入成本或當期損益。“預提費用”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預提各項應付未付的費用時,借記“制造費用”、“管理費用”、“财務費用”等科目,貸記“預提費用”科目;實際支付或結轉大修理成本時,借記“預提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取消使用

資産負債表要求不符合資産定義及其确認條件的資産、負債項目不能夠在資産負債表中體現。“預提費用”不符合資産、負債的定義,因此“預提費用”不能在資産負債表中體現。“預提費用”實質上是屬于結算類科目,2007年新會計準則取消了“預提費用”科目的使用。

原“預提費用”可以通過“應付利息”、“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核算。原企業短期借款利息的預提,新準則規定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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