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

對大齡就業困難人群的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是指政府為新增崗位招用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各類服務型企業(包括商貿、餐飲、服務業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以及從事靈活靈活就業的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大齡就業困難人群)”人員和其他困難群體人員代繳的社會保險費。[1]
  • 中文名:社會保險補貼
  • 外文名:
  • 适用領域:
  • 所屬學科:
  • 對象:企業下崗失業人員
  • 标準: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之和
  • 本人負擔: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

補貼對象

如果 您屬于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并已被服務型企業錄用,且與企業簽訂了三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将獲得由政府支付的為期三年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如果 您屬于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中的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人員),持有《再就業優惠證》,被所在社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将獲得政府支付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擴展

如果用人單位因非生産經營困難和非本人過錯等原因,而與您提前解除勞動關系,您可向市或區(縣、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訴,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查實,您所在的企業應繼續為您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直至補貼期滿。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性屬個人承擔的部份,由所在企業代扣代繳或由個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同時您也有權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繳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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