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手镯

金手镯

手腕部位飾品
手镯,亦稱“钏”、“手環”、“臂環”等,是一種戴在手腕部位的環形裝飾品,其質料除了金、銀、玉之外,尚有用植物藤制成。[1]手镯由來已久,起源于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時期。據有關文獻記載,在古代不論男女都戴手镯,女性作為已婚的象征,男性則作為身份或工作性質的象征。此外,在古代社會,人們還認為戴手镯可以避邪或碰上好運氣。
  • 中文名:金手镯
  • 外文名:Gold bracelet
  • 别名:
  • 材質:金
  • 屬性:手镯

曆史回顧

在舊時器時代後期,人類戴有裝飾品這一事實已由許多中外出土實物得以證實。在出土于維倫多夫的維納斯雕像中,小小的手腕部,就刻有手镯一類裝飾品。

在出土于伊斯圖裡茲的骨雕人像中,也刻有類似手镯的裝飾品。在烏克蘭邁津出土的實物中,有用猛犸象牙刻的戴有裝飾花紋的美麗的手镯。

在裡維埃拉海岸的格裡馬迪出土的實物中,除了用魚脊椎骨制作的手镯外,還有用貝殼、牡蛎殼、動物牙齒等制作的手镯。

在距今六千年左右的半坡遺址,和位于山東曲阜西夏候新石器時代遺址中,考古學家均發現了陶環、石镯等古代先民用于裝飾手腕的镯環。

從出土的手镯實物來看,有動物的骨頭、牙齒,以及石頭、陶器等。手镯的形狀有圓管狀、圓環狀,也有兩個半圓形環拼合二成的。

新石器時代的手镯已具有一定的裝飾性,不僅表面磨制光滑,而且有的還在手镯表面刻有一些簡單的花紋。商周至戰國時期,手镯的材料多用玉石。無論是手镯造型還是玉石色彩,都顯得格外豐富。

除了玉石以外,這個時期還出現了金屬手镯。西漢以後,由于受西域文化與風俗的影響,佩戴臂環之風盛行,臂環的樣式很多,有自由伸縮型的,這種臂環可以根據手臂的粗細調節環的大小。

宋人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金陵人登六朝陵寝,得玉臂之,功侔鬼神”。還有一種叫作“跳脫”的臂環,如彈簧狀,盤攏成圈,少則三圈,多則十幾圈,兩端用金銀絲編成環套用于調節松緊。

隋唐至宋朝,婦女用镯子裝飾手臂已很普遍,稱之為必須臂钏。初唐畫家閻立本的《步辇圖》、周肪的《簪花仕女圖》,都清晰地描繪了手戴臂钏的女子形象。

這不僅僅限于宮廷貴族,平民百姓也十分熱衷。據史書記載,崔光遠帶兵讨伐段子章,将士到處搶掠,見到婦女,砍下手臂,取走臂钏。可見當時戴臂钏的女子并非少數。

唐宋以後,手镯的材料和制作工藝有了高度發展,有金銀手镯、鑲玉手镯、鑲寶手镯等等。造型有圓環型、串珠型、絞絲型、辮子型、子型等。

到了明清乃至民國,以金鑲嵌寶石的手镯盛行不衰。在飾品的款式造型上、工藝制作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其它信息

手镯雖然被認為是作為手臂的裝飾物,是人們最早萌生的一種朦胧的愛美意識,但也有許多科學家認為,手镯最初的出現并非完全是出自于愛美,而是與圖騰崇拜、巫術禮儀有關。

同時,也有史學家認為,由于男性在經濟生活中占有絕對的統治地位,使得戒指、手镯等飾物有了一種隐喻拴住婦女,不讓其逃跑的蠻夷習俗。這種隐喻性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一直存在着。

和耳環、項鍊、戒指一樣,手镯作為一種首飾,被人們作為服裝的配套裝飾,作為藝術品來修飾自己,作為個人風格、愛好的一種裝扮手段,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并運用。手镯的佩戴,其審美功能往往是第一位的。

佩戴

2013年,手镯仍可分男用和女用兩種。男用手镯是伴随着身份手镯的出現而逐漸流行的,不過在我國男性戴手镯的人仍比較少。一般為銀制,後來由于黃金首飾的普及,從而使K金手镯也應運而生。

戴手镯也頗有講究,不是想怎麼戴就怎麼戴,違反了約定俗成的規矩會讓人贻笑大方。戴手镯時,對手镯的個數沒有嚴格限制,可以戴一隻,也可以戴兩隻、三隻,甚至更多。

如果隻戴一隻,應戴在左手而不應是在右手上;如果戴兩隻,則可以左右手各戴一隻,或都戴在左手上;如果戴三隻,就應都戴在左手上,不可以一手戴一隻,另一手戴兩隻。

戴三隻以上手镯的情況比較少見,即使要戴也都應戴在左手上,以造成強烈的不平衡感,達到标新立異、不同凡響的目的。不過在此應當指出,這種不平衡應通過與所穿服裝的搭配來求得和諧,否則會因标新立異而破壞了手镯的裝飾美。

如果戴手镯又戴戒指時,則應當考慮兩者在式樣、質料、顔色等方面的協調與統一。

對初戴手镯者,還應注意選擇手镯内徑的大小,過小則會因緊貼腕部皮膚引起不舒适之感,甚至影響血液流通;過大則容易在手擺動過程中脫落而摔壞。

對于玉質的手镯,試戴時宜在腕部下方墊上軟物(如軟墊之類),以免萬一滑落墜地而摔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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