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戶

醫保個人賬戶

醫療專用基金賬戶
醫保個人賬戶,是指醫療保險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設立的,用于記錄本人醫療保險籌資和償付本人醫療費用的專用基金賬戶。2014年3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消息稱,随着醫療保險事業的快速發展,國家要求對個人賬戶實行封閉管理。為此,本市将加強對醫保個人賬戶的管理,研究将個人賬戶封閉管理專款專用,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效率。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實現個人賬戶封閉管理後,不會影響參保人原有醫保存折中的資金,該資金仍是參保人自己所有,可随時支取。
  • 中文名:醫保個人賬戶
  • 外文名:
  • 别名:
  • 相關法規: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暫行法
  • 意義:促進醫療保險的完善
  • 主要實施地區:北京

相關法規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工作,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内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與指導工作,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及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負責經辦本轄區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具體業務工作。

第四條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與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按規定如實提供與建立個人賬戶相關的基本情況。

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将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一部分,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标準劃入個人賬戶。

自參保人員年滿35周歲、45周歲、70周歲的次月起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繳費年限,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按《規定》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的标準調整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

第六條職工因調轉流動和其他原因在本區、縣轉移、續保的,隻轉移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個人賬戶存儲額不進行劃轉。

職工因調轉流動和其他原因跨區、縣轉移、續保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存儲額轉入職工重新參保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

職工轉往外埠的,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開具《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應轉移的個人賬戶存儲額通過銀行轉入接收地的基本基療保險經辦機構的賬戶。

第七條破産、關閉、解散、撤銷的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由其主管部門或其他用人單位接收安置的,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存儲額轉移手續。

第八條職工在參保期間被征為義務兵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退伍回京安置後,其個人賬戶啟封;

退伍異地安置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書面證明後,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九條從地方考入軍隊院校及直接招收為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入伍的,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

義務兵在服役期間考入軍隊院校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軍隊後勤财務部門開具的書面證明後,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十條本市的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接收安置從外埠應征入伍的退伍義務兵,在原應征入伍地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須提供原應征入伍地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證明和有關個人賬戶存儲額的基本情況,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通過銀行向其原應征入伍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接收應轉入的個人賬戶存儲額。

第十一條義務兵、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退出現役由用人單位接收安置,恢複或新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軍隊後勤财務部門通過銀行彙至或劃入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銀行賬戶上的醫療保險金,與軍隊後勤财務部門開具的《義務兵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或《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轉移憑證》核實後,為職工啟封或建立個人賬戶,補記個人賬戶結轉金額。

第十二條職工在參保期間考入中等以上院校并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工作關系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畢業後在本市重新就業的,其個人賬戶啟封;

畢業後在外埠就業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在收到接收地的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書面證明後,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死亡,其個人賬戶予以注銷。個人賬戶中有存儲額的,應依法繼承。

(一)繼承人為參保人員的,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将被繼承人的個人賬戶存儲額轉入繼承人的個人賬戶;

(二)繼承人為非參保人員的,其應繼承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繼承人。

(三)沒有繼承人的,個人賬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四條辦理個人賬戶繼承手續時,由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如繼承人為多人的,還應提供繼承人簽訂的被繼承人個人賬戶存儲額分配協議書,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準。

沒有繼承人的,用人單位也應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按規定将其個人賬戶存儲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第十五條職工在參保期間出國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加入外國籍的,注銷其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經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準後,将個人賬戶存儲額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或職工親屬。

第十六條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被判刑、勞動教養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其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後,其個人賬戶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由用人單位接收安置的,用人單位應到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辦理恢複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啟封手續。參保人員為職工的,從領取工資之月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賬戶按月劃入;參保人員為退休人員的,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二)職工在判刑、勞動教養期間達到符合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回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後,從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三)職工在判刑、勞動教養期間達到退休條件,未達到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的年限,但符合補繳條件的,刑滿釋放或解除勞動教養回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後,本人應一次性補足由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從補繳之月起,個人賬戶按月劃入。

第十七條參保人員在參保期間下落不明的,其個人賬戶予以封存,有存儲額的繼續計息。經人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或達到退休年齡時,其個人賬戶有存儲額的,用人單位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繼承(清算)申請表》,經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核準後,将個人賬戶存儲額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支付給本人。

第十九條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金定期由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支付給本人。

第二十條個人賬戶的支付按照《規定》及其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個人賬戶存儲額的計息,按照每年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利息并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每月20日,區、縣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将用人單位足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規定劃入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填寫《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分配總彙總表》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到位分配彙總情況表》報送區、縣财政部門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每月27日,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将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分配情況彙總後報市财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01年4月1日起施行。

4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确定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措施,拓寬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範圍,進一步減輕群衆醫療負擔。

北京新政

2014年3月1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消息稱,随着醫療保險事業的快速發展,國家要求對個人賬戶實行封閉管理。為此,本市将加強對醫保個人賬戶的管理,研究将個人賬戶封閉管理專款專用,進一步提高醫保資金使用效率。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實現個人賬戶封閉管理後,不會影響參保人原有醫保存折中的資金,該資金仍是參保人自己所有,可随時支取。

查詢方法

醫療保險有很多相關因素是繳納者不清楚的事情,比如繳費年限,繳納比例,繳費基數等等,這就涉及到醫療保險的相關查詢問題,所以了解了醫療保險的查詢方法,就能及時的了解自己的醫療保險的繳納現狀。

國家政策規定,正規公司需要為自己的員工購買社會醫療保險。為了相應國家的這種号召,如今社會很多公司都為自己的員工購買了醫療保險,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體的保險知識而不知如何去查詢它。

事實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會醫療保險如何查詢餘額,如何查詢個人消費記錄以及個人及單位繳費情況。針對這種情況,下面來具體介紹下究竟如何查詢社會醫療保險。

社會醫療保險都是在自己所屬的地購買,正因為個人購買的社會醫療保險所屬地不同,我們在查詢的時候就必須要去參保地社保網查詢。

各地不同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号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為有時登陸當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穩定,而有的人也會認為在網上查詢的方法不夠直接,那麼我們還可以通過去當地社保局以及撥打社保局服務電話12333兩種方法查詢。

而需要注意的是,醫保查詢是需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号的,在查詢之前我們需要将這些準備好,以免在需要的時候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而有些人對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遺忘了,那麼就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參保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在那裡大多問題都能得到詳細的回答。

如何報銷

社會醫療保險指勞動者患病時,社會保險機構對其所需要的醫療費用給予适當補貼或報銷,使勞動者恢複健康和勞動能力,盡快投入社會再生産過程。

社會醫療保險屬于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辦,政府會借助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強制實行以及進行組織管理。那麼參保人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呢?

醫保分兩個帳戶,個人帳戶,體現在醫保卡内的錢,可以用來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帳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帳戶支付。

在就醫(住院)的時候,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在結帳的時候,該個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或者現金支付,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而那些在門診看病的醫療費用則是報銷不了的。

當然,社會醫療保險在實行報銷的時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來實現報銷的。這種報銷比例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就診醫院不同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不同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麼就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1000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之後再剔除“非醫保用藥費用”及“其它非醫保範圍費用”,剩下在職人員報80%,退休或者失業、無業50%。(注:醫保報銷隻保甲類藥品即醫保用藥,乙類為非醫保用不可報銷)

2.在職員工住院醫療報銷報銷比例醫保住院,總費用除開自費部分、乙類費用先自付10%之後,超過醫院醫保門檻費的部分,享受統籌支付比例

醫院級别不同門檻費不同,享受統籌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職工醫療保險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幾(武漢市82%/84%/87%),居民醫療保險的比例70%左右(武漢市80%/65%/50%)。

3.退休人員補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社會保障卡并沒有調整任何醫療報銷的比例,根據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70歲以下退休人員的社會補充醫療保險為50%,而在繳費機構進行報銷手續的時候,是需要準備醫療保險手冊的複印件、診療費單據、收據、明細等等東西的,詳情也可咨詢勞動保障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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