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收費

亂收費

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規進行斂财的行為
亂收費指的是某些機構、部門、人員以不符合正式法律法規的名目進行斂财的行為,在一般意義上,此詞多指的是地方政府部門的越權行為。亂收費的非法收入除按規定退還被收單位和個人外,其餘全部沒收入上繳财政。亂收費取得的資金大都進了“小金庫”,用于買汽車、搞福利、發獎金,揮霍浪費。為了抓住重點,取得階段性成果,這次治理的範圍道德确定為:各級政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行政性收費、憑借行政職權的事業性收費及壟斷行業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中文名:亂收費 外文名: 發布單位: 對象:某些機構、部門、人員 性質:違法 目的:斂财 拼音:luan shou fei

主要種類

教育領域。就中小學而言,亂收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一些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受“利益驅動”的影響,通過招收擇校生,辦“校中校”、補課班、亂發複習、輔導資料,各種名目與學生入學挂鈎的贊助費等,有的是為了彌補學校公用經費的不足,也有的是為了交集體牟取利益。

二,一些社會有關部門向學校亂攤派、亂罰款和搭車收費,如強行訂閱報刊雜志,推銷保險、校服、食品和學具等。

三,一些基層政府違反規定,擅自立項、超标準收費、擴大收費範圍,如通過中小學校相學生證受教育費附加或教育集資,收取建校費、危改費、捐資助學款、代課教師工資、工友費、集資修路(橋)、超計劃生育罰款、社會治安費、社會撫養費等。據部分省市教育部門統計,中小學校自身的亂收費和基層政府以及部門的亂收費和搭車收費金額,約各占亂收費金額的一半左右。近年來,一些基層政府亂收費行為有所下降,但是一些地方部門的亂收費和搭車收費行為依然比較突出。

教育部部長周濟說:“教育亂收費傷害了青少年學生的幼小心靈,影響了青少年學生誠信品德的形成,不利于他們的健康成長。”

商場超市亂收費。針對超市、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不斷擠壓供應商利潤的行為,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将從2011年12月起到2012年6月對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進行清理整頓。最大單店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且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币的大型零售企業都将納入本次清理整頓範圍。

法律法規

1990年全國開展治理“三亂”工作後,亂收費問題曾一度得到抑制,但是近來又有所擡頭,尤其是一些國家機關和壟斷行業,利用行政職權和壟斷地位,巧立各種名目亂收費。主要表現有:超越權限,擅自審批或自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标準;轉移行政職能,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從中分利;利用職權,強行服務,強買強賣,把權力商品化;憑借壟斷地位,在經營業務中亂收費、亂提價,從中謀利;部門職能交叉,重複收費。亂收費取得的資金大都進了“小金庫”,用于買汽車、搞福利、發獎金,揮霍浪費。

這不僅加重了企業和群衆的負擔,擾亂了經濟秩序,而且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利益,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根據黨中央關于開展反腐敗鬥争的工作部署,為在全國範圍内集中力量狠刹亂收費不正之風,着重治理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利用職權亂收費,在年内取得明顯成效,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作如下規定: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亂收費問題日趨嚴重,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我國目前正處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快經濟發展的新時期,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換過程中,體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一些問題的政策和是非界限不清;

二是有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對加快經濟建設不是實事求是、量力而行,而是濫用行政手段通過亂收費來籌集資金;

三是有的單位憑借行政職權、壟斷地位搞“創收”,以解決本部門、本單位職工福利;

四是有的工作人員以收費為名,以權謀私,巧取豪奪,侵吞國家和人民的财富。各地區、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亂收費造成的嚴重危害,把刹住亂收費的不正之風,提高到懲治腐敗,端正黨風和社會風氣,加強廉政建設,密切黨群關系的高度來認識,作為反腐敗鬥争和落實中央加強宏觀調控措施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克服消極畏難情緒,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加以治理。為此,各級黨政機關主要領導要親自負責,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治理亂收費的共和,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切實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治理亂收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務必在年内取得明顯成效。對那些不認真治理、走過場,邊清邊犯、項着不辦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追究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二、明确職責,組織落實。根據國務院決定,全國的治理亂收費工作由财政部、國家計委和國家經貿委負責,以财政部為主。建立财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農業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并組織專門工作班子,具體負責治理工作的部署、督促和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明确負責部門,進行安排部署,層層落實。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負起責任,率先組織好本部門、本系統的治理工作。

三、确定範圍,掌握政策。為了抓住重點,取得階段性成果,這次治理的範圍道德确定為:各級政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行政性收費、憑借行政職權的事業性收費及壟斷行業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以下幾種亂收費行為必須立即停止,堅決糾正:

(一)未按國家規定的收費審批權限批準,擅自出台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标準;

(二)将國家機關職責範圍内的公務活動變無償為有償;

(三)利用辦實體、搞創收,把一部分國家機關的職能轉移、分解到下屬從事第三産業和經濟實體,進行有償服務,從中收費提成;

(四)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強行服務,強買強賣,拾車收綱從中謀利;

(五)利用職權和行業壟斷地位,以保證金、抵押金、儲蓄金、集資、贊助等形式變相收費;

(六)隻收費不服務,公開敲詐勒索。

對按國家規定審批權限批準的收費項目(包括收費标準和範圍),群衆反映強烈的、不合理的,也要進行清理和調整。今年内不再出台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對群衆反映強烈的學校、醫院、社會團體等單位的收費,主管部門也要認真組織清理。

四、抓住重點,全面展開。治理亂收費工作,從中央國家機關和重點部門、行業抓起,重點治理公安、司法、民政、工商、城建、土地、勞動、人事、鐵路、交通、電力、郵電、金融、保險等部門和行業,同時在全國範圍内全面展開。各級政府、各主管部門要采取從上到下、層層清理,條塊結合、自查自糾,重點檢查、社會監督等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的收費,從收費項目、收費範圍、收費标準、收費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進行清理。各地區、各部門要将重點部門、行業治理亂收費的情況在10月底以前按隸屬關系分别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财政、計劃(物價)、監察部門審核備案;

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分别将清理審核結果分期分批以分報形式或通過報紙予以公布。各級财政、計劃(物價)、監察部門要對群衆反映強烈、不認真自查自糾、問題比較多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檢查。要建立舉報制度和收費稽查隊伍,認真對待群衆的舉報和反映,加強社會監督。

五、規範管理,整章建制。各級财政、計劃(物價)部門要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監督管理。

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标準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收費項目按隸屬關系分别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門會同計劃(物價)部門批準;制定和調整收費标準,按隸屬關系分别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計劃(物價)部門會同财政部門批準;重要項目及标準分别報國務院和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标準報财政部、國家計委圖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及其各部門無權審批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調整收費标準。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還應當經主管農業的部門審核。

要逐步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納入法制軌道,今後,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并按照審批權限和規定程序報批。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凡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要事先征求主管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财政、計劃(物價)部門的意見。

按國家規定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要公開收費項目、範圍、标準,建立健全收費許可證、收費票據和年度審驗、票據稽查制度。收費單位必須到計劃(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堅持持證收費,按受社會和群衆監督;必須使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财政部門統一制發的收費票據或監制的專用票據,否則視為非法收費予以查處。

沒有收費許可證、沒有持證收費、沒有使用規定票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拒絕交費。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财政、計劃(物價)部門檢舉違反國家規定的收費行為。各級财政、計劃(物價)部門每年要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審驗,對越權出台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标準以及不經審批随意亂收費等行為,要及時查處并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亂收費的非法收入除按規定退還被收單位和個人外,其餘全部沒收入上繳财政。

各級财政部門要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财務管理。收費資金原則上要實行收支兩線。行政性收費要逐步納入各級财政預算内管理;尚未納入預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費、專項收費及事業性收費,要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實行财政專戶儲存,收入上交财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專戶,支出由用款單位編制計劃,經财政部門審核後按計劃撥給。

要加強對壟斷行業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其收費标準,按照規定的價格管理權限報計劃(物價)部門核批,重要的報國務院批準。壟斷行業不得将正常的業務轉向所屬經濟實體經營,巧立名目,強行加收費用,也不得代地方人民政府收取未按規定權限批準的收費;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配套服務收費項目,要報國家計委備案。

主要案例

貴州省教育系統開展教育亂收費綜合治理,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查處了一批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昨日,省教育廳、省教育紀工委通報了5起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件。

據悉,2014年第一季度,省教育紀工委共收到群衆來信來訪43件,其中:一般信訪26件,信訪督辦17件。在17件信訪督辦件中,教育部(微博)治理辦轉辦2件、省紀委信訪室轉辦1件、省政府督查室轉辦網上舉報5件、省教育紀工委直接督辦9件。

大衆反應

現在的亂收費現象越來越嚴重了,尤其是那些重點學校。我就是一名重點學校的學生,對此深有感觸。下面是某學校的春遊内幕:某市一中學高一年級去春遊,收費98元,并且說一般是收100元,多收2元是為了保證貧困學生可以參加活動。然而,在17班卻隻有10幾個人交錢。真是太沒有集體意識了,好不容易一個春遊還不去。但是一問就知道了,17班有人打電話到了承辦這次春遊的旅行社,旅行社的報價是80元,但是學校收費是100元并且景點偏少。當17班的同學去找老師的時候,開始他還說旅行社的報價是100多,是他們努力争取才是98的。後來又改口說什麼我們的車子要好,導遊好一些……

看到這裡我想大家都會說,這有什麼,見多了!可是有誰又站出來講過呢?很顯然,極少。現在選學校,不僅僅要看升學率,還要看校園環境、師資陣容、設備先進等等。那麼這些錢從哪裡來呢?自然是從學生這裡剝削咯!學長學姐為學弟學妹提供學習環境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學校把這些錢用于建設學校也就算了,可是他們隻拿出一部分建設學校,其餘的就供老師們吃喝玩樂。

這種現象又何止在學校出現呢,在醫院也是常有的事現在因為付不起藥費而停止治療的是數不勝數啊!電視報道也不止一回兩回了。導緻這種現象的還不是部門每一級的大力提高藥價來謀取暴力。很多的藥物高出原價幾十倍,近兩年藥品的利潤記錄被刷新治癌藥物利潤竟高達2000多倍。

老師是哺育花朵的園丁,醫生是救死扶傷的天使。可是他們竟然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剝削别人的血汗錢,真不配做老師、醫生。我能說的也隻有這些,可現實中又何止隻有這一點點呢?歸根結底還不是因為現在的社會無能,無錢,滿足不了人們的需求,所以大家隻有想方設法去騙取甚至搶奪别人的錢。我希望大家可以努力發展社會,攜手消滅這類現象!

商場超市亂收費:針對超市、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取名目繁多的費用、不斷擠壓供應商利潤的行為,商務部、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聯合下發了《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将從2011年12月起到2012年6月對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進行清理整頓。最大單店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且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人民币的大型零售企業都将納入本次清理整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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