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簡介
通用名稱
小兒氨酚烷胺顆粒
商品名稱
優卡丹
英文名稱
Pediatric Paracetamol and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Granules
漢語拼音
Xiao’er Anfen Wan’an Keli
适 應 症
适用于緩解兒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頭痛、四肢酸痛、打噴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狀,也可用于兒童流行性感冒的預防和治療。
成 份t
本品為複方制劑,每包含對乙酰氨基酚0.1g,鹽酸金剛烷胺0.04g,人工牛黃4mg,咖啡因6mg,馬來酸氯苯那敏0.8mg。輔料為:蔗糖。
性 狀
本品為微黃色顆粒。
作用類别
本品為感冒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
規 格
每袋6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溫開水沖服。 1-2歲,一次半袋; 2-5歲,一次1袋; 5-12歲,一次1-2袋。
禁 忌
1.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将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其他解熱藥鎮痛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本品不宜與氯黴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解熱鎮痛的作用;金剛烷胺可抗“亞-甲型”流感病毒,抑制病毒繁殖;咖啡因為中樞興奮藥,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痛效果,并能減輕其他藥物所緻的嗜睡、頭暈等中樞抑制作用;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過敏藥,能減輕流涕、鼻 塞、打噴嚏等症狀;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驚作用。上述諸藥配伍制成複方,可增強解熱、鎮痛效果,解除或改善感冒所引起的各種症狀。
貯 藏
密封,置陰涼(不超過20℃)幹燥處保存。
包 裝
複合膜,每盒10袋。
有 效 期
24個月。
執行标準t
WS-10001-(HD-1115)-2002-2006
批準文号t國藥準字H20068170
說明書修訂日期
t2012年05月23日
主要成份
優卡丹為複方制劑,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0.1克,鹽酸金剛烷胺0.04克,人工牛黃4毫克,咖啡因6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0.8毫克。
藥理作用
1、對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解熱鎮痛的作用;
2、咖啡因為中樞興奮藥,能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痛效果,并能減輕其他藥物所緻的嗜睡、頭暈等中樞抑制症狀;
3、馬來酸氯苯那敏為抗組胺藥,有競争性阻斷組胺(H1)受體作用,減輕過敏症狀,能減輕鼻塞、流涕、打噴嚏等症狀;
4、人工牛黃具有解熱、鎮驚作用。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其他解熱藥鎮痛藥同用,可增加腎毒性的危險。
2、本品不宜與氯黴素、巴比妥類(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功能主治
用于兒童傷風感冒引起的鼻塞、流鼻涕、打噴嚏、頭痛、咽喉痛、發熱等,亦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預防和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1~2歲兒童:一次半袋或酌減;
2~5歲:每次1袋;
5~12歲:每次1~2袋。一日2次。
溫開水沖服。
不良反應
有時有輕度頭暈、乏力、惡心、上腹不适、口幹、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複。
用藥禁忌
1、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
2、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項
1、用藥3-7天,症狀未緩解,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2、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3、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
4、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将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密封,在陰涼幹燥處保存。
公益事件
針對我國一些家長因缺乏兒童合理用藥知識導緻給孩子盲目用藥的現狀,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和仁和藥業有限公司日前聯合啟動了兒童合理用藥公益傳播活動。該公益活動将持續至2016年4月,以印制宣傳冊、組織100場科普活動、開設公益活動網站等多種形式在全國開展。
争議事件
2013年1月,有微博稱,優卡丹等品牌的小兒氨酚烷胺顆粒,被證明對兒童的肝腎功能有損害,一歲内禁服,六歲内慎服。對此,宋丹丹在微博上表示“将誠懇地通過媒體站出來道歉”,并表示如果優卡丹真的有問題,“我将不會再代言任何藥品類廣告”。
1月27日,優卡丹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按照國家食藥監局2012年5月17日發出的通知,1歲以下嬰幼兒禁用小兒氨酚烷胺顆粒的原因并非“肝腎毒性”,而是因為“缺乏新生兒和一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1-12歲兒童依據說明書可放心服用,不會對肝腎功能造成損害。” 優卡丹已修改産品說明書。宋丹丹轉發了優卡丹的回應,并發布了四個字“如釋重負”。
同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辦負責人表示,2012年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修訂含鹽酸金剛烷胺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的通知》,對所有含鹽酸金剛烷胺成分的兒童非處方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要求生産企業接通知後,盡快修改該類産品的說明書。 修改藥品說明書是正常的藥品監管工作,不是質量問題。江西銅鼓仁和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優卡丹”産品,其新修訂的藥品說明書已經該局批準,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該藥品可正常銷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