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案件

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語出:(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1]《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回:“今日出門,係奉差下鄉查辦案件。”鄒韬奮《抗戰以來》四二:“同一案件,各人口供太不一緻,頗生疑窦。”(2).泛指事件。魯迅《<準風月談>後記》:“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中文名:案件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case

案件

ànjiàn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刑事案件

xínɡshìànjiàn

1.為追究刑事責任而由司法機關立案處理的案件。在中國,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批準逮捕和檢察﹑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構成要素

(一)作案時間要素

(二)作案空間要素

(三)案件相關人要素

(四)案件相關行為要素

(五)案件相關物要素

基本特點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系複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民事案件

概念

民事糾紛是比較常見的糾紛,它是包括很多方面的糾紛的,比如财産、債務、婚姻家庭等等,随着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民事案件也是越來越多的。民事案件指發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争議,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而訴諸司法機關,請求由司法機關受理并就有關民事權利和義務進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主要指有關财産權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等以及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糾紛,比如毆打他人緻輕微傷害(如果傷害嚴重,則變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民事案件依法由各級人民法院(主要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和經濟庭受理,并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對民事案件,法院可根據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審判。對簡單的(即事實清楚、情節簡單、争議不大)民事案件,适用簡易程序,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法院或其派出法庭請求解決争議;可以用簡便的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可以由一個審判員獨自審判。

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質的不同

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屬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質。而刑事案件則是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适用刑事訴訟法程序。⑵适用的實體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實體法是民法、婚姻法、經濟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

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時,依照《行政訴訟法》規定的程序提出起訴,由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行政争議案件。

根據中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必須具備四個基本條件:

⑴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⑵有明确的被告;

⑶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⑷屬于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經濟案件

概念

經濟案件是指公民、法人因為國家所認可的盈利機構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以及不當的違法經營和商業舞弊、商業間諜,依據《經濟法》的相關章節,可以由當地的地方法院和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構成要素

根據中國最新的《公司法》《經濟法》,凡是損失金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額度的,國家人民法院均受理,還要滿足以下4個基本條件,可以申請紀檢部門進行審查

⑴政府項目

⑵涉案人有政府官員

⑶案件涉及到憲法或者其他法

⑷涉案機構是政府合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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