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巧姐

賈巧姐

《紅樓夢》中的人物
巧姐是《紅樓夢》中的人物,是王熙鳳與賈琏之女。列入金陵十二钗的巧姐由于年紀細小,性格尚未形成,所以在書中處于陪襯地位。巧姐嬌貴多病,生在七月初七,所以劉姥姥給她取名為“巧姐”。高鹗續書寫道賈家破敗後她嫁于一姓周的地主後寬衣足食。但根據書中判詞:“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以及脂硯齋批語表明,巧姐應在賈府事敗後為“狠舅奸兄”賣入青樓之地,後劉姥姥将巧姐救出,最後嫁給了劉姥姥外孫闆兒。
  • 中文名:賈巧姐
  • 外文名:
  • 别名:巧哥兒
  • 性别:女
  • 國籍:中國

概 述

雖然巧姐《紅樓夢》裡列入金陵十二钗,但在雪芹原著的前80回中,由于年紀細小,性格尚未形成,甚至連句話都沒有,所以在書中處于陪襯地位并沒有什麼依據可以說明她的個性特征。但是巧姐并不是個讓人省心的孩子。

書中提到巧姐嬌貴多病,在大部分出場時巧姐都是生病的狀态,不是出水痘就是感冒傷風,身體是嬌弱得很。所以鳳姐很為她擔心,畢竟骨肉情深況且這也是她唯一的孩子,要是再活不長,她可就真是一點指望也沒有了。她不但擔心女兒的身體,也擔心女兒的前途。巧姐出生的日期是陰曆七月初七。

中國人認為“七”是個不大好的數字。陰曆七月初七是“乞巧節”,是牛郎織女相會的日子。民間認為這個日子陰氣很重,因為所有喜鵲都上天搭橋去了,所以人間無喜氣。這天出生的孩子多半長大後也是憂多喜少。所以鳳姐也為自己的女兒擔憂。

判詞解釋

正冊判詞之九

畫: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注釋】

這一首是說巧姐的。

1.“勢敗”二句——曹雪芹佚稿中賈府後來是“一敗塗地”、“子孫流散”的,所以說“勢敗”、“家亡”。那時,任你出身顯貴也無濟于事,骨肉親人也翻臉不認。當是指被她的“狠舅奸兄”賣于煙花巷。脂批說:“非經曆者,此二句則雲紙上談兵,過來人那得不哭!”揭示出這一情節與作者、批者的生活經曆的關系。

2.“偶因”二句——“劉氏”,程高本作“村婦”,當是嫌原句太直露而改的。劉姥姥進榮國府告艱難,王熙鳳給了她二十兩銀子。後來賈家敗落,巧姐遭難,幸虧有劉姥姥相救,所以說她是巧姐的恩人。脂批說劉姥姥“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事”(甲戌本第六回),又說巧姐與闆兒有“緣”(庚辰本第四十一回),當是指他們後來結成夫妻,過着自食其力的勞動生活。續本則寫巧姐嫁給了一個“家财巨萬,良田千頃”的姓周的大地主家做媳婦,把“荒村野店”寫成了地主莊院,與作者在畫中所預示之意相悖。“偶”,賈府本不存心濟貧,鳳姐更慣于搜刮聚斂,對劉姥姥不過是偶施小恩小惠而已。“巧”,語意雙關,是湊巧,同時也指巧姐。

紅樓夢曲

 留餘慶

留餘慶,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幸娘親,積得陰功。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

【說明】

這首曲子是寫賈巧姐的。曲名“留餘慶”,是說賈巧姐的娘王熙鳳曾接濟過劉姥姥,做了好事,因而得到好報——由劉姥姥救巧姐出火坑。前代為後代遺留下來的福澤叫餘慶。《易·坤·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留餘慶與“積得陰功”義相似,都是一種因果報應的說法。

【注釋】

1.留餘慶——先代為後代所遺留下來的福澤叫餘慶。《易·坤·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留餘慶,與“積得陰功”義相似,都是一種因果報應的迷信說法。娘親,“母親”的一種方言叫法。

2.狠舅奸兄——不知曹雪芹原計劃中“奸兄”所指系誰。續書寫巧姐後為王仁(狠舅)、賈環、賈芸(奸兄)等所賣,但可以肯定賈芸不是曹雪芹原計劃中所說的“奸兄”。第二十四回的脂批說後半部有“芸哥仗義探庵”(靖藏本)事,并說“此人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賈環則既非“舅”,也非“兄”,而是巧姐的叔叔。

3.乘除加減——指老天的賞罰絲毫不爽,猶“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鑒賞】

賈府醜事敗露後,王熙鳳獲罪,自身難保,女兒賈巧姐為狠舅奸兄欺騙出賣,流落在煙花巷。賈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騰”。後來,巧姐幸遇恩人劉姥姥救助,使她死裡逃生。這些佚稿中的情節,前面“判詞”注中已有提及。那麼,這樣描寫巧姐的命運,在小說之中究竟有什麼特殊的意義沒有呢?

作者描寫劉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像小說所聲稱的那樣是因為賈府大小事多,理不出頭緒來,所以借她為引線,也不是為了讓她進榮府鬧出許多笑話來,供太太小姐們取樂,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這個人物是胸有成的。脂批批出:小說在介紹劉姥姥一家時所說“‘略有些瓜葛’,是數十回後之正脈也”(第六回)。這就是說,劉姥姥一家在後半部中因巧姐為闆兒媳婦,真的成了賈家的親戚,而且是正派親戚。“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在“樹倒猢狲散”的情況下,賈府主子們之間的勾心鬥角已發展為骨肉相殘。到那時,肯伸手相援的都

是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賈芸、小紅、茜雪等。而曾被作為賈府上下嘲弄對象的劉姥姥,不但是賈府興衰的見證者,反過來,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賈府的人。

要把被賣作妓女的巧姐從火坑裡救出來,就不外乎出錢和向人求情,這對劉姥姥來說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煙花女子為媳婦(此外巧姐也别無出路),則更是要承受封建道德的巨大壓力。在脂批看來:“老妪有忍恥之心,故後有招大姐之事。”其實,這正是在考驗關頭表現出一個農村勞動婦女的思想品質,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維護着虛僞的封建道德的上層統治階級的地方。

賈巧姐終于從一個出身于公侯之門的千金,變成了一個在“荒村野店”裡“紡績”的勞動婦女,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寶玉所見的那個二丫頭那樣。與前半部十二钗所過的那種吟風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條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劉姥姥為巧姐取名所說的“遇難呈祥,逢兇化吉”得到了證驗。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時代的小說家所難以企及的。

脂批的思想與之就有很大的差距,他說:“應了這話固好,批書人焉能不心傷!獄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兇化吉’實伏線于千裡。哀哉傷哉!此後文字,不忍卒讀。”(靖藏本第四十二回批)看來,他對這樣的“成祥”“化吉”還有保留,所以仍不免“哀哉傷哉”。續書者就更不用說了,在他看來女子失節不如一死,既淪為煙花女,便無“餘慶”可言,招巧姐而使她成為靠“兩畝薄田度日”的卑賤的農婦,劉氏也算不得“恩人”。

當劉姥姥遊完大觀園後,鳳姐抱着生病的女兒,開始跟她探讨起了女兒的命運。鳳姐希望劉姥姥給久未取名的女兒起個好名字,一來可以借劉姥姥的壽,二來因為老劉是窮人,舊社會的人都相信窮人起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劉姥姥雖然隻是個農婦,卻生來有些見識。有時表現有點“半仙”的風度,是個懷才不露、大智若愚的高人。她問清了孩子的生日後,決定給她取名為巧姐,說這是個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劉姥姥還向鳳姐保證說,這個名字可以使這孩子長大後逢兇化吉、遇難呈祥,都從這“巧”字上來。

從判詞來看,巧姐後來的确是遇到了難處。賈府敗落,母親病死“獄神廟”。父親可能是入獄,也可能是死了。她被“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也許是王仁和賈蓉)賣入青樓,淪為娼妓。巧姐本來就體弱多病嬌生慣養,一旦從錦繡叢中跌落塵埃,早就是又悲又怕,精神幾乎崩潰,哪裡還能想辦法跟命運抗争呢?

基本上已經處于“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狀态了。可是因為機緣巧合,遇到了劉姥姥。劉姥姥因為以前得到過鳳姐和賈府的周濟,決定滴水之恩要以湧泉相報。所以不惜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搭救巧姐,終于替她贖了身。贖身後的巧姐無家可歸,劉姥姥又收留她,并不嫌棄她的青樓經曆,忍辱含垢,把她許配給自己唯一的外孫闆兒為妻。  

名字的來曆

寶玉稱巧姐為妞妞,又說:“我瞧大妞妞這個小模樣兒……”“大妞妞”是否因為根據一個較早的脂本續書,巧姐是鳳姐長女?說見趙岡“紅樓夢考證拾遺”第一三六頁。巧姐、大姐兒姊妹倆後并為一人,故高鹗将後四十回大姐兒悉改巧姐,以緻巧姐忽大忽小。

第八十回巧姐患驚風症,舊本也作巧姐,而且有無數“巧姐”,絕非筆誤。第一○一回夜啼,被李媽擰了一把,各本均作“大姐兒”,是屢經校改的唯一漏網之魚。抄本第一○一回不是舊本,但是舊本想必總也是“大姐兒”,否則程本的“大姐兒”從何而來?被擰大哭,鳳姐先發脾氣,然後慨歎:“明兒我要是死了,撂下這小孽障,還不知怎麼樣呢!……你們知好歹,隻疼我那孩子就是了。”隻有一個孩子,而前文作大姐兒,是另有一個長女巧姐。一頁之中自相矛盾。

第八十回假定原是大姐兒患驚風,早期脂本流行不廣,抄手過錄時根據後期脂本代改為巧姐。第一○一回不是舊本,當然不是同一抄手;隻有一個“大姐兒”字樣,全抄本未代改,程甲、程乙本兩次校閱,也沒注意,仍作大姐兒。

下文“撂下這小孽障”,僅提次女,因為太小,更不放心,但是“你們知好歹,隻疼我那孩子就是了”,一定是“隻疼我那兩個孩子”,被程本或原抄手删去“兩個”二字。在同一段内忽而忽,忽而警覺,卻很少可能性。一定是本來沒有“兩個”二字。

第一百十三回是舊本,鳳姐叫巧姐兒見過劉姥姥,說:“你的名字還是他起的呢。”大姐兒由劉姥姥改名巧姐——續書并不是根據早期脂本,寫鳳姐有兩個女兒。“大妞妞”不過是較客氣的稱呼,如“史大妹妹”,并沒有“史二妹妹”。

續書寫巧姐暴長暴縮,無可推诿。不過原著将鳳姐兩個女兒并為一個,巧姐的年齡本有矛盾,長得太慢,續書人也就因循下去,将她仍舊當作嬰兒,有時候也仍舊沿用大姐兒名字。後來需要應預言被賣,一算她的年紀也有十歲上下了,(這是照周汝昌的年表,八十回後照大某山民回末批語。)第一百十八回相親,也還加上句解釋:“那巧姐到底是個小孩子。”

外藩買妾,兩個宮人相看巧姐,“渾身上下一看,更又起身來,拉着巧姐的手又瞧了一遍,略坐了坐就走了。”隻看手,不看腳,因為巧姐沒裹腳。前八十回賈母看尤二姐的腳,是因為她是小腳。

寫二尤小腳的兩節,至程甲本已删,當是後四十回舊本作者删的,因為原續書者注重滿人這一點,認為他們來往的圈子裡不會有小腳。第七十回晴雯的紅睡鞋也删了。百廿回抄本前部是脂本,所以無法斷定後四十回初出現時,有關小腳的三句已删。

為什麼不能是程甲本删的呢?因為甲本不主張強調書中人是滿人。“妞妞”甲本改“姐姐”,疑是“姐兒”誤。本來書中明言金陵人氏,一般讀者的印象中也并不是寫滿人。自然是漢人的故事較有普及性,甲本改得很合理,也合原書意旨。下文“大妞妞”改“大姐姐”,應作“大姐兒”。

甲本道學氣特濃,巧姐是閨名,堂叔也不能亂叫。第一百十八回賈政信上稱探春為探姐,也就是探姐兒。那是自己父親,沒給改掉。寶玉仍稱巧姐為大姐兒,因為家中小輩女孩子通稱大姐,如西門慶稱女兒為大姐,或“我家大姐”,以别于人家的大姐。 

列位金陵十二钗之一?

曹雪芹寫巧姐立意是多方面的,先寫盡了人世冷暖:親人落井下石如狠舅奸兄,或無動于衷如李纨,旁人卻能盡力相助如劉姥姥。

巧姐的結局也寄托了曹雪芹自己一部分理想,不可能人人出家為僧如寶玉,為尼如惜春,大觀園裡的人該怎樣尋找一條出路,或許歸隐田園是一個好的終結。

曹雪芹曾表達了自己對農家的向往,如寶玉識農具一節,還有在第17回借助賈政的話“倒是此處有些道理。固然系人力穿鑿,此時一見,未免勾引起我歸農之意”。但是曹雪芹極度厭惡假的田園生活。在17回裡,在賈政表達對稻香村的喜愛同時,寶玉卻認為稻香村不倫不類,不是真正的農家,是一種矯情。“

寶玉忙答道:‘老爺教訓的固是,但古人常雲‘天然’二字,不知何意?‘衆人見寶玉牛心,都怪他呆癡不改。今見問‘天然’二字,衆人忙道:‘别的都明白,為何連天然不知?‘天然’者,天之自然而有,非人力之所成也。寶玉道:‘卻又來此處置一田莊,分明見得人力穿鑿扭捏而成。

遠無鄰村,近不負郭,背山山無脈,臨水水無源,高無隐寺之塔,下無通市之橋,峭然孤出,似非大觀。争似先處有自然之理,得自然之氣,雖種竹引泉,亦不傷于穿鑿。古人雲‘天然圖畫’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強為地,非其山而強為山,雖百般精而終不相宜......’”。寶玉認為真正的村落應當是二丫頭或巧姐日後生活的村落那樣,雖貧苦卻樂于其中,那是一種自然之美。

雖然曹雪芹讓賈家最後結局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但是這場大雪卻惠及巧姐無數:雪伴随着巧姐的逃跑是越下越大,不僅掩蓋其足迹,也讓煙花巷的人最終難以找着巧姐;大雪還讓巧姐渴了吃它、餓了吃它,為巧姐提供一路上的充飲之食;漫山遍野的幾尺厚的大雪猶如寬寬的銀河永遠地隔絕了巧姐與煙花巷的關系。

這是多麼解人事的大雪呀!它為巧姐帶來了重生的希望。此時的巧姐帶着幹幹淨淨的身軀和心靈投奔到雖貧苦卻有人間真情的“荒村野店”。被一場大雪洗盡鉛華的巧姐也從此跟着闆兒過上了雖貧苦卻真正幸福的生活。這也是許多讀過《紅樓夢》的人認為巧姐是正冊十二钗中結局最好的主要緣由。

在前80回中,如果說秦可卿的結局是雖寫而實未寫,那麼巧姐的結局則是未寫而實已寫。可卿的結局可以說是曹雪芹不關心的,因為它沒有太實際的價值,除了警告後人不要有貪欲外,還有其他什麼價值嗎?巧姐的結局則不然,它是要告訴讀者我們的出路、我們的真情、我們的希望。

主要出場

在前80回裡,巧姐僅有的幾次出場幾乎就是一個普通小孩子、最多是富貴人家孩子的通常表現,比如出水痘(見第21回),再者嬌生慣養易生病,如僅僅因為對風吃了塊糕點就發熱了,後來大夫說不過餓兩頓就好了(見第42回)。這些描寫充其量展示了富貴家庭子女過于嬌慣的一面,當然也是為了與巧姐後半生生活窮困相對比,以形成人物命運的前後極大反差。

如果說前80回裡有有關巧姐的主要情節的話,那也無法與其他十二钗出場的份量相比。用來暗示巧姐後來命運的情節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巧姐與闆兒互換玩物,人們一緻認為這是巧姐後來嫁與闆兒為妻的伏線,“那大姐兒因抱着一個大柚子玩的,忽見闆兒抱着一個佛手,便也要佛手。

丫鬟哄他取去,大姐兒等不得,便哭了。衆人忙把柚子與了闆兒,将闆兒的佛手哄過來與他才罷。那闆兒因頑了半日佛手,此刻又兩手抓着些果子吃,又忽見這柚子又香又圓,更覺好頑,且當球踢着玩去,也就不要佛手了。”(見第41回)

另一個是劉姥姥給巧姐取名字以及取名字的緣由(見第42回)。“劉姥姥忙笑道:‘這個正好,就叫他是巧哥兒。這叫作‘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法子。姑奶奶定要依我這名字,他必長命百歲。日後大了,各人成家立業,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兇化吉,卻從這‘巧’字上來。”

劉姥姥起名字的緣由透露出巧姐長大後曾有“一時的不遂心的事”,可是巧姐後來能夠“遇難成祥,逢兇化吉”,都從這“巧”字上來。這明确無誤地告訴我們巧姐後來擺脫困境是“諸多的巧合或恰巧”的結果,而不是巧姐被劉姥姥“有意”搭救的結果,或許劉姥姥不顧一切拼了老命也要搭救巧姐,可是事與願違,均以失敗告終,因而,人們通常認為劉姥姥"主動“找到巧姐并搭救巧姐(為巧姐贖身)”這種看法是不對的。

劉心武揭秘——巧姐命運之謎

巧姐憑什麼進入金陵十二钗正冊?不少讀者覺得她前八十回戲份兒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為什麼她跟她母親兩個人都被排進正冊裡。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輩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對賈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運展現更有立體化的效果。當然,從表面上看,正十二钗裡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輩,巧姐是賈母重

孫女,秦可卿是重孫媳婦,但是,前面我已經講了那麼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後面,有太多的疑點,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賈琏鳳姐的親女兒,這是沒有疑問的。

巧姐最後的命運,第五回的判詞和《留餘慶》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為當年她母親善待了劉姥姥,種下善緣,因此家族敗落後,劉姥姥一家救了她。

她最後的歸宿,應該是嫁給了劉姥姥的外孫闆兒,雖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還得紡績謀生,過去那富貴奢華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屬紅顔薄命,但跟慘死的姑媽、母親等相比,那算幸運多了。她和闆兒的姻緣,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曉的伏筆,大姐兒——巧姐是後來劉姥姥給她取的名字——原來抱着一個大柚子玩,忽然看見闆兒抱着一個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後來大人們就讓兩個孩子互換了柚子和佛手。

脂硯齋有幾條批語,說:“小兒常情,遂成千裡伏線。”又說:“柚子,即今香圓之屬也,應與緣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兒之戲,暗透前後通部脈絡。”所謂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餘慶》裡所說的那些意思:“勸人生,濟困扶窮,休似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減,上有蒼穹。”

巧姐這個角色,許多讀者都覺得把她寫得太小,那麼八十回後,故事的時間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賈家敗落時,往多了說也不過六七歲,她能經曆那些遭遇,比如被賣入娼門,以及被解救後嫁給闆兒等等嗎?而且闆兒在那時候也應該沒有多大,往多了說不過十多歲,曹雪芹這樣寫,是否屬于情節設計不合理?我覺得還是合理的。

第一回香被拐子拐走,也還隻是個四五歲的女孩,那個時代,那種社會,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許很快就能出手賣掉;女孩子呢,他會先養起來,養得稍大,再賣給人家當童養媳或丫頭。有的妓院,也會買尚年幼的女孩,先當小丫頭使喚,大了再逼着接客。巧姐年紀雖小,被騙被拐被賣的可能性卻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敗落的過程裡,而劉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來,盡管她和闆兒都不大,把她先作為童養媳收養,在那個時代和那種社會裡,是一點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巧姐命運之謎,在于究竟誰是“狠舅奸兄”,狠舅是鳳姐兄弟王仁,諧音就是“忘仁”,這應該沒有什麼疑問,奸兄呢?高鄂續書,把賈芸當做奸兄,這是天大的錯誤。第二十四回,寫到賈芸時,脂硯齋有多條批語,贊他“有志氣”“有果斷”“有知識”,說他“孝子可敬,此人後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當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為。

我在關于妙玉的最後一講裡提到的那個靖藏本,這一回前更有一條獨家批語,說“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前面已經引過脂硯齋關于小紅到獄神廟安慰寶玉的批語。

賈芸、小紅後來是一對夫妻,他們是大膽自由戀愛而結合的,鳳姐對他們兩個都有恩,八十回後,作者會寫到他們去安慰、救助鳳姐、寶玉。至于賈芸探庵,探的哪個庵?栊翠庵?饅頭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種仗義的行為,不會是奸詐的行徑。

那麼,奸兄會是誰呢?有人去猜賈薔,也無道理。賈薔和齡官的愛情,不說可歌可泣,說可圈可點吧,那也足能和賈芸、小紅的愛情媲美;賈薔跟鳳姐的關系一貫很好,替鳳姐教訓賈瑞,他是一員戰将,而且他後來經濟自立,榮國府解散戲班子以後,齡官沒有留下,應該是被他接去,兩人共同生活了。他不可能在八十回後,成為坑害巧姐的奸兄。那麼,奸兄究竟是誰?奸在哪裡?你别着急,我将在下一講裡,從從容容地告訴你。

巧姐的原型,就是賈琏、王熙鳳兩個原型的獨生女兒,這本來沒什麼好讨論的,但是,在多達六種的古本《石頭記》裡,第二十九回寫榮國府浩浩蕩蕩地去清虛觀打醮,卻有一句分明是“奶子抱着大姐兒帶着巧姐兒”,這不大可能是抄書人抄錯了,應該是曹雪芹某一時期原稿上的句子。

這麼說,賈琏王熙鳳實際上并不是隻有一個女兒,而是有兩個,大的那個,自己能走路的,是巧姐兒。但是巧姐這個名字,根據書裡的情節流動,是直到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才給她取的,按說去清虛觀打醮時,即使有那麼個大點的女兒,也應該還沒有巧姐這個稱呼。我的看法是,生活真實裡的賈琏王熙鳳原型夫婦就是有兩個女兒,因此,王熙鳳原型不生男孩的家庭危機才會深重,賈琏原型偷娶二房的決心,才會那麼堅定。

第二十九回寫得早,曹雪芹就按生活的真實寫出了他們有兩個女兒,後來,他調整文稿,覺得寫兩個女兒很麻煩,就合并為了一個,就是四十一回裡請求劉姥姥給取名字的那個巧姐兒。

我堅持認為,曹雪芹基本上把《紅樓夢》完成了,但是,卻沒能将全稿通盤修改好,不但還剩一些“零件”沒來得及裝上,更有許多“毛刺”沒有剔盡。這裡順便再舉出一些例子:

第七十一回大寫賈母八旬大慶,明寫正日子是八月初三,季節背景描寫跟前後情節流動吻合,但是,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話卻是這麼說的:“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幾個生日。人多了,便這等巧……大年初一也不白過,大姐姐占了去……過了燈節,就是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趕得巧。

三月初一是太太……”賈母生日究竟是什麼時候?我感覺,探春的話,倒說的是生活真實裡李氏的那個真實的生日,被曹雪芹很自然地寫了下來。但是,從生活到小說,他又故意把賈母生日安排在秋天,就在那個秋日的八旬慶典之時,爆發出甯、榮兩府和黑油大門裡邢夫人那家之間的連鎖沖突,又導緻賈母發狠查賭,滾雪球般地釀成抄檢大觀園,秋風蕭瑟,寒冬逼近……他寫得很精彩,但是,沒來得及把前面探春的話改得一緻起來。

第七十五回,賈母強打精神過中秋節,在凸碧山莊大家圍大圓桌坐下,賈母居中,左邊是賈赦、賈珍、賈琏、賈蓉,右邊是賈政、寶玉、賈環、賈蘭,結果還有半桌空着,賈母就歎息人少,後來就把圍屏後邊的迎、探、惜叫過來一桌坐。大家注意到沒有,在座的沒有賈琮,賈琮是賈赦的兒子,賈琏的弟弟,也就是賈母的一個長房孫子呀。

在第二十四回,他正式登場,邢夫人還責備他黑眉污嘴,後來他還出現過幾次,五十三回祭宗祠時,他和賈琏一起獻帛,這樣一個嫡親的孫兒,怎麼會在中秋團聚時缺席?賈母歎人少,多他一個不就略有安慰麼?難道僅僅因為其形象不雅,就連月餅也不允許來一起分吃?

這寫得很怪。也在這一回,賈赦誇賈環的詩寫得好,說出很蹊跷的話,他說:“以後就這麼做去,方是咱們的口氣,将來這世襲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襲呢!”書裡前面寫得很清楚,他本人襲着一等将軍,賈政因為是弟弟就都沒資格襲爵,他如果死了,應該是賈琏來襲,可能再降一等,賈琏死了,可以輪到賈琮,再怎麼也輪不到賈政的兒子來襲呀,何況,就是由賈政兒子襲,前頭還有個寶玉呢,賈赦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呢?

也在這一回,更前面一點,寫賈珍在甯國府搞射鹄子活動,賈赦、賈政聽說了,下面就有一句,請注意是怎麼寫的——兩處遂也命賈環、賈琮、寶玉、賈蘭等四人于飯後過來,跟着賈珍習射一回,方許回去。

你不覺得奇怪嗎?這四個人裡寶玉最大,卻排在第三位。再推敲“兩處遂也命”的含義,則賈環、賈琮是賈赦那邊命令過來的,寶玉和賈蘭是賈政命令過來的,甚為明白。賈環算是賈赦那邊的,怪嗎?但是,如果他真是賈赦那邊的,那麼,前面引的,賈赦那個說他有資格襲爵的話,卻又好懂了。賈琮射鹄子時候在,同一回文字裡,中秋大團圓又無蹤影,更讓人納悶。

前面講到過,這一回裡本應該有三首中秋詩,但一直沒有填上,脂硯齋在回前注明“缺中秋詩,俟雪芹”,估計這一回寫得比較早,跟第二十二回缺燈謎詩一樣,曹雪芹沒來得及補上,就去世了。跟這回連續的第七十六回,賈母對尤氏說:“可憐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

”賈母省去“去世”二字是很符合她說話方式的,但從寫賈敬吞丹死去的第六十三回看過來,情節在季節中的流動是連續的,賈敬死了并不到二年,類似這樣的前後矛盾的“毛刺”還可以挑出很多,我就不一一羅列了。這也說明,曹雪芹寫這部書,不是定稿一回再去寫下一回,他是跳着寫,跳着定稿的,而全部書稿還沒來得及将其前後矛盾的地方完全調整修訂妥帖。

雖然曹雪芹沒能完成修訂《紅樓夢》的工作,後來又迷失了八十回後的文稿,但是,這部書卻跟現在保存在法國巴黎盧浮宮的古希臘雕塑——米羅的維納斯一樣,具有驚人的殘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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