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进出口监督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中央确定海关工作方针是“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中国海关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外文名: 办公地址: 性质:国务院直属机构 行政级别:正部级 署长:倪岳峰

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组织机构上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海关总署;第二层次是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和2所海关学校;第三层次是各直属海关下辖的562个隶属海关机构。此外,在布鲁塞尔、莫斯科、华盛顿以及香港等地设有派驻机构。中国海关现有关员(含海关缉私警察)48000余人。共有国家批准的海、陆、空一类口岸253个,此外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原来批准的二类口岸近200个。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负责全国海关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关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实验室建设和技术保障规划、海关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垂直管理全国海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监察组。n中国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锻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令行禁止、担当奉献”的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全面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n中国海关加强监管严守国门安全。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加快建立风险信息集聚、统一分析研判和集中指挥处置的风险管理防控机制,监管范围从口岸通关环节向出入境全链条、宽领域拓展延伸,监管方式从分别作业向整体集约转变,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度,切实保障经济安全,坚决将洋垃圾、走私象牙等危害生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货物物品以及传染病、病虫害等拒于国门之外。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n中国海关致力于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整合海关作业内容,推进“查检合一”,拓展“多查合一”,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间。整合各类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加快“互联网+海关”建设,通关证件资料一地备案、全国通用,一次提交、共享复用。加快建设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梳理各国进出口产品准入标准、技术法规、海关监管政策措施等,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便捷查询咨询等服务,实现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n中国海关持续深化口岸改革。从国家安全和整体利益大局出发,优化口岸布局。

组织机构

海关总署是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总署机关内设15个部门,并管理6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社会团体和3个驻外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组监察局。

中国海关实行关衔制度。关衔设五等十三级。分别为一等: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二等:关务监督(一级、二级、三级);三等:关务督察(一级、二级、三级);四等:关务督办(一级、二级、三级);五等:关务员(一级、二级)。

机构职能

办公厅

1.协助署领导研究拟订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改革方案并组织推动,研究起草总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组织海关系统开展政策研究工作。

2.协助署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和维护总署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署内外联系。

3.协调划分海关业务分工和总署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

4.研究提出海关公文处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核以海关总署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

5.研究提出海关系统文档和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文电收发印制和立卷归档工作。管理海关系统印章,掌管总署印信。

6.研究提出中国性海关会议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署党组会、署务会、署办公会等署内综合性会议和中国海关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7.组织落实中央领导和署领导批示、各类综合性会议、收文等各项督促检查工作。

8.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各类署发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

9.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新闻发布工作。

10.研究提出对外开放口岸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大通关”工作,承办对外开放口岸审理工作。

11.研究提出中国海关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政务信息化工作。

12.研究提出中国海关值班、维护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总署机关值班工作。

13.组织答复中国人大代表建议、中国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总署机关信访工作。

14.联系指导中国海关出版社。

政策法规司

1.研究提出海关立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起草有关法律,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海关法规和综合性规章,审核署内各部门起草的专业性规章、海关方面的国际条约文本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发布海关法规、规章,负责海关法规、规章的执法解释工作。

3.归口管理海关系统的普法教育。

4.归口管理海关系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5.负责建立和维护管理海关业务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6.归口管理海关标准化工作,制定、管理和维护海关业务信息系统标准化规范和参数数据库。

7.管理海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审理总署管辖的行政复议、申诉案件,办理总署行政应诉事宜,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海关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

8.研究拟订各类进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政策、措施和海关实施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受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关税征管司

1.参与研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税则税率的调整;承担关税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和税法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研究提出关税、进口环节税等税费征收、减免、退补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

3.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4.研究提出海关对边境贸易、边民互市、对台小额贸易等特殊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

5.研究提出进出口货物海关估价的规章制度并组织监控实施,对境外价格调查工作实施业务管理;管理、维护商品价格资料库。

6.研究提出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并组织监控实施;管理海关商品归类和化验工作,确定疑难商品的税则归类;管理、维护进出口商品归类指导数据库。

7.研究提出国家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规则并组织监控实施。

8.参与反倾销调查,组织实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

9.组织、参与各项优惠贸易协定下原产地规则的国际谈判。

10.对海关商品价格信息机构、原产地管理机构、商品归类机构和化验机构实施业务管理。

监管司

1.研究提出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通关数据库

2.研究提出运输工具及其服务人员、进出境集装箱和进出境运输企业通关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提出报关单格式、填制规范、审单作业和出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研究提出海关监管场所及其经营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研究提出物流监控及货物查验科技装备、设施配置、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估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研究提出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快递物品、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各类特殊管理物品(含限制、管制、禁止进出境物品)和其它物品的监管、税收征管和减免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研究提出各类免税品经营企业及其经营的免税外汇商品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研究提出驻华外交机构及其人员和其他各类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免税品的监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承办武警部队参与海关监管和缉私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11.对海关总署北京印刷品音像制品监控办公室、海关总署深圳行邮审价办公室、海关总署秦皇岛监管技术研究中心的机构实施业务管理。

稽查司

1.研究提出对一般贸易货物的税后稽查、加工贸易货物的后续稽查、减免税货物的后续稽查等海关稽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研究提出海关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3.研究提出贸易调查、市场调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4.研究提出对报关单位、报关员管理及报关从业资格处罚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研究提出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和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研究提出海关稽查、风险管理装备的使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缉私局

1.研究提出海关打击走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国海关反走私形势分析工作。

2.研究制定走私犯罪侦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直接组织查办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

3.管理和指导中国海关缉私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研究提出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标准、措施和操作程序等具体适用法律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办理对缉私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诉案件(复议、诉讼、行政赔偿的除外);承办总署案件审理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4.受理总署缉私局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管理、指导和办理缉私部门治安处罚及其复议、应诉工作。

5.研究提出打击海上走私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研究提出缉私情报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研究提出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针、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对各地、各部门及海关系统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推动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

8.研究提出海关缉私警察队伍管理、装备管理、警务督察、纪检监察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9.组织开展海关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的国际(地区)间合作。

督察内审司

1.研究制定海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常规督察审计办法、专项督察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海关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海关管理审计工作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建、采购以及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总署各内设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督察审计意见建议书制度,加大对总署各部门决策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对中国海关开展执法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4.对海关缉私警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对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依据授权组织开展检查。

5.研究制定海关关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6.联系协调审计署有关外审事宜。

关徽

关徽由商神手杖与金色钥匙交叉组成。商神手杖代表国际贸易,钥匙象征海关为祖国把关。关徽寓意着中国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监督管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关衔制度

关衔制度是中国继军衔、警衔后实行的第三种衔级制度。关衔是区分海关关员等级、表明海关关员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海关关员的荣誉。2003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江泽民主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五号颁布实施;7月8日国务院第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温家宝总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三百八十四号颁布实施;8月4日海关总署正式下发《首次评定授予关衔办法》。9月12日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关衔仪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同志为海关总监、副总监和一、二级关务监督代表共277人颁发授衔命令证书。

关衔的授予以海关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德才表现、任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按照规定的期限晋级;一级关务督察以上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根据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

中国海关首次授予关衔总人数为32236人。2003年10月1日中国海关工作人员正式佩戴衔级标志上岗工作。

七一精神

7月13日,海关总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署党委书记、署长倪岳峰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总署党委委员胡伟、王令浚、邹志武、陶治国、张际文、孙玉宁、张广志、黄冠胜作学习交流。

大家在集中研讨和学习交流中一致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矢志不渝践行初心使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海关落地生根,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n倪岳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闪耀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真理光芒,彰显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历史使命和强烈历史担当,是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高举旗帜、自信昂扬的政治宣言书,是矢志复兴、接续奋斗的时代动员令。n倪岳峰要求,全国海关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鲜明特征和时代价值,持续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深化政治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深入研讨交流,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丰富内涵,深入理解其中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担当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新征程、新时代作出海关人新的贡献。n倪岳峰强调,全国海关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奋力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新局面。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五关”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口岸疫情防控,下大力气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高素质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当好“三个表率”,走好“第一方阵”,彰显新时代海关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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