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底流動資金

铺底流动资金

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一般按项目建成后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30%计算。[1]例如,为保证新建地方铁路项目投产初期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可靠来源,根据原国家计委的规定,计列本项费用。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支付职工工资和其他有关费用。其是项目总投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计算公式为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X30%。
    中文名:铺底流动资金 外文名:initial(start-up)working capital 适用领域: 所属学科: 比例:全部流动资金的30% 用途: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等 目的: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 其他来源:申请贷款

基本定义

铺底流动资金是:短期日常营运现金,人工、购货、水、电、电话、膳食等开支。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在内的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根据国有商业银行的规定,新上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主必须拥有30%的自有流动资金,其余部分资金可申请贷款。另外,流动资金根据生产负荷投入,长期占用,全年计息

本项费用按下列指标计列:

新建Ⅰ级地方铁路6万元/正线公里;

新建Ⅱ级地方铁路4.5万元/正线公里。

既有线改扩建、增建二线以及电气化改造工程不计列铺底流动资金。

编制方法

铺底流动资金是保证项目投产后,能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周转资金数额,是项目总投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计算公式为

铺底流动资金=流动资金X30%

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项目投产后,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福利和其他经费等所需要的周转资金,流动资金的估算方法有扩大指标估算法和分项详细估算法两种。

(1)扩大指标估算法 此方法是参照同类企业的流动资金占营业收入、经营成本的比例或者是单位产量占用营运资金的数额估算流动资金,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流动资金额=各种费用基数X相应的流动资金所占比例(或占营运资金的数额)

式中,各种费用基数是指年营业收入,年经营成本或年产量等。

(2)分项详细估算法 为了简化计算,估算时仅对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四项内容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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