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

按揭

法律关系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中文名:按揭 外文名:Mortgage 别名: 起源:西方国家 广义: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 狭义: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基本介绍

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于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是一种新兴起的词汇。有的词语因事物的消失而“消失”了,如:“诸侯”“太监”“红卫兵”“粮票”等,只存在于过去的着作或使用于谈到过去相关情况的时候。

有的词语随旧事物的复活而“复活”了,如“老板”“典当”“贩毒”“股市”等。许多词语随新事物的产生而产生了,如“电视”“上网”“博士后”“扫黄打非”等。吸收了新的外来语,如“托福”“按揭”“放送”“卡拉OK”等。

吸收了新的方言词语,如“大款”“大腕”“埋单”“打的”等。语言是社会现象,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上已经认可的、通用的词语,我们在应用文中也可以用。社会生活的变革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语言的发展变化,我们使用发展变化了的语言才能更好地反映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科学技术。(以上内容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1999年第11期《应用文语言二题》)对于中国大陆目前的工薪按揭购房者(即房奴)而言,应解释为:按住你,再一层一层地揭你的皮。

关于按揭一词起源的另一种说法来自气象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常见字词辨误》一书(作者张海峰)。在其书中第四页的文章《“按揭”何意?》中,作者认为“揭”字在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中均有“抵押贷款”的意思,这在一些文学作品可以看到。当代著名作家姚雪垠的长篇小说《长夜》中就有这样的描写:“前几天人家债主逼得紧,我跑到姐家去,央着姐夫求爷告奶地又揭了十几块,拿回来把利钱还上。”姚雪垠在文中自注:“借高利贷叫做揭债、揭借,简称‘揭’。”姚雪垠是河南人,书中写的有时河南的事,看来这个词在中原一带已经流行很久了。

至今,河南农村的老人中,仍对“借”和“揭”这两个字意义上的区别分得很清楚:“借”是“暂时使用别人的物品或金钱”,而“揭”则是用不动产做抵押的有息定期贷款。

起源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最初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意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中的一种法律关系,后于20世纪90年代从香港引入内地房地产市场,先由深圳建设银行在当地试行,之后逐渐在内地流行起来,因为在房地产领域频频出现并正式运用于文本,其含义逐渐演化成了“抵押贷款”,目前在国内已经被正式称为“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是一种新兴起的词汇。有的词语因事物的消失而“消失”了,如:“诸侯”“太监”“红卫兵”“粮票”等,只存在于过去的着作或使用于谈到过去相关情况的时候。

有的词语随旧事物的复活而“复活”了,如“老板”“典当”“贩毒”“股市”等。许多词语随新事物的产生而产生了,如“电视”“上网”“博士后”“扫黄打非”等。吸收了新的外来语,如“托福”“按揭”“放送”“卡拉OK”等。吸收了新的方言词语,如“大款”“大腕”“买单”“打的”等。语言是社会现象,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上已经认可的、通用的词语,我们在应用文中也可以用。社会生活的变革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语言的发展变化,我们使用发展变化了的语言才能更好地反映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科学技术。(以上内容节选自《应用写作》杂志1999年第11期《应用文语言二题》)

定义

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对于中国大陆目前的工薪按揭购房者(即房奴)而言,应解释为:按住你,再一层一层地揭你的皮。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划分

香港回归祖国前,香港对按揭的规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质押是动产的抵押)和抵押;

狭义的按揭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还清贷款后,再将房地产转回到借款人(抵押人)名下。

住房按揭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购房按揭贷款可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按揭。

狭义的购房按揭可以从两个方面分类,一种是仅仅指一系列合同中的按揭贷款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另一种是指购房者通过按揭购房比不通过按揭购房多出来的合同内容。按照这种概念,前面提到的合同中,除去购房人同开发商签定的购房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都是属于狭义的购房按揭。

狭义的购房按揭包括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的手续、房屋价格估价、抵押手续、按揭担保、住房保险手续、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方式、违约处理条款等具体内容,在不规范的购房按揭机制下,还有购房人的贷款信用担保。狭义的购房按揭的核心内容是房屋抵押手续、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贷款偿还条件。狭义购房按揭直接影响交易双方或者三方(包括房地产公司)、多方(包括保险公司、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直接利益。一个良好的购房按揭机制,应当使狭义的购房按揭实施起来效率最高,包括手续多少、时间长短、风险大小、公平性等方面的内容。

广义的购房按揭不仅须包括狭义的购房按揭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实现狭义的购房按揭的直接环境机制、房地产交易价格机制,具体地讲,包括房地产价格机制、房地产交易价格机制(主要指交易税费和交易手续)、房地产估价机制、政府对狭义购房按贷款的支持政策(如政府贴息)、狭义购房按揭、银行购房按揭流动资金的保险机制、违约处理机制(包括违约处理条款)、二手房地产交易市场(也称房地产三级交易市场)、法律机制、居住福利保险机制。广义的购房机制的核心思想是为狭义的购房按揭创造实现条件。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对购房广义按揭机制的实际理解程度,推行自己的广义购房按揭模式。这些模式的差别,将直接影响这些国家的居住发展水平,还会对相关的一些国家财政、法律、经济、社会、文化机制产生重大影响。

狭义的购房按揭与广义的购房按揭的关系是:狭义的购房按揭是广义的购房按揭的必要条件,广义的购房按揭是狭义的购房按揭得以实现的环境机制。没有狭义的购房按揭运行机制的存在,就不能称为是广义的购房按揭机制。没有广义的购房按揭机制保障,狭义的购房按揭是不可能实现的。广义购房按揭机制的差异,直接影响狭义购房按揭机制的内容和运作效果,影响狭义购房按揭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

抵押与按揭的区别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转移占有为条件。

由于房屋价值量大,即使在人均收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购房者一次筹足购房的款项是有一定困难的。如果所有的购房者都要等到购房款齐备后再买房,少则要十多年,多则要数十年,而且在这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还要交付因租用房屋而承担的费用。

近几年来,由于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得以提前获得住房。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银行向购房者发放贷款,使购房者提前买房,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回笼资金进行周转,以获得更多的利润。

对银行来说,如果直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开发公司用贷款来建造的房屋并不能很快地全部销售出去,这势必影响开发公司的还贷能力。如果直接向购房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将所得的贷款全部用于购房,由于给予购房者的贷款额要低于房价,购房者自己还要投入一笔资金用以购买房屋,又由于购房者在获取贷款时以购得的房屋作抵押,所以还贷的可靠性得到充分的保证。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最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在流动性过剩,国家有意收缩流动性的时期,银行可能会将首付的比例提高,比如2007年9月下旬,中国建设银行等一些商业性银行,为了解决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将按揭的首付比例提高到了4成。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

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就得看是提前几天。因为银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因此,对于是1年期的贷款,你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了360天,你就能节约利息支出;但若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你就会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

比如,2006年,江小姐用房产抵押向银行借了一笔50万元的1年期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为7.254%(在一年期基本利率5.58%的基础上上浮了30%),贷款于2007年3月29日到期。为了节约利息支出,她于今年3月28日提前归还了50万元的贷款。还款后,江小姐回家仔细一算,发现有问题,似乎银行多收了利息。就算到期还款,利息也才36270元,可提前一天还款少占用银行资金一天,却还要多支付利息?后来江小姐电话讯问银行,才知道自己提前还贷,还吃了亏。

原来银行有规定:1年期的贷款,实行“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的还贷做法:贷款到期还款,利息按“贷款本金×年利率”计算;贷款提前还款,按“贷款本金×贷款日利率×贷款实际天数”计算利息。银行对于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年利率÷360天。根据银行的规定,江小姐若于3月29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则银行就按到期还款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贷款本金500000元×年利率7.254%×1年=36270元。

而江小姐3月28日还款,银行则按实际贷款天数364天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贷款本金500000元×(年利率7.254%÷360)×实际贷款天数364×1年=36673元。其中,日利率=年利率7.254%÷360如此一计算,江小姐提前还款显然还要多支付利息312元(36673元-36270元),真是吃大亏了。江小姐的吃亏经历,给我们一个教训:对于是1年期的贷款,提前还贷并不一定就节约利息支出。提前还贷能不能节约利息支出,就得看是提前几天。

因为银行的年利率是360天计算的,而一年却有365天,这之间差了5天的时间;借款的实际天数360天,就是提前还贷与到期还贷利息支出相同的平衡点。因此,你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少于360天,你就能节约利息支出;相反的,若提前还贷,使贷款的实际天数大于360天,你就会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因此,看似很简单的贷款归还之事,其实隐藏着很大的学问,小视不得,也想当然不得。弄清还贷的“真谛”,会让你节约一大笔开支,使你的银行借款成本最低化。

这个只是对于1年期限的计算,对于高于1年期限的贷款,一般常规的房屋按揭是10年,20年,提前还贷无疑是能够节约利息的,而且还的越多,能够省的利息也越高。这个道理应该谁都能够明白。但是要注意的一点的是,现在的银行对于提前还贷,是有限制的,而且还要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的多少以及计算方式,是2个重要的方面,每个银行的规定不同,可以在百度知道里面搜索一下,当然,当面去银行询问是最好的。

按揭的风险

按揭作为一种抵押贷款,对银行来说,本身就存在着风险。以2007年一季度时美国次级按揭的蝴蝶效应引发的全球金融风险来说,由于按揭这种融资方式,部分决定于房市的市场状况,当市场利率上升,房市低迷时,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就有可能受到影响,银行也就相应面临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当风险积聚到一定的程度时,就有可能有朝一日,暴发出巨大的金融风险。9月份部分商业银行提高按揭首付比例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防范这一风险的表现。

流程

签件-评估-查册-送审-同贷-递件-交税-过户-出具新证-归档-抵押-他证-放款

注意事项

七要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一般来说,要从自己的年龄、学历、所从事的职业的行业前景、单位性质等因素分析自己的预期收入趋势,同时兼顾未来大额支出因素后,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工行上海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取消公证环节、取消部分职业收入稳定、偿债能力强的客户群体的借款人收入证明,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房地产权利人等。

三、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若采用等额还款方式,在整个还款期的每个月份,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在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还款总额的大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本金逐渐摊还,贷款余额逐渐减少,由此应还利息不断降低,还款额中利息的比重将不断减少,本金比重将不断增加。

而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其本金在整个还款期内平均分摊,利息则按贷款本金余额逐日计算,并与本金一起偿还。对于借款人来说,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但偿还本金的速度是保持不变的。对于每个借款人来说,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两种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因为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你的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你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此外,特别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当您搬入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不然,借款人一旦接不到贷款银行的有关通知,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六、确定产权人时要考虑到退税。根据有关规定,对于1998年6月1日以后购买商品房的个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抵扣。由于抵扣的对象只限于房产证上列举姓名的房屋产权拥有者,所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要慎重确定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购房人),不要因为买房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的退税问题,而到贷款手续办完、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再提出增加房地产权利人(购房人),这时,操作的难度就大了。

七、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一旦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就应该在签约的一个月内,将首期还款足额存入您指定的还款账户中,供银行扣款,因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您就进入了还款期,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七不要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四、取得房产证后不要忘记退税。当您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待您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五、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六、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七、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借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前景发展

通过以上对按揭和抵押、质押、让与担保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按揭于抵押、质押、让与担保的全新的物权形式。为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按揭的法律属性,我们不妨对抵押、质押、按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作一番探究。一般说来,抵押、质押和让与担保大多只涉及一个主法律关系。抵押、质押是随着这一法律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存在而存在、终止而终止。而按揭的法律关系要比它们复杂得多,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只是一个,一般有四到六个。因此按揭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抵押、质押和让与担保,它有其自身的特性,所以很难说按揭的法律属性就是其中之一。既然按揭有其自身的特性,又与抵押、质押、让与担保在很多方面不相同,那就不必勉强地将其归属于其中。按揭就是按揭,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担保物权形式,,其法律属性也就是按揭,它应当在中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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