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白鸭

宰白鸭

古代大户人家花钱顶凶之事
所谓“宰白鸭”,就是有钱、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里遇有人命官司时,以重金收买贫寒子弟或无业游民来顶替真正的凶手去认罪伏法。因为这些顶凶者为了钱财而主动去送死的行为就好像是因贪利而被人任意玩弄、宰杀的白鸭,故被俗称为“宰白鸭”。“宰白鸭”的陋俗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区。到了道光年间,广西、江西,湖南、浙江等省的刑案中也相继出现了“宰白鸭”的事件。史载,当时仅福建漳州、泉州两府,每年因“宰白鸭”而枉死的人命案“不下百数十起。”
    中文名:宰白鸭 外文名: 定义: 出现时间:清代 含义:凶手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 记载:《清实录》

简介

清朝出现的"宰白鸭"就是一种顶罪行为,而且所顶之罪是死罪!

清朝时福建的漳州与泉州一带,富家子弟杀了人,就拿出很多钱财给穷苦人家,让他们的子弟冒充凶犯,代替富家子弟抵命。因为双方先已谈妥,所以即使碰上一些廉明的官吏,往往也难辨真伪,酿成了一桩桩冤案。这种花钱顶凶之事,当地称之为"宰白鸭"。

清朝时福建的漳州与泉州一带,顶凶之案极多。富家子弟杀了人,就拿出很多钱财给穷苦人家,让他们的子弟冒充凶犯,代替富家子弟抵命。因为双方先已谈妥,所以即使碰上一些廉明的官吏,往往也难辨真伪,酿成了一桩桩冤案。这种花钱顶凶之事,当地称之为“宰白鸭”。

案例

清朝道光年间,浙江海宁人陈鳌在福建泉州府审谳局任职。一天,审讯一桩由晋江县呈报上来的斗殴凶杀案。正凶名叫齐小航,刚满16岁。验尸时,发现死者宋和斌受伤十余处,伤口则有刀劈、斧斫、棍击等多种,显然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再看那齐小航,年稚而体弱,也不像个能杀人的。可是,当陈鳌提他复审时,他却供认不讳,叙述起行凶经过时又滔滔不绝,与呈报文书上记载的丝毫不差。陈鳌有点疑惑,叫他再将经过复述一遍。

齐小航遵令复述,与先前几乎一字不变,犹如学生在背诵一篇熟透了的课文。陈鳌更加怀疑,就变换审讯角度,问了几个意想不到的细节。齐小航顿时傻了眼,答起来结结巴巴漏洞百出,可是仍然死死咬定:自己确实行凶杀害了宋和斌。

陈鳌婉言规劝,再三开导,齐小航才痛哭流涕,连呼:“冤枉!”原来,他就是所谓的挨宰“白鸭”,真凶则是当地富家子弟周某、刘某等,他们杀害了宋和斌,转身给了齐小航的父母一大笔钱,那一对贪财男女便答应让齐小航顶凶服罪,一应“行凶”经过果然都是事先反复背熟了的。陈鳌虽然估计晋江县衙上下也都得了钱财,但还是将此案驳回原县署重新审议。

过不几天,晋江县又将此案呈上,仍照原先之议,并未改判。陈鳌再提被告复审时,齐小航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再翻供了。陈鳌虽明知是桩冤案,却无法为之平反,苦思冥想,难以决断。同僚们都嘲笑陈鳌太迂腐了,既然被告已供认不讳,主审官何必自寻烦恼?于是他们便撇开陈鳌,在县里送来的文书上批了“供证确凿,案状属实”八个字,就这样结了案。

最后,主管一省司法、刑狱的臬司大人亲自过堂审讯。齐小航仍然是自甘伏罪,矢口不移。臬司起初也有点疑惑,问道:“你小小年纪,怎么能下得了如此毒手?”齐小航答道:“宋和斌欺人太甚,我早已对他恨之入骨,因此下起手来毫不留情。”臬司于是确信不疑,案子也终于定了下来。按照惯例,“凶犯”齐小航将被押回原籍晋江县依法处决。

在押解时,陈鳌又在泉州府署前遇到了披枷戴镣的齐小航,就上前问道:“你明明是被冤枉的,为什么死死地认定了杀人而不松口呢?”齐小航这时泪如雨下,说:“恩公极力为我平反,以求解脱我的罗网,我铭心刻骨,感激万分。可是被发解回去后,县令又施以种种酷刑,那时只求早死而不可得,只得再次诬服,认回原供。

回到监狱里,父母又来指着鼻子骂道:"孽子!卖你的钱已经用尽了,你却突然翻供,我们没有钱还人家,一门老小哪得安宁?你这不是害了父母吗?实话告诉你,即使官府让你出了狱,我们也要用家法来处死你这个孽种!"我思前想后,进也是死,退也是死,倒不如顺从父母认罪而死吧。父母卖我,也是因为太穷,欠了债无力偿还啊!”说到这儿,已不能自持。陈鳌听了,也为之伤心泪下。

后来,陈鳌细细一查访,发现福建一省每年处决的凶犯不下百数十起,有不少就是属于“宰白鸭”的。陈鳌自叹无法改变这一丑恶的社会现象,只能黯然辞去审谳局的职务。

影响

因为“宰白鸭”事件使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所以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清朝政府的坚决反对。据《清实录》记载,道光皇帝在批点刑部呈送的有关“宰白鸭”案件的奏折时,曾怒发冲冠,拍案而起,严厉痛斥这种不法行为,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坚决杜绝这种非法行为的蔓延滋长。

但是,由于这类冤案有的是因为有钱有权的人收买穷人顶罪替死,昏庸的官吏并不知道实情,见顶罪之人承认自己是杀人真凶,也不去细究,糊涂定案造成的。而更多的则是判案的官吏收了有钱有权人的黑钱后,和有钱有权的人沆瀣一气,相互勾结而故意错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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