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宫

少年宫

某些国家少年儿童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的场所
少年宫是指某些国家少年儿童在校外进行集体活动的场所。本意上说少年宫是看节目、做游戏、做手工、学科学的地方。通俗之意就是一个孩子们玩的地方,就是孩子们的家。在党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号召下,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 重视,有了长足的发展。是青少年发展特长,展示才华,丰富生活的专属机构。[1]
    中文名:少年宫 外文名:Children's Palace 别名:

定义

少年宫是我国在学校以外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教育和开展集体文化活动的机构。少年宫一词源于俄语дοΜ пиοнерοв。少年宫是政府为纳税人提供青少年公共服务重要形式和场所,并必将逐渐发展成为政府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服务青少年的平台。属于少年宫

一类的组织还有少年活动站、少年之家、少年科技馆(站)、儿童乐园、妇女幼儿活动中心、青少年中心等。它们有的只是名称上的差异,有的表示规模大小或活动重点的不同。

概况

苏联许多城市都建有少年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平壤少年宫占地10万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在日本有国立青少年之家和专门为双职工子女办的儿童馆等。美国许多博物馆、游乐园中都有少年儿童活动的设施,如纽约的特伦屯芝麻街儿童乐园、华盛顿的首都儿童博物馆、旧金山的探索馆和洛杉矶的迪斯尼乐园等。

中国的少年宫有的是利用原有的建筑改造的,例如1949年成立的大连市少年宫(原名大连儿童文化馆),1983年成立的北京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80年代,各省、市、自治区新建、扩建了一批少年宫,如无锡、福州、青岛、长沙、合肥、大庆等地的少年宫和兰州少年儿童科技中心等。据1983年统计,中国省和省辖市一级的少年宫106所,地辖市和县一级的少年宫102所,少年儿童活动站7000余所。

组成

少年宫主要有以下各部分:

①科技活动部分。各种爱好者小组的活动室、实验室,一般有电子计算机、无线电、报务、航模、生物、化学、数学、地质、天象馆、天文台、气象站以及制作车间等。

②文艺活动部分。通常有外语、文艺、朗诵、演讲、绘画、书法、雕塑、摄影、器乐、声乐、舞蹈、游艺、木偶、电视、电子游戏等厅室。

③体育活动部分。一般有乒乓球、棋艺等小球类活动室,以及体操、武术、技巧等练功房和室外活动场地。

④公共活动部分。一般有图书馆、图片画廊、电影厅、小剧场,以及室外活动休息场地、苗圃、温室等。

⑤其他用房部分。有办公室以及其他辅助用房和职工生活用房。

少年宫建筑除基本内容外,可根据地区状况、历史条件、经济情况有所侧重。近海地区可建造突出海洋知识教育的少年宫,傍山和林区可建造突出矿藏、林业知识教育的少年宫。

要点

主要有下述各点:

①平面和外观力求活泼开敞,体形新颖,色调明朗,显示出朝气蓬勃的气象,以符合少年儿童求知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特点。

②各种活动室须适应不同的使用特点,如实验室须有准备室,模型室应设材料储存室和加工间,舞蹈室有注意高度、地面材料选择和专业要求的设施,舞蹈室和体操室应设更衣室等,美术室须有适宜的采光,音乐室应注意音响效果,各种设施应注意少年儿童的人体尺度和安全。

③为适应大量少年儿童参加各种活动,平面布置应注意避免各类活动室相互间的干扰,使人流畅通,便于安全疏散,并留有活动发展余地。

④要有宽敞的室外活动场地,如游戏场、体育场、试验场、绿化苗圃、小动物饲养地等。

意见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国的不少少年宫,青少年宫,少年活动站等之类的机构都变成了创办“培训班”的地方:吹拉弹唱,竟一应俱全;武术、摔跤、跆拳道,应有尽有。孩子们到了这里(将来成才的就不说了,因为毕竟是少数)

,在被剥夺了玩的权利的同时,承担着繁重的课业负担之外,还要在这里肩负起“提高素质”的重担,没了应有的欢乐童年。

现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少年宫培训教育内容

主要包括德、智、体、美、情、财六个方面。

(1)德育

培养孩子的品德,是教育的首要问题,也是早期教育的首要问题。孩子在3岁以前,以培养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为主,以说理为辅。3到7岁之间,是少儿品德教育的重要阶段,一个人的思想品德、道德习惯及性格特征等,基本上都是在这时奠定的。

(2)智育

智育是早期教育的核心,对少儿进行智育培养,除了传授知识外,还包括智力的开发。当孩子会坐以后,要让孩子适当地坐着玩,这样有利于孩子手眼协调地活动,让孩子辨认各种颜色和事物,经常用优美的乐曲和歌声锻炼孩子的听力。1到3岁的少儿,要注意孩子的模仿能力和求知欲望,对孩子的优点和成绩要给予表扬,提供多种玩具,以提高孩子的想象力。孩子到4至7岁时,要经常同孩子一同散步,边走、边讲,要经常讲故事。而且要开始让孩子认字、数数和学习绘画、唱歌、跳舞等。

(3)体育

孩子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促进孩子的生长和发育,体育锻炼要丰富多彩,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喜好选择适当的项目。少儿体育不仅包括跑步、有用等体力运动,也包括少儿围棋、象棋等脑力运动。

(4)美育

美育能陶冶孩子愉快、舒畅、奋进、高尚的情操,激发积极向上的感情。要发展孩子的审美能力,教育孩子从小就能分清真、善、美和假、丑、恶,还要发扬孩子创造美的能力。

(5)情商

情商(EmotionalQuotient),简称EQ,又称情绪智力,主要是指人在情绪、情感、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情商是近几年来心理学家们提出的与智力和智商相对应的概念。据《情商》的作者萨洛维及其合作伙伴约翰·梅耶已对情绪智力给出了详细的定义,情绪智力扩展为5个主要领域:了解自身情绪、管理情绪、自我激励、识别他人情绪、处理人际关系。中国现在较系统全面的少儿情商教育课程主要有“快乐心心”情商早教包。

(6)财商

财商:本意是“金融智商”,英文缩写为FQ(FinancialQuotient),指个人、集体认识、创造和管理财富的能力,包括观念、知识、行为三个方面。财商包括两方面的能力:一是正确认识财富及财富倍增规律的能力(即价值观);二是驾驭财富、正确应用财富及财富倍增规律的能力。财商是与智商、情商并列的现代社会能力三大不可缺的素质。

儿童财商是目前中国家长较受关注的教育,在欧美少儿理财教育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台湾已将商业理财纳入高考科目。2013年中国已将投资理财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商业理财学科也将纳入中国的高考科目。目前中国较系统全面的财商课程(少儿理财教育课程)主要有少儿财学院少儿理财能力等级考试(ICF-LICF)课程。

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

一、认真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

(一)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近期要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 进行整改。凡挤占、出租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腾退;凡挪用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要立即予以改正。各级财政部门要对需进行维修和更 新设施的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优先给予经费支持,重点保障。

(二)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命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等场馆、设施,要低费或积极创造 条件免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全国各级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革命烈士陵园等单位,要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 央宣传部、国家教委、民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革命文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8〕2号)精神,对中小学校师 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实行免费,对普通高等学校师生有组织的参观活动可实行免费或半价优惠。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政 策、措施,对上述活动予以保障。

(三)其他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影剧院、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公共文化设施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 的文化体育设施及校外教育设施,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增加向青少年学生开放的时间,节假日免费或低费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 资金、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的各种活动场所、设施和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安排好青少年学生的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生 活,节假日也要向学生开放。要配合社区教育活动,与所在社区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立密切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二、切实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法多建设健康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设施。"十五"期间,国家将对缺乏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地区,特别是中 西部贫困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面向青少年学生的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作为 公益性设施,所需建设投资。

以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投资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十五"期间青少年宫和活动中 心的建设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条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一批青少年宫和活动中心,特别是科技、体育、文化等活动场所,大力改善青 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条件。在城市建设、旧城改建、居住区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并注重内部设施和软 件建设,力争到"十五"末期,全国90%以上的县(市)至少有一所青少年宫或活动中心等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

(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资金投入。中小城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要尽可能增加投入, 用于建设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各级财政部门支持青少年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和维修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经费开支,可以在地方财政对教育经费增加的一个百分点中 安排。如果本地区尚未对教育经费采取增加一个百分点的政策,也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

除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外,还可以从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公益金中拿出一部分,专门用于补助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请财政部会同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制定经费筹集意见。

(七)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捐助各种活动设施及经费。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校 外活动场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优惠政策,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免征配套费等,以引导社会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 性的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

三、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新闻宣传、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各地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 设和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创作生产和发行播映更多 的弘扬主旋律、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产品。充分发挥优秀影视作品在青少年学生教育中的作用。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做好儿童影视片的制作和发行放映工 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格审查制度,严禁播放和出售渲染凶杀、暴力和不健康内容的文化作品。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国家设立的图书 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免费服务。

(九)公安、政法、文化、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 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要切实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管理。加大治理力度,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社会文化场 所。校园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艺厅。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所有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 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在2000年6月30日以前,所有歌舞娱乐场所和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在其入口的显着位置悬挂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进入 的标志牌。对设置带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和非法定节假日允许未成年人入内的电子游戏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加强日常管理 和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工作。

(十)税务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发展。对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单位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 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省级人民政府对游戏厅的营业税,一律按20% 的税率征收。对账证不全、核定征税的游戏厅,相应提高税收定额。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一)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部门要把做好引导和安排青少年学生课余生活及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教育部门要将所辖的校外 教育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及管理作为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科技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推动有条件的科 研机构面向青少年学生设立开放日。要在社区和旅游景点开辟青少年科普教育阵地。有条件的国家和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要定期向青少年学生开放。体育部门要采取 措施,督促所有向群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对大中小学生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十二)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科协等群众团体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要扩大服务范围, 面向青少年学生开放。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接纳青少 年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决不允许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四、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三)为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 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地方也可参照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由教育部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共 同参与,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

(十四)地方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要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 态度,把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 和群众团体,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十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加 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以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规划及具体措施,将建设规划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2000年10月底前报教育部, 由教育部汇总后报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在2000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 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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