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吴剑英说,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将统一中小学教师系列,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吴剑英介绍,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一起开展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目前,两部正在总结试点的经验,下一步将研究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的方案。
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改革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统一中小学教师系列,过去中学和小学是两个不同的系列,这次要统一在一起成为一个系列,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把师德作为评聘教师职称的首要条件,同时突出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和实践经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创新评价机制,靠同行专家,主要是一线教师来评价中小学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四是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促进中小学教师的合理使用和跨校流动。
改革目的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