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

初級經濟師

中國經濟師職稱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号),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标準。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别: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并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别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中文名:初級經濟師 外文名: 定義: 證書:需要通過考試獲得 類别:職稱 條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簡介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經濟師分為:初級經濟師和中級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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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隻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自1993年起實行考試制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号)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别,在全國範圍内實行統一考試。

考試課程

兩門課程:《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其中《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管理、商業營銷、稅務、物資、财政、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産、旅行社、價格管理、飯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築經濟等18個專業。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題型和考試安排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曆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曆,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号)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曆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5-6月份(具體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2012年報名時間有所延遲,各地區集中在6-8月份進行,具體各地區報名時間請參考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發布的信息。

報名方法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試卷題型題量

經濟基礎知識(初、初級)試卷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各級别題型的題量分布均為:單選70題,多選35題,試卷總量為105題。專業知識與實務(初、初級)試卷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各級别題型的題量分布均為:單選60題,多選20題,案例分析20題,試卷總題量為100題,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多項選擇題(共2O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土符合題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合格标準

滿分140分,合格分數線為84分。

成績管理

2013年經濟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經濟基礎、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财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産、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部分又分為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注冊管理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内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高級經濟師一般實行申報評審的辦法。

就業方向

經濟師的就業方向一般為各類企業的進出口、報關、貨運代理業務及商務管理等工作,适宜從事證券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銀行、各類企業證券部及理财、會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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