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貸款基準利率

存貸款基準利率

金融學術語
基準利率是金融市場上具有普遍參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資産價格均可根據這一基準利率水平來确定。基準利率具有市場性、基礎性、傳遞性特征。基準利率是利率的核心,它在整個金融市場和利率體系中處于關鍵地位,起決定作用,它的變化決定了其他各種利率的變化。
    中文名:存貸款基準利率 外文名: 定義: 基本特征:市場化,基礎性,傳遞性 意義:金融市場上有普遍參照作用的利率 作用:中行實現貨币政策目标重要手段

特征

基準利率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市場化。這是顯而易見的,基準利率必須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且不僅反映實際市場供求狀況,還要反映市場對未來的預期;

2、基礎性。基準利率在利率體系、金融産品價格體系中處于基礎性地位,它與其他金融市場的利率或金融資産的價格具有較強的關聯性;

3、傳遞性。基準利率所反映的市場信号,或者中央銀行通過基準利率所發出的調控信号,能有效地傳遞到其他金融市場和金融産品價格上。

作用

在現代金融體系中,銀行可以說是整個金融體系的核心和基石,銀行利率的變化會影響到個人的消費理财決定,也會影響到企業的投資發展狀況。

基準利率是中央銀行實現貨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準利率的依據隻能是貨币政策目标。當政策目标重點發生變化時,利率作為政策工具也應随之變化。不同的利率水平體現不同的政策要求,當政策重點放在穩定貨币時,中央銀行貸款利率就應該适時調高,以抑制過熱的需求;相反,則應該适時調低。

比如,1987年針對溫度回升的經濟空氣,中國國務院提出“壓縮經濟空氣”,廣泛開展增産節約、增收節支運動。中央銀行明确提出“緊中有活”的貨币政策,提高了中央銀行貸款利率,從第四季度起,将年度性貸款和短期貸款的利率由3.4‰和5.4‰提高到6‰。1988年第四季度,面對經濟過熱和明顯的通貨膨脹,黨中央和國務院提出了“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的方針,一系列旨在緊縮銀根的政策措施相繼出台,其中包括繼續提高中央銀行貸款利率,年度性貸款利率和短期貸款利率,由6‰分别提高為6.9‰和6.3‰,以控制信貸資金的過度需求。

又如,1995年面對居高不下的通貨膨脹,中央銀行實行緊縮的貨币政策,于元月一日将中央銀行貸款利率在原基礎上提高0.5個百分點。

國債利率

從一般國際經驗看,隻有結構合理、信譽高、流動性強的金融産品的利率,才能作為基準利率。在中國已經市場化的幾種利率中,國債利率(具體地講是國債二級市場的收益率)最适合充當基準利率。

第一,國債的信譽最高。國債是中央政府以其征稅權為擔保而發行的債務,隻要不發生政治危機,國債幾乎是沒有風險的。所以,國債在所有金融産品中信譽最高、風險最低,被譽為“金邊債券”。無論在投資實踐中,還是在理論分析中,要選擇無風險利率,非國債利率莫屬。

第二,國債市場是中國财政政策和貨币政策的最佳結合點,進入流通市場的國債成為跨資本市場和貨币市場的金融産品,與各類金融産品具有較強的關聯性。所以,選擇國債利率作為基準利率,滿足基準利率的基礎性要求,能有效地傳遞市場信号和調控信号。

第三,國債發行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發行方式的市場化,國債期限品種結構的多樣化,使國債在質和量上都有了突破;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形成,國債二級市場交易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國債流動性明顯增強。國債市場的發展使國債利率的市場影響力在不斷上升,金融機構在國債發行市場的投标、一般投資者的投資決策,都會考慮國債二級市場的收益率。國債利率已自然而然地充當起基準利率的角色。

政策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币政策,可以運用下列貨币政策工具:(1)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2)确定中央銀行的基準利率;(3)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4)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5)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其他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及外彙;(6)國務院确定的其他貨币政策工具。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币政策,運用前款所列貨币政策工具時,可以規定具體的條件和程序。”

曆年調整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币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7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同時,放開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動上限不變。

自2015年9月6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币信貸平穩适度增長。同時,為進一步增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能力,額外降低縣域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額外下調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準備金率3個百分點,鼓勵其發揮好擴大消費的作用。

2015年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币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将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2倍調整為1.3倍;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2014年1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币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4個百分點至5.6%;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75%,同時結合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将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由存款基準利率的1.1倍調整為1.2倍;其他各檔次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并對基準利率期限檔次作适當簡并。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2012年6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自同日起:(1)将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2)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8倍。

2011年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7月7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别上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上調。

2011年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别上調0.25個百分點

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别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再次分别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再次相應調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10月8日從2008年10月9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币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15日從2008年9月16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币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币存款準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9月15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8月22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7月20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3月18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币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調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貸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貸款利率均上調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調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檔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項貸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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