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

法治的核心要素
依法行政又稱行政法治,是依法治國(法治)的核心要素,其基本涵義在于行政機關(以及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及其行政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使行政權。[1]依法行政同依法治國一樣,也可從辦事原則、法制模式、法律精神和社會秩序等多種意義上來解。
  • 中文名:依法行政原則
  • 外文名:
  • 發布單位:
  • 又稱:行政法治
  • 意義: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素
  • 基本涵義: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使行政權

概述

依法行政原則是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從事行政管理活動的基本要求,在理論上往作為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來看待。關于依法行政原則的内容,我國行政法學界一般又将其分解為兩項原則,即行政合法性原則和行政合理性原則。也有人在該兩項原則的基礎上,還概括了其他的原則如行政應急性原則或責任行政原則等。

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并結合對國外依法行政原則的考察和對照,筆者以為,我國依法行政原則在具體内容上是可以充分借鑒其他國家法治經驗并吸收其合理和積極因素的。基于此種考慮,筆者将我國依法行政原則分解為如下四項子原則: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合理性原則、行政公正性原則和行政責任性原則,且這四項子原則還可再演生出若幹從屬性原則而各有其豐富的具體内容和要求。

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幹擾;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适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采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3、程序正當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機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隐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益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

4、高效便民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

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準确、真實。非因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以及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财産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6、權責統一

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

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正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與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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