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爾危機

魯爾危機

法德因賠償問題引發的政治沖突
1923年1月11日,法國聯合比利時,以德國不履行賠款義務為借口,出動10萬軍隊占領德國的魯爾工業區,釀成“魯爾危機”。德國與法比等協約國圍繞賠款問題而發生的矛盾與沖突。協約國在巴黎和會上确定了德國的戰争賠款原則,并于1921年1月由賠款委員會确定了德國賠款的總額。圍繞賠款問題,德國與協約國之間産生了嚴重沖突。[1]
    中文名:魯爾危機 外文名: 發生地點: 根源:賠償問題 時間:一戰後 現在:政治沖突

簡介

德國的賠款問題是凡爾賽和約中懸而未決的最複雜的問題之一。1922年7月,德國政府以通貨膨脹、财政危機為由,請求延期支付賠款。1923年1月11日,法國聯合比利時,以德國不履行賠款義務為借口,出動10軍隊占領德國的魯爾工業區,釀成“魯爾危機”。對此,德國實行“消極抵抗”的政策

德國出現了企業停工,工業生産下降,資金大量外流,失業工人激增,通貨膨脹達到天文數字;柏林工人罷工,德國政局動蕩不安。這就是魯爾危機。危機對德國的打擊是慘重的。英美兩國害怕德國經濟陷于崩潰導緻社會危機甚至引起革命,要求盡快結束魯爾危機。此時,德、法雙方也都難以堅持原來的政策。魯爾冒險的失敗導緻法國“得不償失”,在德國賠款問題上喪失優勢,最終導緻德國的賠款問題的領導權轉向英美手中,開始受英美的擺布。

簽訂的條約

《洛迦諾公約》

占領魯爾受挫後,法國國内主張與德國和解的力量漸占上風。1925年法國主張通過協商,改善與德國關系,解決安全問題。并得到的德國政府積極響應。1925年10月,德法比英意和波捷等有關國在洛迦諾開會,締結了德法比英意《相互保證公約》。德分别同法國、比利時簽訂《仲裁條約》,規定如彼此間的争端不能通過外交協商解決,遞交仲裁法庭或國際常設法院裁決。這些條約統稱《洛迦諾公約》。

影響

德國取得了與其他國平等的地位。《洛迦諾公約》改善了法、德等國的關系,有利穩定歐洲局勢。公約的締結也為德國重新成為政治大國鋪平了道路,不久,德國取得了國聯行政院常任理事國地位。此後,《凡爾賽合約》限制德國的政治、軍事條款也被逐步打破。大大削弱了法國在歐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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