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專業名詞
《生産經營單位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從行業标準上升為了國家标準。《生産經營單位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是在認真分析目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其頒布實施,将對指導生産經營單位做好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部分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高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中文名:生産經營單位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enterprises to develop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work place accidents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所屬标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 标準号:GB/T 29639-2013 标準頒布:2013年7月19日 标準實施:2013年10月1日 頒布機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

前言

本标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标準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标準由全國安全生産标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88)歸口。

本标準起草單位:中國安全生産科學研究院、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中國南方電網調峰調頻發電公司。

本标準主要起草人:吳宗之、雷長群、孫慶雲、時訓先、多英權、曾明榮、石國領、張明、李繼寶、曾廣移、曹雲鵬、蔡鎮坤。

程序

4.1概述

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

4.2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

生産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确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定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4.3資料收集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标準、應急預案、國内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産相關技術資料、周邊環境影響、應急資源等有關資料。

4.4風險評估

主要内容包括

a)分析生産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确定事故危險源;

b)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後果,并指出可能産生的次生、衍生事故;

c)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風險防控措施。

4.5應急能力評估

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完善應急保障措施。

4.6編制應急預案

依據生産經營單位風險評估以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應急預案編制格式參見附錄A。

4.7應急預案評審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生産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内部評審和外部評審,内部評審由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生産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後,由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實施,并進行備案管理。

應急預案體系

5.1概述

生産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生産經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産規模、危險源的性質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确定應急預案體系,并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确定是否編制專項應急預案。風險因素單一的小微型生産經營單位可隻編寫現場處置方案。

5.2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産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内容。

5.3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産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産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内容而定制的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5.4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生産經營單位根據不同事故類型,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内容。生産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等專業人員共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

6.1總則

6.1.1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

6.1.2編制依據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标準和規範性文件以及相關應急預案等。

6.1.3适用範圍

說明應急預案适用的工作範圍和事故類型、級别。

6.1.4應急預案體系

說明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可用框圖形式表述。

6.1.5應急預案工作原則

說明生産經營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内容應簡明扼要、明确具體。

6.2事故風險描述

簡述生産經營單位存在或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種類、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等。

6.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明确生産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形式及組成單位或人員,可用結構圖的形式表示,明确構成部門的職責。應急組織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設置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并明确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6.4預警及信息報告

6.4.1預警

根據生産經營單位檢測監控系統數據變化狀況、事故險情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态或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預警,明确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的程序。

6.4.2信息報告

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

a)信息接收與通報

明确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受、通報程序和責任人。

b)信息上報

明确事故發生後向上級主管部門、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時限和責任人。

c)信息傳遞

明确事故發生後向本單位以外的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程序和責任人。

6.5應急響應

6.5.1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生産經營單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對事故應急響應進行分級,明确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

6.5.2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級别的發展态勢,描述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6.5.3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确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6.5.4應急結束

明确現場應急響應結束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6.6信息公開

明确向有關新聞媒體、社會公衆通報事故信息的部門、負責人和程序以及通報原則。

6.7後期處置

主要明确污染物處理、生産秩序恢複、醫療救治、人員安置、善後賠償、應急救援評估等内容。

6.8保障措施

6.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确可為生産經營單位提供應急保障的相關單位及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同時,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确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6.8.2應急隊伍保障

明确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應急專家、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等。

6.9.1應急預案培訓

明确對生産經營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預案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内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現場處置方案。如果應急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6.9.2應急預案演練

明确生産經營單位不同類型應急預案演練的形式、範圍、頻次、内容以及演練評估、總結等要求。

6.9.3應急預案修訂

明确應急預案修訂的基本要求,并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6.9.4應急預案備案

明确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并進行備案。

6.9.5應急預案實施

明确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專項應急預案

7.1事故風險分析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分析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影響範圍等。

7.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根據事故類型,明确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指揮機構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确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7.3處置程序

明确事故及事故險情信息報告程序和内容、報告方式和責任等内容。根據事故響應級别,具體描述事故接警報告和記錄、應急指揮機構啟動、應急指揮、資源調配、應急救援、擴大應急等應急響應程序。

7.4處置措施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事故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确處置原則和具體要求。

現場處置方案

8.1事故風險分析

主要包括:

a)事故類型

b)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c)事故發生的可能時間、事故的危害嚴重程度及其影響範圍;

d)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e)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8.2應急工作職責

根據現場工作崗位、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明确各崗位人員的應急工作分工和職責。

8.3應急處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分局可能發生的事故及現場情況,明确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的程序。

b)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露、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人員救護、工藝操作、事故控制,消防、現場恢複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應急處置措施。

c)明确報警負責人以及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事故報告基本要求和内容。

8.4注意事項

主要包括:

a)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b)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c)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d)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e)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确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f)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項。

附件

9.1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聯系方式

列出應急工作中需要聯系的部門、機構或人員的多種聯系方式,當發生變化時及時進行更新。

9.2應急物資裝備的名錄或清單

列出應急預案涉及的主要物資和裝備名稱、型号、性能、數量、存放地點、運輸和使用條件、管理責任人和聯系電話等。

9.3規範化格式文本

應急信息接報、處理、上報等規範化格式文本。

9.4關鍵的路線、标識和圖紙

主要包括:

a)警報系統分布及複蓋範圍;

b)重要防護目标、危險源一覽表、分布圖;

c)應急指揮部位置及救援隊伍行動路線;

d)疏散路線、警戒範圍、重要地點等的标識;

e)相關平面布置圖紙、救援力量的分布圖紙等。

9.5有關協議或備忘錄

列出與相關應急救援部門簽訂的應急救援協議或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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