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皮條客是妓女和嫖客之間的中介人,而妓院便是妓女和嫖客的中介機構。
古代介紹
鸨母(bǎomǔ)開設妓院,蓄養幼女使成娼妓,或誘惑控制婦女賣淫的女人。
鸨母名義上與妓女以母女相稱,但是鸨(bǎo)母在調教過程中大施毒手,其處罰手段除了不損傷臉面外,無所不用其極。而調教好後,鸨母便讓妓女接客,為其拉生意,是典型的皮條客。
鸨母與妓女的關系,在唐宋時被稱為“爆炭”,是妓女假母的俗稱。
而爆炭據有的學者考證:“爆炭者,言其鞭撻稚妓,威怒爆發,如炭之爆也。亦曰鸨母,疬爆之訛。”(尚秉和《曆代社會風俗事物考》)
現代介紹
現在鸨母統稱為媽咪,似乎妓女與媽咪之間更親切,其實妓女被盤剝、被敲詐,與舊時沒有任何區别。有的甚至被逼接客,如不從,則嚴加拷打,或者要以重金相贖才能脫身,總之沒有人身自由和生存保障。
而現在又把拉皮條繼續引伸到在非正規渠道、非正常關系,為了謀取某種不法利益,從中牽線搭橋的行為。從事這種行為的人叫皮條客。
由來信息
之所以将這種人稱為皮條客,是緣起自北京著名八大胡同當中的皮條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