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

自我

心理學詞語
真正心理學意義上的自我概念研究是從詹姆斯開始的,他把“自我”從意識活動中區分開來,将“自我”概念引入了心理學。自詹姆斯1890年把自我概念引入心理學至今,心理學對自我概念的研究曾幾度興衰。在行為主義出現之前,心理學對自我概念的研究興趣濃厚,但随着行為主義的興起,自我概念的研究逐漸被忽視。後來人本主義出現,特别是羅傑斯,對自我概念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20世紀80年代後,認知學派對自我概念的研究也很重視。
    中文名:自我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Self - 包括:思維、情感、記憶和知覺

概念論述

實質研究

自我亦稱自我意識或自我概念,在心理學中主要是指個體對自己存在狀态的認知,是個體對其社會角色進行自我評價的結果。在我們的經驗中,覺察到自己的一切而區别于周圍其他的物與其他的人,這就是自我,就是自我意識。這裡所說自己的一切指我們的軀體,我們的生理與心理活動。

自我意識一直是心理學研究中的一個古老的熱門的話題,心理學的根本問題是“人是什麼”。在古代,哲學家們還不能把人的“自我”與意識活動區分開來,如柏拉圖認為“靈魂”既控制人的形體活動,是人的意識,又控制着靈魂自身,是人的“自我”。真正心理學意義上的自我概念研究是從詹姆斯開始的,他把“自我”從意識活動中區分開來,将“自我”概念引入了心理學。自詹姆斯1890年把自我概念引入心理學至今,心理學對自我概念的研究曾幾度興衰。在行為主義出現之前,心理學對自我概念的研究興趣濃厚,但随着行為主義的興起,自我概念的研究逐漸被忽視。後來人本主義出現,特别是羅傑斯,對自我概念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20世紀80年代後,認知學派對自我概念的研究也很重視。自我概念得到人們廣泛的關注,對其研究、應用得到普及。在研究自我概念時,由于認識、方法、人性觀及研究取向上的差異,不同學派的心理學者有不同的認識。

綜觀自我概念的心理學研究,個體既可以以主體我(即英語中的I)的身份去認識和改造客觀事物,此時的我處于觀察地位,又可以以客體我(即英語中的Me)的身份被認識、被改造,此時的我處于被觀察地位。可見,每個人都是主體我(主我)和客體我(客我)的統一體。當個體把自己及其與外界事物的關系作為認識對象時,這就涉及到對自我意識這個概念和結構的探讨了。

自我意識是個體對自己的認識。具體地說,自我意識就是個體對自身的認識和對自身周圍世界關系的認識,就是對自己存在的覺察。認識自己的一切,大緻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個體對自身生理狀态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的體重、身高、身材、容貌等體像和性别方面的認識,以及對身體的痛苦、饑餓、疲倦等感覺。二是對自身心理狀态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的能力、知識、情緒、氣質、性格、理想、信念、興趣、愛好等方面的認識和評價。三是對自己與周圍關系的認識和評價。主要包括對自己在一定社會關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對自己與他人關系的認識和評價。

自我意識的出現,不是意識對象或意識内容的簡單轉移,而是人的心理發展進入的一個全新的階段,是個體社會化的結果,是人類特有的高級心理活動形式之一。它不僅使人們能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而且能認識和改造主觀世界。因此,心理學界把自我意識歸入個性的調節系統,作為個性結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成為個性自我完善的心理基礎

詹姆斯的“經驗自我”和“純粹自我”

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美國心理學家、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的先驅。他是自我概念的創始人,在其著作《心理學原理》、《徹底的經驗主義》中,對“自我”概念進行了詳盡的闡述。詹姆斯認為“自我是個體所擁有的身體、特質、能力、抱負、家庭、工作、财産、朋友等的總和”,把自我分為經驗自我和純粹自我。

“經驗自我”(the empirical self)指人們可能經驗到的一種對象,即與世界的其他對象共存的存在物。詹姆斯認為:“每個人的經驗自我,就是他試圖用‘我’(me)來稱呼的一切”。詹姆斯認為“我”與“我的”很難區分。他反對将“從屬于我的”東西與“真正的我”區别開,自我與世界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我的身體、服飾、妻子兒女及财産都是自我本身的各種關系,參與了自我的構成。

經驗自我又分為物質自我(material self)、社會自我(social self)和精神自我(spiritual self)三種成分。社會自我高于物質自我,精神自我又高于社會自我。詹姆斯認為物質自我的核心部分是身體,因為人一生中總是通過身體與周圍的事物發生關系,并依據身體提出各種需求。社會自我指一個人“從同伴那得到的承認”,即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最特殊的社會自我是他的戀人的态度。精神自我就它屬于“經驗的自我”而言,意味着一個人内心的或主觀的存在。具體地說,指他的心理能力或性情。

“純粹自我”指一個人知曉一切東西,包括自我的那些東西,所以又稱為能動自我或主動自我。詹姆斯在論述純粹自我時,是以“個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理論為依據的。個人同一性就是“現在的自我與它想起的那些過去的自我相同”。純粹自我是由不斷更叠和傳遞其内容的當下思想所構成。詹姆斯把作為對象的個人稱為經驗自我(me),把當下思想看成是純粹自我(I)。他認為純粹自我接受不同的感覺并影響感覺所喚起的動作;它是興奮的中心,接受不同情緒的震蕩;它是努力和意志的來源,意志似乎從此發出命令。

弗洛伊德的“本我”、“自我”和“超我”

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弗洛伊德在他的心理學中闡述了他的自我概念。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由本我、自我、超我組成。

“本我”來自人的本能,在社會生活中表現出追求各種個人欲望的滿足和追求個人利益實現的特征;本我是人的生物性本能,隻知快樂,活動盲目。“超我”來自社會文化,是個體在成長經曆中已經内化為自身價值觀念的種種文化信念,其中以道德、信仰為主要内容,超我是人内化了的社會道德原則。這些社會文化與道德信念對個體的要求,往往以犧牲個人服從整體為主,甚至要求個體行為完全道德化,因而與本我相對立。“自我”是人的理性部分,往往處于社會生活的現實要求、超我的道德追求與本我的利益追求之間,按照現實原則協調矛盾,盡可能地尋找權宜之計,是個體最終行為表現的決策者,時而管理本我,時而服從超我。隻有自我知道活動的目的和方向。

羅傑斯的“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

最初,羅傑斯也不重視自我概念,但他在臨床上發現他的患者傾向于用自我來叙述,所以才重視自我概念。

羅傑斯認為自我概念是個人現象場中與個人自身有關的内容,是個人自我知覺的組織系統和看待自身的方式。羅傑斯繼承了詹姆斯的觀點,認為自我包括主格我(I)和賓格我(me)兩個方面。他認為賓格我是自我意識的對象,同時也是自我意識的本體,它是通過接受别人(社會)對自我的有意識的态度系統而形成的;主格我是自我的動力部分,是自我活動的過程,雖然它在賓格我的框架範圍内活動,但它具有面向未來的特征,使人可能超出現有的賓格我的框架,使人的行為具有自由意志性、創造性和新異性。

羅傑斯還根據臨床實踐,提出了與現實自我(real self)相對應的理想自我(ideal self)。理想自我代表個體最希望擁有的自我概念、理想概念,即他人為我們設定的或我們為自己設定的特征。它包括潛在的與自我有關的、且被個人高度評價的感知和意義。而現實自我包括對己存在的感知、對自己意識流的意識。通過對自己體驗的無偏見的反映及時對自我的客觀觀察和評價,個人可以認識現實自我。羅傑斯認為,對于一個人的個性和行為具有重要意義的是他的自我概念,而不隻是現實自我。他在臨床實踐中發現,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間的不一緻是導緻神經症的原因之一。

總的來說,羅傑斯認為自我的認知方面、情感方面以及意識和潛意識方面都重要。他既強調自我一緻性的需要又強調正面關注自我的需要。

米德的“客我”和“主我”

米德(G.H.Mend)把自己的心理學體系稱為“社會行為主義”。他指出:自我是一種社會實體,自我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存在,個體的自我隻有通過社會及其中不斷進行的互動過程才能産生和存在。他把自我分為“客我”(me)和“主我”(I)。這兩者共同構成整體的自我。這種整體統一的共同歸屬是社會,因為從實質上說,自我就是一個社會過程,它借助于這兩個可以區分的方面而不斷進行下去。

作為客體的自我,是客我。客我是一個人自己采取一組有組織的其他人的态度。客我是内化了的共同體的态度,是“概化了的他人”和團體規範的總和,是從他人的立場上評價和預測自我的反思方面。客我是作為自己審視和評價對象的自我,是組織化的他人的态度,是社會價值觀的影射,因而是确定化的和制度化的。

與客我相對的是主我,它是有機體對其他人的态度做出的反應,它以主體姿态出現。主我是個體在社會情境中對照自己的行為舉止所做出的行動,它隻有在個體完成了某種活動之後,才進入它的經驗,因而,主我是不确定的。主我具有主動性和創造性,它不斷地對他人、對群體、對自然環境做出反應,調整自己。

作為社會實體的自我其産生依賴于三個條件:語言一有意義的符号、玩耍、遊戲。個體自我發展經曆了三個階段:玩耍階段、遊戲階段和概化他人階段。

埃裡克森的自我意識發展階段論

埃裡克森(E.H.Erikson,1902)是美國著名精神病醫師,新精神分析派的代表人物。他認為,人的自我意識發展持續一生,他把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過程劃分為八個階段,他認為這八個階段的順序是由遺傳決定的,但是每一階段能否順利度過卻是由環境決定的。

在心理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上都存在一種“危機”,或稱矛盾、沖突。對危機的積極解決有助于自我力量的增強,有利于個人适應環境。見下表:

埃裡克森的人格發展階段和相應的品質

年齡段

社會轉變期的心理沖突

相應獲得的品質

嬰兒期(0~1.5歲)

信任感—懷疑感

希望、信任

恐懼、不信任

兒童期(1.5~3歲)

自主感—羞怯感

意志(自制力)

自我懷疑

學齡初期(3~5歲)

主動感—内疚感

自主和價值感

無價值感

學齡期(6~12歲)

勤奮感—自卑感

能力、勤奮

無能

青春期(12~18歲)

自我同一—角色混亂

忠誠、自信

不确定感

成年早期(18~25歲)

親密感—孤獨感

愛和友誼

泛愛(雜亂)

成年期(25~65歲)

生育感—自我專注

關心他人和創新

自私自利

成熟期(65歲以上)

自我調整—絕望感

智慧

絕望和無意義感

埃裡克森的人格終生發展論,為不同年齡段的教育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教育内容,任何年齡段的教育失誤,都會給一個人的終生發展造成障礙。它也告訴每個人你為什麼會成為現在這個樣子,你的心理品質哪些是積極的,哪些是消極的,各在哪個年齡段形成的,給你以反思的依據。

哲學上

哲學上的自我,自我即主體内在意識與物質的統一,為本我的存在自覺性。人具有對于本我的發現與創造的自覺性,整體的為人對于自己存在的發現與再創造必然規律性。屬于辯證法的部分。

佛學上

佛學上的自我,佛教認為,自我是一個假像。自我即不來自于前世,也不是靈魂,自我隻是五蘊假合的産物。換成約略相同的科學語言可以說自我是人類的大腦和各種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産物。因此,佛教認為,自我是一種假象,沒有什麼固定的本質,因而從根本上來說,自我是不存在的,這就是佛教的“無我觀”。佛教的無我觀并不否認我們已經産生的自我意識、自我認知的存在,而是認為自我意識、自我認知隻是被創造出來的,很大程度上,自我隻是一種假象而已。佛教用“我執”這個詞語來描述人類習慣用“我”來稱呼外部的一切并堅定的認為自我的存在真實不虛這種情況。

意識結構

自我意識是一個多維度、多層次的心理系統,不是個别的心理機能。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對自我意識的構建進行解析:

結構解析

從結構上看,自我意識可分為自我認識、自我體驗、自我調控。自我認識是認知的一種形式,主要包括個體的自我感覺、自我觀察、自我分析和自我評價等方面内容。如我是什麼類型的人、我的言行舉止是否落落大方、我的進取心是否很強等,都是自我認識的内涵。自我體驗屬于情緒、情感的範疇,主要包括自尊、自信、自卑、自負、自責、自豪感等方面内容。如我對自己的學習成績很滿意、我對自己的社交能力弱而感到失望等,反映了個體的情緒體驗。自我調控是指個體對自己的心理、行為和态度等方面的調節,主要包括自主、自立、自律、自我教育、自我控制等方面。如我如何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緒、怎樣才能成為一個受人歡迎的人等。

心理學研究表明,每個人的自我意識是由自我認識、自我體驗和自我調控三個部分有機組合而成的。三者之間的和諧程度以及與客觀現實的吻合程度,決定了個體自我意識的健康狀況。

内容解析

從内容上看,自我意識可分為生理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所謂生理自我,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身體、性别、年齡、容貌、儀表、健康狀況以及所有物等方面的認識。在自我體驗上表現為自豪或自卑,在行為上表現為追求外表美、對所有物的占用、支配與愛護等。随着個體的社會化程度的加深,個體獲得了一定的社會經驗,逐步意識到自己在社會中要擔任一定的角色,在組織中要有自己的地位和作用,這就産生了社會自我。簡而言之,社會自我就是個體對自己在一定的社會關系和人際關系中的角色、地位、名望等方面的認識。在自我體驗上,也表現出自豪或自卑,在行為上追求個人的名譽、地位,和他人進行激烈競争等。與社會自我相伴而生的是心理自我,它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能力、性格、氣質、興趣、信念、世界觀等個性特征的認識。在自我體驗上,常表現為自豪、自尊、自信或自卑,在行為上追求個人能力的提升、品格的完善等。

從層次來看,上述的生理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是一個由低到高的發展序列,而且三者之間是密切聯系的。其中每個層次都有不同的自我認識、自我體驗和自我控制,由于這些要素不同的組合,形成了不同個體不同的自我意識。

存在解析

從存在方式看,自我意識可分為現實自我、投射自我和理想自我。所謂現實自我就是個體從自己的立場出發對自己當前總體實際狀況的基本看法;投身自我也稱鏡中自我,是指個體想象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或他人對自己的基本看法;理想自我則是指個體想要達到的比較完美的形象。

從自我觀念存在的形式來看,現實自我是一種能被人感知到的客觀存在,而投射自我和理想自我是在個體大腦中的一種客觀存在,容易受到個體的主觀因素影響,往往不穩定、易變化。研究表明,當現實自我和投射自我相一緻時,個體會産生加快自我發展的傾向,反之,個體會感到别人不理解自己,或試圖改變現實自我。當理想自我建立在個體的實際情況基礎之上,且符合社會要求和期望時,它就會指導現實自我積極适應并作用于内外環境,從而使自我意識獲得快速發展。反之,如果理想自我、現實自我和社會要求三者之間有矛盾,就會引起個體内心的混亂,甚至會引起嚴重的心理疾病。(劉玉華等《大學生心理發展與心理健康》安微大學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形成過程

心理學研究表明,個體自我意識從發生、發展到相對穩定,大約要經過20多年時間,綜觀自我意識的形成過程,我們可以把它分成四個階段。

自我意識萌生時期(生理自我形成發展期)

在生命降生之初,嬰兒是沒有自我意識的。他們甚至不能意識到自己和外界事物的區别。他經常吮吸自己的手指頭,就像吮吸自己母親的乳頭一樣津津有味,因為他把母親當作他自己的一部分。可見,他還生活在主體和客體尚未分化的狀态之中。嬰兒一般在8個月齡左右,生理自我開始萌生,這是自我意識的最初形态。

到1歲左右,兒童開始能把自己的動作和動作對象區别開來,初步意識到自己是動作的主體。例如,當他手裡抓着玩具的時候,他不再把玩具當作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了。1周歲以後,兒童逐步認識自己的身體,也開始意識到自己身體的感覺。不過,他隻是把自己作為客體來認識,他從成人那裡學會使用自己的名字,并且像稱呼其他東西一樣地稱呼自己。

一般到2歲左右,兒童逐漸學會用代詞“我”來代表自己。

3歲左右的兒童,自我意識有了新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出現了羞愧感與疑慮感。當做錯了事時,會感到羞愧;當碰到矛盾時,會感到疑慮。出現了占有欲和嫉妒感。兒童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想獨自占有,不願與人共享;如果母親對其他兒童表現出關心和喜愛,他會産生強烈的嫉妒感。第一人稱“我”使用頻率提高,許多事情都要求“我自己來”,開始有了自我獨立的要求。應該說,3歲兒童的自我意識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其行為仍然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即以自己的想法解釋外部世界,并把自己的想法和情感投射到外界事物上去。

自我意識形成時期(社會自我形成發展期)

3歲到青春期這段時期,是個體接受社會化影響最深的時期,也是學習角色的重要時期。個體在家庭、幼兒園、學校中遊戲、學習、勞動,通過模仿、認同、練習等方式,逐步形成各種角色觀念,如性别角色、家庭角色、夥伴角色、學生角色等。這一時期,也是獲得社會自我的時期,他們開始能意識到自己在人際關系、社會關系中的作用和地位,能意識到自己所承擔的社會義務和享有的社會權利等。

青春期以前,個體的眼光是向外的,引起他們興趣和注意的是外部世界,他們對自己的内心世界視而不見。他們雖然已經意識到自己是一個主體,可以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但卻不了解自己的下列狀态:他們常常把自己的情緒視為某種客觀上伴随行動而産生的東西,不懂得情緒是自己的主觀感受;他們還不善于應用自己的眼光去認識世界,隻是照搬成人的觀點作為對外部世界的認識。

自我意識的發展時期(心理自我形成發展期)

從青春發育期到青春後期大約10年時間,是心理自我的發展時期,自我觀念漸趨成熟。青春期,個人無論在生理、認識或情緒等方面,都有很大變化,如性的成熟、邏輯思維和想像力的發展、感受性的敏感,都是造成自我意識發展的基礎。這一時期,個人的自我意識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自我意識分裂為觀察者的我(I)和被觀察的我(me),因而個人就能從自己的觀點出發,認識和考量自己的心理活動。二是個體能夠透過自我去認識客觀世界,即由自我的觀點來認識事物而不是從他人的觀點去考量事物。三是個體價值體系的發展和理想自我的活動,總是與自我觀念的發展相聯系。這時,個體常常強調自己所具有的個性特征的重要性,以及認為自己追求的目标對于自己的重要性。由于自我意識的發展,到了青春期,青年要求獨立、自治的意識強烈,更想擺脫成年人的影響束縛。

一般地講,青年自我意識的發展,經曆着一個特别明顯的、典型的分化、矛盾和統一的過程。自我明顯的分化,意味着自我矛盾沖突的加劇,即主體我與客體我的矛盾鬥争,理想的我與現實的我矛盾鬥争的加劇。兩個我不能統一,自我形象便不能确立,自我概念也不能形成。于是青年表現出明顯的内心沖突,甚至有一定的内心痛苦和激烈的不安感。他們對自我的評價常常是矛盾的,對自我的态度常常是波動的,對自我的控制常常是不自覺、不果斷的。他們可能忽而隻看到自己的這一方面,又忽而隻看到自己的那一方面;時而能較客觀地評價自己,時而又不能這樣做;時而肯定自己,時而又否定自己;時而感到自己什麼都行,時而又感到自己特别幼稚;時而步入憧憬境界,對自己的現實缺乏意識,時而又厭惡自己長大而津津樂道那令人留戀的童年;時而對自己充滿自信,時而又感到自己無能,對自己不滿等等。

自我意識完善時期(自我意識同一期)

如果說青春期自我意識是迅速發展并趨向成熟的階段,那麼青年期之後個體的自我意識則是完善和提高階段。即主體我與客體我、理想我與現實我經過激烈的矛盾和鬥争,重新實現統一的時期。這種統一是在新的水平與方向上的協調一緻,使現實我努力符合理想我的要求。當然,矛盾鬥争的同一結果有兩種可能性,積極的結果是形成新的真實的自我統一,使人增強自信,努力奮鬥,有利于自身發展;消極的結果是形成歪曲的自我統一,或自卑,或自負,影響自身的成長和發展。

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正是一個人人格成長的過程,忽視了每一階段的健康成長,都會給人帶來終生的遺憾。

特性功能

自我意識的特性

自我意識是人類所特有的心理系統,它具有意識性、社會性、能動性、同一性等特點。一是意識性。意識性是指個體對自己以及自己與周圍世界的關系有着清晰、明确的理解和自覺的态度,而不是無意識或潛意識。從馬克思主義哲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自我意識是主體我對客體我的一切主觀能動的反映。二是社會性。自我意識是個體長期社會化的産物。這不僅因為它是在社會實踐中産生的,而且因為它的主要内容是個體社會屬性的反映。對自我本質的意識,不是意識到個體的生理特性,而是意識到個體的社會特性,意識到個體的社會角色,意識到個體在一定的社會關系和人際關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這是自我意識發展到成熟的重要标志。三是能動性。自我意識的能動性不僅表現在個體能根據社會或他人的評價、态度和自己實踐所反饋的信息來形成自我意識,而且還能根據自我意識調控自己的心理和行為。四是同一性。心理學研究表明,自我意識一般需要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直到青年中後期才能形成比較穩定、成熟的自我意識。雖然這種自我意識有可能因個體實踐的成敗和他人的評價的改變而發生變化,但到青年期以後,個體會對自己的基本認識和态度保持同一性。正因為自我意識的同一性,才會使個體表現出前後一緻的心理面貌,從而使自己與其他人的個性區别開來。

自我意識的功能

個體的自我意識與個體的成長發展息息相關。自我意識在個體成長和發展中具有導向、激勵、自我控制、内省調節等功能。

一是導向激勵功能。目标是人才發展的導航機制。一個人要想成就一番事業,就必須從自身的實際出發,制定明确的目标,隻有如此才會調動自身的潛能,激發強大的動力。人通過正确的自我認識,确立較為合理的“理想自我”,就為個人将來的發展确定了目标,對個人的認知、情感、意志、行動會産生很大影響,是個體活動的動力。自我意識健全的個體,在從事一項活動之前,活動的目的和結果就以觀念的形式存在于頭腦之中了,并依此做出計劃,指導自己的活動,從而激發起強大的動力,從而達到預期的目标。

二是自我控制功能。一個人如果有了發展目标而不付之于行動,其結果仍然是一無所獲。個體要想将來有所建樹,首先要有科學的目标,同時還要有自立、自主、自信、自制的意識,并對自己偏離目标的情感和行動,加以調節和控制。在通往成功的大道上,很多人與成功失之交臂,并不是因為缺乏機會和才華,而是因為缺乏自我控制的意識和能力。自我控制是自我意識發揮能動作用的一個重要表現,它是目标的保護神,是成功的衛士,是自我意識的一項很重要的功能。缺乏自我控制的意識和能力的人,是一個盲動、情緒化的人,缺乏恒心與毅力的人,終将一事無成。

三是内省調節功能。自我意識健全的個體,不僅能夠确立符合個體的“理想自我”,而且能夠通過自我控制來實現預期目标。而由于主客觀條件的制約,“理想自我”的實現常常會遇到各種障礙,緻使個體産生不同程度的挫折感。這時,自我意識就會對自己的認識、情感、意志、行為等進行反省,找到受挫折的主客觀原因,并重新調整認識,形成新的“理想自我”,使其與“現實自我”趨于統一。内省和調節就是個體成長中所進行的自我監督和自我教育,每個人要想使自己成為自我實現的人,就需要有積極的自我意識,随時對自我的認識、情感、意志和行為加以反省和調節。

五大自我

自我批評

自覺地針對自己思想和行為上的缺點﹑錯誤﹐作實事求是的檢讨﹐以期達到改正的目的。

自我表現

顯示或宣揚自己的優點﹐使自己突出。

自我意識

通常指人對自身意識活動本質的認識。由康德最早提出,後成為西方哲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黑格爾以及現代存在主義哲學都對此有所論述。

自我中心

皮亞傑提出的心理學名詞。指兒童在前運算階段(2-7歲)隻會從自己的立場與觀點去認識事物,而不能從客觀的、他人的立場和觀點去認識事物。如當自己的湯是熱的時,就認為别人的湯也是熱的。這種認識上的自我中心與利己主義不同。

自我陶醉

謂自己沉醉于某種事物或境界而盲目地加以欣賞。 自我就是内心深處的自己,真實的自己,自己毫不掩飾的一面。

高自我與低自我

在很多雜志和普及書籍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兩個概念,他們是“自我價值高”和“自我價值低”的簡稱,但是因為其兩者命名都具有“高”和“低”的字眼,容易讓人聯想到高與低的級别色彩。為避免這種效果,Psytopic在這裡使用“内在自我覺知”和“公衆自我覺知”。

内在自我覺知

(private self-awareness),對應于高自我的說法,這類人更在意自己的感受,常常會誇大自己的情感反應,堅持自己的行為标準與信念,不易受外界環境的影響。

公衆自我覺知

(public self-awareness),對應于低自我的說法,這類人對自己的外在方面比較在意,害怕别人評價自己,擔心他人對自己有不好的評價,因此也常會感到自尊感低落,容易在理想自我和現實自我産生距離,行動也更看重外在的行為準則。

形成發展

第一階段

個體對軀體的自我意識是靠通過活動、接觸,通過大腦神經活動的分化抑制過程才逐漸形

成發展起來的。

第二階段

正式在與外界事物或他人交往中,通過與他人打交道,孩子通過建立聯系,建立分化,才逐漸形成了自我身體(身軀)的意識。社會的自我在幼兒時期是通過遊戲,扮演角色形成的,也依靠對父母行為的模仿,進入小學後是依靠學校教育,意識到與同學的夥伴關系,明确當學生的義務責任,完成作業,以符合學校的要求,才逐漸建立起社會的自我意識。

第三階段

心理的自我是自我發展的第三階段,從青春期開始,個體确立起自我意識,過去一切随成人尤其是随家長的觀點和做法,如今表現出青年人的獨立感、自我理想,個人所追求的目标,在看法和行為上帶有濃厚的自主的個人色彩,形成并發展着“心理的自我”。

意識表現

◎1、自我評價指個體對它自己的判斷,是一個人自我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心理的自我階段是自我意識發展的最高階段。

2、自我經曆着軀體自我、社會自我和心理自我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個體主要是從自己的身體、衣着、物品、以及家庭和父母對自己的态度來作自我判斷,從而表現出自豪或自卑的情緒。

第二階段主要從自己的名譽、地位,社會中他人對自己的态度等方面來作自我評價和判斷,表露出自尊或自卑的自我體驗。

第三階段主要表現為對自己智慧、才幹、自己的道德水平的方面的評價和判斷,從而産生如自我優越感等自我體驗,追求政治上的、事業上、道德上的上進和發揮自己的才智。

3、迪納和瓦爾波姆在1976年作實驗,說明看到鏡子裡的自我,提高被試對自我的注意,減少了理想的自我與現實中的自我之間的分裂。

自我

榮格認為,自我是我們意識到的一切東西。它包括思維、情感、記憶和知覺。它的職責是務必使日常生活機能正常運轉。它也對我們的同一性感和延續感間的節奏合拍負有責任。榮格的自我概念與弗洛伊德的自我概念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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