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間諜門

台灣間諜門

公布台灣間諜案細節的節目
台灣間諜門是指台灣“聯合報”2018年9月15日報道,大陸中央電視台2018年9月15日晚播出“反台灣間諜報道”,指國安機關近日進行名為“2018─雷霆”的專項行動,已破獲一百多起台灣間諜案,并詳細報道案件細節。節目播出後,台當局有關部門立即回應,稱這是大陸的“政治操作”,“誣陷”台方人員從事間諜行為,并稱大陸相關操作“不利兩岸關系的發展”。2018年9月15、16日晚,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分别播出了專題節目《危情諜影》上、下,披露了國家安全部門“2018-雷霆”專項行動中破獲的百餘起台灣間諜案件部分細節。
  • 中文名:台灣間諜門
  • 播出時間:2018年9月15-16日
  • 人物許莉婷陳泰宇林家輔張耿桓時間:2018年

由來

2018年9月15日,央視播出《焦點訪談》關于台灣間諜案的專題報道,報道稱,台灣間諜情報機關罔顧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大局,以祖國大陸為目标,大肆開展間諜情報活動。他們采取金錢收買、感情腐蝕、色情引誘以及網絡勾聯等多種方式,極力向祖國大陸滲透,大肆策反發展人員,布建間諜情報網絡,嚴重損害兩岸和平發展大局,嚴重危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特别是台灣間諜情報機關瞄準我赴台青年學生群體,利用兩岸擴大交流交往的有利條件,組織安插大批間諜情報人員在島内高校活動,以各種掩護名義哄騙利誘大陸赴台學生,利用學生從事間諜情報活動,性質極為惡劣。

據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幹警介紹,這些被台灣間諜盯上的學生,大都是政治、經濟等文科專業或者涉及國防科工機密專業的學生,這次因為國家安全部門及時發現,這些學生得以懸崖勒馬。而他們的行為如果持續下去,最終将釀成大禍。節目中的小哲因為不再适合相關專業的學習而退學,并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其他的幾名學生也都受到了批評教育。提醒在外學習的同學們:警惕無緣無故的恩惠,拒絕免費提供的午餐。[1]

近年來,台灣間諜組織對赴台大陸學生的策反活動日漸猖,台諜之所以拉攏策反學生,看中的是他們正處于上升發展階段,有着廣闊的就業前景。[2]

據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幹警介紹,台灣間諜對很多大陸赴台學生都說過,希望他們今後能夠進入到公務員系統内謀職,尤其是他們感興趣的一些單位和崗位。一旦學生進入到重要核心敏感位置,再想拒絕台灣間諜提出的更加深入、重要的情報活動要求,台灣間諜就會撕掉溫情面具,把之前大陸學生和他交往的活動證據作為把柄,來要挾他們就範。

案例

案例一:

優異大陸生赴台交流 小姐姐主動示好成戀人

2011年,18歲的小哲正在一所重點大學機械專業讀二年級,因為學習成績優異,他得到了去台灣義守大學學習交流的機會。

在一次聚會上,被一位自稱許佳滢的台灣女子搭讪,之後常常相約,小哲感覺到這位大幾歲的小姐姐對自己的情意不一般。一個月後兩人相約旅行,許佳滢不厭其煩地打聽關于小哲的各種情況,比如親戚中有沒有公務員,能不能接觸到政府的一些文件,并且告訴小哲這些文件還可以賣錢。

而小哲所學專業,可以接觸到不少國防科工的機密,但他完全沒有意識。當晚二人發生了關系。之後小哲回大陸後,許佳滢以戀人的身份向小哲提出要求,讓小哲回去以後,及時把他取得的成果發過來和她分享,彼此做對方的“眼睛”。

小哲就讀研究生後,得以參與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一些項目,逐漸感覺到許佳滢的要求不正常,但分手的結果是許佳滢四處诋毀小哲是個騙子。

據陝西省國家安全廳幹警介紹,小哲總共向許佳滢提供了涉及中國防科工的近百份情報,也收到了許佳滢的一些報酬,總共折合人民币45000元。

經查明,許佳滢的真實姓名是許莉婷,1977年1月出生,比小哲大了整整16歲,是台灣軍情局的間諜人員。

案例二:

以有償收集公開資料切入 步步深入套取機密

2014年,大陸學生小路到台灣參加一個學術研讨會,該活動由台灣某基金會接洽,負責接待小路的是一個穿着時尚的年輕男子林慶哲。

小路在台期間,林慶哲幾乎全天候陪同。在交往的過程中,林慶哲了解到,小路所在的院校涉及國防科工機密,并且能接觸到相關資料。他很快與小路交上了朋友。

回來後,林慶哲開始隻請小路幫忙搜集些國内公開發表的學術雜志和專業期刊信息,小路便當做兼職答應下來。後來小路被國家安全部門找到,才知道林慶哲的真正用意。

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幹警介紹,台灣間諜人員最初讓大陸學生搜集的内容并不屬于情報範疇,但其實他們這樣做有着更深的考慮。給這些學生一些錢,然後步步深入,把他套牢,套牢以後想甩都甩不掉。

案例三:

熟人牽線 國家重要機關年輕幹部被策反

這個案例涉及多人。

2015年,大陸學生小朱到台灣一所大學做交流,有一次去台灣大學聽公開課,認識了一個做大陸研究的台灣學生。小朱正在為寫論文發愁,因為采訪不到當地的高層人士。這個同學給他引薦了原住民立法委助理徐子晴,在她的幫助下,小朱很快采訪到了好幾位平時自己想都不敢想的台灣高層人士。

随着交往深入,徐子晴某次突然詢問小朱可否幫忙了解大陸國安,小朱産生了懷疑,但也沒斷了來往。2016年,徐子晴幫小朱拿到了台灣一個兩岸學生夏令營的邀請函,作為回報,小朱邀請了一個在國家某重要機關工作的熟人一同去台,這名熟人叫小丁。

之後徐子晴頻頻接觸小丁,丁随口透露了單位近期的一些活動,徐子晴也向小丁透露了信息,小丁對這件事印象深刻,因為沒多久徐子晴說的話就得到了印證。小丁覺得她能量很大,有點主動想跟她交往。

随後徐子晴用在大陸開化妝品公司請小丁入股為誘餌,吸引小丁頻繁地給徐子晴發送單位帶着密級的紅頭文件。短短三個月的時間,小丁先後向徐子晴提供了多份内部文件資料,其中秘密級一份,機密級4份。

由于他們的交易被安全部門發現,小丁沒有等到徐子晴給他回報,就已經淪為階下囚。[3]

回應

台“國防部”回應稱,2018年9月15日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内容子虛烏有,毋須随之起舞”。台陸委會稱,“陸方勿以政治手法操作,以子虛烏有情節栽贓,阻撓陸生來台”。

陸委會稱,台灣是“民主、自由、法治社會”,台當局開放陸生來台,着眼于增進校園多元性,促進兩岸青年認識與了解,陸生在台亦享有“自由與人權”,陸委會要求大陸勿針對陸生來台進行“政治操作”,“誣陷”台方人員從事間諜行為,“幹擾自由、民主、法治社會的運作”。

陸委會妄稱,大陸“企圖透過媒體宣傳,胡亂對台進行指控”,隻會引起更多對大陸的疑慮,質疑其動機及目的。大陸如執意操作,将更加“引起兩岸的疑慮和誤解,不利兩岸關系的發展”。[1]

最新案例

2018年9月,江蘇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國家安全部“2018-雷霆行動”工作部署,先後破獲多起台灣間諜案件,及時切斷台灣間諜情報機關針對祖國大陸布建的間諜情報網絡,有效維護了國家安全利益。日前,江蘇省國家安全機關披露了兩起典型的被台灣軍事情報局人員通過互聯網勾聯發展的間諜案件。

案件一

馬某、梁某間諜案

馬某,男,1994年出生,湖北十堰人;梁某,男,1996年出生,馬某的同鄉。

馬、梁二人2014年自部隊退役。2016年7月,馬某在網上連續收到兩封陌生人發來的郵件,詢問其有無興趣掙錢,希望馬某提供部隊的文件資料。馬某随即将此事告訴了同鄉梁某,兩人曾經在部隊服役,受過反間防諜和保密教育,立刻意識到在網上遇到了境外間諜,但在金錢誘惑下,二人商量後铤而走險共謀實施間諜活動。馬某、梁某作案後不久即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并于2016年9月被抓捕歸案。

至案發,馬、梁二人多次合夥作案,利用曾在部隊服役的便利條件,通過互聯網向境外搜集報送我某部隊及軍工單位的相關情報,對我國防軍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根據偵查掌握事實,國家安全機關确認,該案中通過互聯網與馬某、梁某聯系,指使二人實施間諜活動的人員系台灣軍事情報局間諜吳榮同。馬某、梁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2017年3月,蘇州市國家安全局将馬某、梁某以涉嫌間諜罪向蘇州市檢察院移送起訴。

案件二

馮某間諜案

馮某,男,1977年生,四川綿陽人,蘇州市某台資企業員工。

2016年8月至10月,馮某因公司安排赴台灣出差,在台期間其通過手機交友軟件在網絡上與台灣女子劉某結識,不久,二人相約在台多次會面,期間,劉某向馮某提出請其做“大陸市場調查員”的兼職工作,調查蘇州地區的經濟、治安、政府政策等情況。2017年5月至7月,馮某第二次赴台出差,期間又與劉某多次相約會面,劉某提出讓馮轉做軍用機場軍用飛機“觀察員”。至此馮某認識到對方是間諜人員,觀察軍用飛機是間諜活動。

受金錢利誘,馮某仍接受了對方的任務,返回大陸後先後多次赴光福機場等軍事目标地區進行觀測拍攝,搜集我軍事情報。2017年10月,馮某向公司請假專程赴台灣向劉某報送情資,接受間諜經費、活動器材和相關培訓。2017年12月,馮某的間諜活動被國家安全機關偵查發現并被抓捕歸案。經相關部門鑒定,馮某向劉某搜集報送的情資涉及國家秘密,對我國防軍事利益安全造成危害。

根據偵查掌握事實,國家安全機關确認,該案中台灣女子劉某系台灣軍事情報局間諜。馮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2018年3月,蘇州市國家安全局将馮某以涉嫌間諜罪向蘇州市檢察院移送起訴。

參考資料

[1] 大陸破獲百起台灣間諜案 台當局妄稱是“誣陷” · 新浪網[引用日期2018-09-17]

[2] 台灣諜案 ·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9-17]

[3] “2018-雷霆”專項行動破獲百餘起台灣間諜案 ·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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