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無量壽經

大乘無量壽經

佛經
淨土三部中,二卷之佛說無量壽經,淨影,道綽,善導諸家,謂之大經。天台謂之大本。玄義分傳通記三曰:“大經者無量壽經,三經之中此經廣故,對餘二經名大經也。天台此經名大本,阿彌陀經名小本,嘉祥名雙卷,淨影道綽與今家同,龍興名兩卷經。
  • 中文名:大乘無量壽經
  • 外文名:
  • 别名:《無量壽經》
  • 作品出處:淨土五經一論
  • 文學體裁:佛經

簡介

《大乘無量壽經》簡稱《無量壽經》,亦稱《大阿彌陀經》(參閱漢譯版本),為「淨土五經一論」中的一經。經中介紹阿彌陀佛(無量壽佛)所發諸大願(依版本不同而數量不一,最多為四十八願),建立彌陀淨土接引十方世界衆生,以及彌陀淨土的大概樣貌。

彭際清說:“《無量壽經》是中本《華嚴經》,《阿彌陀經》是小本《華嚴經》。”以《華嚴經》末後有“十大願王,導歸極樂”一文,将本經與其他二經串聯在一起。

五種原始漢譯本

《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東漢月支三藏法師支婁迦谶譯。

《佛說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一名《無量壽經》,一名《阿彌陀經》——東吳月氏優婆塞支謙譯。

《佛說無量壽經》——曹魏康僧铠譯。阿彌陀佛願文為「四十八願」。

《大寶積經無量壽如來會》,簡名《無量壽如來會》——唐三藏法師菩提流志奉诏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宋西天三藏朝散大夫試光祿卿明教大師法賢奉诏譯。阿彌陀佛願文為「三十六願」。

五種會集本

《大阿彌陀經》——宋王日休(王龍舒)會集。

《無量壽經》——清初彭紹升(彭際清、彭二林)會集。

《摩诃阿彌陀經》——清鹹豐魏源(魏承貫、魏默深)會集。「摩诃」為「大」之意。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民國夏蓮居會集。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現代黃念祖老居士著。

四十八願

在本經正宗分第二卷第六品—「發大誓願第六」中,于因地修行的法藏比丘在老師世間自在王如來(即其所稱「世尊」)的講堂上,對老師、同學、大衆報告他發的大願,未來于果地修行證得佛果,依之建立彌陀淨土。其中以第十八願為本願(根本大願),而在日本等地有本願念佛宗派的出現。

一、國無惡道願。

我若證得無上菩提。成正覺已。所居佛刹。具足無量不可思議。功德莊嚴。無有地獄。餓鬼。禽獸。蜎飛蠕動之類。

二、不堕惡趣願。

所有一切衆生。以及焰摩羅界。三惡道中。來生我刹。受我法化。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複更堕惡趣。得是願。乃作佛。不得是願。不取無上正覺。

三、身悉金色願。

我作佛時。十方世界。所有衆生。令生我刹。皆具紫磨真金色身。

四、三十二相願。

三十二種大丈夫相。

五、身無差别願。

端正淨潔。悉同一類。若形貌差别。有好醜者。不取正覺。

六、宿命通願。

我作佛時。所有衆生。生我國者。自知無量劫時宿命。

七、天眼通願。

所作善惡。皆能洞視

八、天耳通願。

徹聽。知十方去來現在之事。不得是願。不取正覺。

九、他心通願。

我作佛時。所有衆生。生我國者。皆得他心智通。若不悉知億那由他百千佛刹。衆生心念者。不取正覺。

十、神足通願。

我作佛時。所有衆生。生我國者。皆得神通自在。波羅密多。

十一、遍供諸佛願。

于一念頃。不能超過億那由他百千佛刹。周遍巡曆。供養諸佛者。不取正覺。

十二、定成正覺願。

我作佛時。所有衆生。生我國者。遠離分别。諸根寂靜。若不決定成等正覺。證大涅盤者。不取正覺。

十三、光明無量願。

我作佛時。光明無量。普照十方。絕勝諸佛。勝于日月之明。千萬億倍。

十四、觸光安樂願。

若有衆生。見我光明。照觸其身。莫不安樂。慈心作善。來生我國。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十五、壽命無量願。

我作佛時。壽命無量。國中聲聞天人無數。壽命亦皆無量。

十六、聲聞無數願。

假令三千大千世界衆生。悉成緣覺。于百千劫。悉共計校。若能知其量數者。不取正覺。

十七、諸佛稱歎願。

我作佛時。十方世界無量刹中。無數諸佛。若不共稱歎我名。說我功德國土之善者。不取正覺。

十八、十念必生願。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至心信樂。所有善根。心心回向。願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十九、聞名發心願。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發菩提心。修諸功德。奉行六波羅蜜。堅固不退。複以善根回向。願生我國。一心念我。晝夜不斷。

二十、臨終接引願。

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衆迎現其前。經須臾間。即生我刹。作阿惟越緻菩薩。不得是願。不取正覺。

二十一、悔過得生願。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号。系念我國。發菩提心。堅固不退。植衆德本。至心回向。欲生極樂。無不遂者。若有宿惡。聞我名字。即自悔過。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刹。命終不複更三惡道。即生我國。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二、國無女人願。

我作佛時。國無婦女。

二十三、厭女轉男願。

若有女人。聞我名字。得清淨信。發菩提心。厭患女身。願生我國。命終即化男子。來我刹土。

二十四、蓮華化生願。

十方世界諸衆生類。生我國者。皆于七寶池蓮華中化生。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五、天人禮敬願。

我作佛時。十方衆生。聞我名字。歡喜信樂。禮拜歸命。以清淨心。修菩薩行。諸天世人。莫不緻敬。

二十六、聞名得福願。

若聞我名。壽終之後。生尊貴家。諸根無缺。

二十七、修殊勝行願。

常修殊勝梵行。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二十八、國無不善願。

我作佛時。國中無不善名。

二十九、住正定聚願。

所有衆生。生我國者。皆同一心。住于定聚。

三十、樂如漏盡願。

永離熱惱。心得清涼。所受快樂。猶如漏盡比丘。

三十一、不貪計身願。

若起想念。貪計身者。不取正覺。

三十二、那羅延身願。

我作佛時。生我國者。善根無量。皆得金剛那羅延身。堅固之力。

三十三、光明慧辯願。

身頂皆有光明照耀。成就一切智慧。獲得無邊辯才。

三十四、善談法要願。

善談諸法秘要。說經行道。語如鐘聲。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三十五、一生補處願。

我作佛時。所有衆生。生我國者。究竟必至一生補處。

三十六、教化随意願。

除其本願為衆生故。被弘誓铠。教化一切有情。皆發信心。修菩提行。行普賢道。雖生他方世界。永離惡趣。或樂說法。或樂聽法。或現神足。随意修習。無不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三十七、衣食自至願。

我作佛時。生我國者。所須飲食。衣服。種種供具。随意即至。無不滿願。

三十八、應念受供願。

十方諸佛。應念受其供養。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三十九、莊嚴無盡願

我作佛時。國中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窮微極妙。無能稱量。其諸衆生。雖具天眼。有能辨其形色。光相。名數。及總宣說者。不取正覺。

四十、無量色樹願。

我作佛時。國中無量色樹。高或百千由旬。道場樹高。四百萬裡。諸菩薩中。雖有善根劣者。亦能了知。

四十一、樹現佛刹願。

欲見諸佛淨國莊嚴。悉于寶樹間見。猶如明鏡。睹其面像。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二、徹照十方願。

我作佛時。所居佛刹。廣博嚴淨。光瑩如鏡。徹照十方無量無數。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衆生覩者。生希有心。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三、寶香普熏願。

我作佛時。下從地際。上至虛空。宮殿樓觀。池流華樹。國土所有一切萬物。皆以無量寶香合成。其香普熏十方世界。衆生聞者。皆修佛行。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四、普等三昧願。

我作佛時。十方佛刹。諸菩薩衆。聞我名已。皆悉逮得清淨。解脫。普等三昧。諸深總持。住三摩地。至于成佛。

四十五、定中供佛願。

定中常供無量無邊一切諸佛。不失定意。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四十六、獲陀羅尼願。

我作佛時。他方世界諸菩薩衆。聞我名者。證離生法。獲陀羅尼。

四十七、聞名得忍願。

清淨歡喜。得平等住。修菩薩行。具足德本。應時不獲一二三忍。

四十八、現證不退願。

于諸佛法。不能現證不退轉者。不取正覺。

印光法師文鈔

印光大師反對會集本的言論,收錄在《印光法師文鈔》的“正編”和“三編”之中,共有三處。

其一:《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一.書一》“複高邵麟居士書三”:

“《彌陀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亦名《十六觀經》,此名淨土三經,加《普賢行願品》,名淨土四經。仿單中有《淨土四經》一本,其《無量壽經》,系魏承貫删削,又依馀經增益。理雖有益,事實大錯,不可依從。”

其二:《增廣印光法師文鈔.卷一.書一》“複永嘉某居士書二”:

“流通佛法,大非易事。翻譯經論,皆非聊爾從事。故譯場之中,有主譯者,譯語者,證義者,潤文者,豈敢随自心裁,傳布佛經。王龍舒《大彌陀經》,自宋至明末,人多受持。由雲栖以猶有不恰當處,故此後漸就湮沒。魏承貫之學識,不及龍舒,其自任過于龍舒。因人之迹以施功,故易為力,豈承貫超越龍舒之上耶。蓮池尚不流通王本,吾侪何敢流通魏本,以啟人妄改佛經之端。及辟佛之流,謂佛經皆後人編造,初非真實從佛國譯來者。然此經此論,若真修上士觀之,亦有大益。以但取其益,而不染其弊。若下士觀之,則未得其益,先受其損。以徒效其改經斥古之愆,不法其直捷專精之行耳。觀機設教,對證發藥。教不契機,與藥不對證等耳。敢以一二可取,而遂普令流通,以贻下士之罪愆乎。”

其三:《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二》“複王子立居士書三”:

“《無量壽經》中,有三輩;《觀無量壽佛經》,有九品。下三品,皆造惡業之人,臨終遇善知識開示念佛,而得往生者。王龍舒死執三輩即是九品,此是錯誤根本。故以下輩作下三品,其錯大矣。故上輩不說發菩提心,中輩則有發菩提心,下輩則雲不發菩提心。《無量壽經》三輩,通有發菩提心。在王居士意謂下輩罪業深重,何能發菩提心。不思下輩絕無一語雲造業事,乃系善人,隻可為九品中之中品。硬要将下輩作下品,違經失理,竟成任意改經,其過大矣。在彼意謂,佛定将一切衆生攝盡,而不知隻攝善類,不及惡類。彼既以善人為惡人,故雲不發菩提心。死執下輩即是下品,故将善人認做惡人。不知九品之下三品,臨終苦極,一聞佛名,其歸命投誠,冀佛垂慈救援之心,其勇奮感激,比臨刑望赦之心,深千萬倍。雖未言及發菩提心,而其心念之切與誠,實具足菩提心矣。惜王氏不按本經文義,而據《觀經》,硬誣蔑善人為惡人,竟以惡人為判斷。王氏尚有此失,後人可妄充通家乎。既有《無量壽經》,何無事生事。王氏之誤,蓮池大師指出,尚未說其何以如此。今為說其所以,由于死執三輩即九品也。書此一以見會集之難,一以杜後人之妄。魏默深,更不必言矣。膽大心粗,不足為訓。(廿九年八月廿日)”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二複王子立居士書一

人貴自知,不可妄說過分大話。觀汝之疑議,看得譯經絕無其難,隻要識得外國文,就好做譯人。譯人若教他譯經,還是同不懂外國話的一樣。你要據梵本,梵本不是鐵鑄的。須有能分别梵本文義,或的确,或傳久訛謬之智眼,方可譯經。然非一人所能。以故譯經場中,許多通家。有譯文者,有證義者。其預譯場之人,均非全不通佛法之人。汝完全認做為外國人譯話,正如讀書人識字,聖人深奧之文,了不知其是何意義。此種妄話,切勿再說。再說雖令無知識者誤佩服,難免有正見者深痛惜。光一向不以為悅人耳目而誤人。若不以光言為非,則守分修持。否則不妨各行各道。他日陌路相逢,交臂而去,不須問你是何人,我是誰。

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二複王子立居士書二

一無量壽經有五譯。初譯于後漢月支支婁迦谶,三卷,文繁,名佛說無量清淨平等覺經。次譯于吳月支支謙,有二卷,名佛說阿彌陀經。以日誦之經,亦名佛說阿彌陀經,故外面加一大字以别之。又有趙宋王龍舒居士,會前二譯及第三譯,并第五趙宋譯,四部取要錄之,名大阿彌陀經。當時大興,後因蓮池大師指其有不依經文之失,從此便無人受持者。大藏内有此經,各流通處均不流通。有謂另有一種者,即此經也。第三譯,即佛說無量壽經二卷,現皆受持此經,即曹魏康(國名)僧铠譯。第四,即大寶積經,第十七無量壽如來會,此經王龍舒未見過,乃唐菩提流志譯。前有元魏名菩提留支,非唐人,世多将留支訛引之。第五譯,名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趙宋法賢譯。原本二卷,以宋人以所譯經多為榮,故分兩卷,于絕不宜分處而分,今刻書本作一卷。就中無量壽如來會,文理俱好,而末後勸世之文未錄,故皆以康僧铠之無量壽經為準則焉。

在宋代法賢法師所譯的《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經》中,法藏比丘發願〈第十四願〉說:“我得菩提成正覺已,所有十方無量無邊無數世界一切衆生,聞吾名号,發菩提心,種諸善根,随意求生諸佛刹土,無不得生,悉皆令得多羅三藐三菩提。”這麼重要的一願,在号稱《無量壽經》“最善本”的夏蓮居會集本中,是被删去不存的!被删的還有兩願,分别見宋譯本第二十願、第二十一願!

佛教是普利上中下根的,若隻讓上根明白,而全然不顧中下根,那麼與外道邪戒無異,上士多聞利根能吸取精華,剔除糟粕。而下士正如印光大師所言:“則未得其益,先受其損”“理雖有益,事實大錯”背離佛教中道精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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