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秦穆公嘗出而亡其駿馬②,自往求之,見人已殺其馬,方共食其肉。缪公謂曰:“是吾駿馬也。”諸人皆懼而起,缪公曰:“吾聞食駿馬肉,不飲酒者殺人③。”即以次飲之酒④。殺馬者皆慚而去。居三年,晉攻秦穆公,圍之,往時食馬肉者,相謂曰:“可以出死報食馬得酒之恩矣。”遂潰圍⑤。缪公卒得以解難⑥,勝獲惠公以歸⑦,此德出而福反也。
注釋
①本文選自《說苑》六卷《複恩》題目是編者所加。
②秦穆(móu)公:即秦穆公,名任好,春秋時秦國的國君,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在位。亡:丢失。
③殺人:傷害人的性命,指吃馬肉而不飲酒會傷害自己的身體。
④次:軍隊駐紮,這裡指殺馬人吃馬肉的地方。
⑤潰圍:解圍。
⑥卒:最終。
⑦惠公:晉惠公夷吾,晉國國君,公元前650年至前637年在位。出死:出力(為國君)拼死作戰。
道理
秦穆公對偷殺駿馬吃肉的人,不僅不追究責任,還請他們喝酒,終于得到好的報答。作為國君,對百姓寬容豁達,是順應民心的有效辦法,得民心者的天下。作為普通人,對人寬容豁達,一旦危難遭災的時候,人們就會知恩圖報,傾其所有,竭盡全力;對人寬容豁達是受人擁戴的有效途徑,得人心者成大事。